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01161 | 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5日 |
名称:关于废止《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 | |
文号:鄂旗林草发〔2024〕25号 | 主题词: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鄂托克旗 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 |
时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按照内蒙古财政厅2022年6月30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内财资环规〔2022〕14号)执行。
附件:1.《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鄂旗林草字〔2022〕294号)
2.《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