索引号:000014349IHA001/2019-01197 | 分类: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9年01月18日 |
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储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号:鄂政办发〔2019〕3号 | 主题词:乡村振兴 |
时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园区、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及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统一要求,针对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项目储备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信息不全等问题,要切实加强重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健全鄂托克旗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提升项目储备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水平,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
(一)建立定期储备项目机制。本通知下发后,各苏木镇、园区和旗直各部门要按季度定期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更新项目审批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各项基本信息,同时将谋划储备的新项目填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难以落实建设条件,确定不再实施的储备项目,要及时清理出库,提高项目储备信息质量。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项目储备工作牵头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储备工作。
(二)建立定期汇总分析机制。各苏木镇、园区和旗直各部门项目储备牵头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项目储备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于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形成项目储备情况报告报送至旗发改局。
二、项目储备工作要求
(一)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开展工作。请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网址(http://kpp.ndrc.gov.cn),填写用户信息,选择主管单位(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电子邮箱进行验证,完成注册,并登录系统,项目填报的流程如下:
(1)录入保存。在“项目储备”模块的填报区中录入并保存拟报储备项目信息,亦可对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2)确认报送。对拟报储备项目,通过“报送”功能提交给注册时选定的主管单位(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审核。
(3)反馈更新。项目通过审核纳入储备项目库后,项目单位将自动获知。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或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项目储备行业范围。各单位围绕国家、自治区、市级和旗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鄂托克旗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2018-2022)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对接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重点从产业振兴、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乡村道路等领域,对准需求、对准政策,分近、中、远期动态储备一批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储备工作,此次项目储备和入库工作要求于1月2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并于1月25日前,将重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储备项目情况表及本单位项目储备工作牵头负责人报送至旗发改局。
联系人:马 平、杨浩东
联系电话:0477-6219715
电子邮箱:599235438@qq.com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