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558
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名称:
转发《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文号:
主题词:
转发《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时效性:
有效

转发《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来源: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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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

问题

鄂尔多斯市4个旗草畜平衡区面积5338.2万亩,核定的适宜载畜量为267万只羊单位,实际放牧牲畜量312.57万只羊单位,超载率17.07%。“偷牧”现象依然多发,2023年自治区林长办反馈天然草原禁牧区涉嫌违规放牧线索31条,2024年初以来全市查处200余起偷牧案件,此次督察现场又发现10余起违规放牧现象。 

 

整改

目标

巩固提升天然草原承载力,发展设施畜牧业,将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5%以下。 

 

完成

时限

202512月底,长期坚持 

完成

情况

完成 

 

责任

单位

市林草局、市农牧局,各旗区党委和政府 

监管

单位

市林草局、市农牧局 

 

整改

措施

一是加大退化沙化草原修复力度。采取封育休养、工程固沙、灌草种植相结合等措施,稳步推进草原治理修复,巩固提升天然草原承载力,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00万亩以上。

二是大力培育发展柠条产业。采取柠条改良灌丛草场等措施,加大柠条等饲用灌草种植力度,培育柠条产业,到2025年新增草产业(柠条种植)10万亩以上,提升天然草原生产力。

三是着力转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鼓励各旗区根据人均草场面积,采取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联户经营和合作组织等形式,开展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养殖经营,大力推进舍饲圈养,减少天然草原放牧规模。到2025年底,累计建设绒山羊标准化示范牧场350个、肉羊智慧牧场30个以上、肉牛育肥场150个以上。 

四是严格发放草原补奖资金。研究制定全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细则,探索将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责任挂钩。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牧民主动优化畜群结构和加快畜群周转,妥善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

五是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执法监督。以自治区通报全市草原利用强度预警区为重点,采取地面网格员巡护、空中无人机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到2025年底,全市聘用草原网格员不少于618人,改造升级增设高点视频监控10处以上,布设无人机监测点位20处以上,进一步强化立体式开展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巡查。组织执法力量采取现场取证等方式开展休牧期和禁牧区巡查,市林长办对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违规放牧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及时交办休牧期、禁牧区违法放牧案件线索,严厉查处超载放牧等违法行为。

 

整改

成效

一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目标超额完成,草原生态系统稳步恢复。依托“三北”工程六期等重点项目,采取封育、补播、工程固沙等综合措施,大规模推进退化草原治理。2024年完成草原建设298.82万亩,2025年完成沙化草原修复治理973.54万亩,远超整改目标。

二是柠条特色草产业培育扎实推进,饲草供给能力有效提升。以培育柠条产业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西部牧业旗大力推广柠条改良灌丛草场。2024年完成柠条种植116.98万亩,2025年完成柠条种植146.97万亩。 

三是生产经营方式实现深刻转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通过政策引导与项目带动,鼓励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联户经营及合作组织,推动舍饲圈养和标准化生产。截至目前,累计建设绒山羊标准化示范牧场370个、肉羊智慧牧场34个、肉牛育肥场229个,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在总结鄂托克前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疏、管、转”三个方面全面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通过采取全年禁牧舍饲、放牧+补饲、冷季异地代养、提前出栏、集中托管等模式,全市累计分流超载牲畜45.42万羊单位,全市草畜平衡指数降到了10%以下,草原超载过牧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

四是草原补奖政策精准落实,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 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将资金发放与禁牧休牧、草畜平衡责任落实直接挂钩。2024年、2025年分别发放补奖资金3.97亿元、3.88亿元,完成应发尽发。2024年对未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责任户112户的补奖资金按规定予以口岸,扣发金额7.15万元;2025年对未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责任户321户的补奖资金按规定予以扣发,扣发金额162.76万元,树立了“以效定补”的鲜明导向。同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牧民优化畜群结构、加快周转,主动参与超载牲畜分流。 

五是执法监督与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强化,草原监管体系实现现代化。以林长办名义下达《关于2024年全市草原利用强度预警的通报》,建立智慧化巡查系统,依托现有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资源,建成“鄂尔多斯市禁牧监测平台”,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尔多斯市草原管护员(网格员)管理办法》,优化调整全市草原管护网格651个,聘用草原网格员667人,改造升级增设高点视频监控50处,布设无人机监测点位22处。加强执法检查,2025年市林长办组织开展禁休牧监督检查工作,共发布禁休牧工作通报、提醒函9期,查处违规放牧和超载放牧案件805起、结案771起,处罚没款98.1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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