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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2-02912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8日
名称: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鄂旗财发〔2022〕90号 主题词:预算绩效管理
时效性:有效

鄂托克旗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22〕535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上报工作。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分为正文和附表两个部分,正文侧重于以文字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经验做法、整改落实等情况,附表侧重于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机构运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旗区、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内部控制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请各编报单位通过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内蒙古)”,在网上编报系统中完成内控报告编制、报送、审核、汇总等编报工作。系统用户名及密码与2020年一致。

  (二)各编报单位及财政局应对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单位信息应与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信息一致。如2021年度所属信息与2020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并于2022年5月25日前发送至 ZH819499204@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477-6218202)。

  (三)旗直属各部门、单位应当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将本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通过网报系统报送鄂托克旗财政局(税政综合和绩效监督股505室)。

  旗直属各汇总单位应认真筛选、报送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

  (四)财政部门应当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将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通过网报系统报送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

  财政部门至少报送两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五)不宜采用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请于2022年5月10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地区(部门)应当将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的各单位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以及汇总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报送鄂托克旗财政局(税政综合和绩效监督股505室)。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视频及资料。各编报单位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等编报资料。

  (二)在线咨询。各编报单位可关注“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客服模块进行在线提问。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制工作总结评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对各旗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各本级部门和旗区财政部门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从组织报送、报告质量、创新应用等三个方面,对各本级部门和旗区财政部门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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