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0-00261 |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它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02日 |
名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 |
文号:鄂环鄂发[2020]176号 | 主题词:生态环境督察;协调保障工作 |
时效性:有效 |
鄂环鄂发[2020]176号 签发人:乌兰花
各股室、办、二级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乌兰花 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局长
副组长: 项正平 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副局长
牛瑞丰 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副局长
马 慧 市生态环境局派驻鄂托克旗分局纪检组组长
成员:各股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所有抽调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材料文字组、宣传报道组、信访处置组、监测监控保障组、接待协调及会议保障组等专项小组。
二、各专项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共17人)
组 长:牛瑞丰;
成 员:杨小鹏、左辛利、越海兵、布日古德、苏和、锡林哈斯、查苏娜、张占波、敖云毕力格、王鹏、王飞、代钦、刘荣、刘秋艳、李雄伟、党乐、薛浩江(蒙西环保局)、张帅(蒙西环保局)、刘鑫(棋盘井环保局);
联络人:王飞
职 责:负责接收、转办、汇总、上报相关资料;负责调度各专项小组工作情况,并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分解、收集、整理、汇总、打印、报送督察组所需文件档案资料,形成台账。
(二)材料文字组(共4人)
组 长: 马慧;
成 员: 莫日根、杨政武、党乐;
联络人: 杨政武
职 责:负责从各股室、办、二级单位收集各类基础资料、材料,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初稿,向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提供辅助性文字材料;撰写局领导的各类讲话提纲、发言汇报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共4人)
组 长:马慧;
成 员:莫日根、杨政武、郭梦娇;
联络人:杨政武
职 责:负责督察期间的宣传报道,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公布。
(四)信访处置组(共14人)
组 长:牛瑞丰;
成 员:张占波、敖云毕力格、王鹏、米建兵、郭梦娇、党乐、武孟奇、高永飞、刘荣(大队)、王靖渊、海日汗、赵飞、李妞
联络人:王鹏
职 责:负责转办信访问题的现场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每日转办信访举报案件统计、汇总等事宜。负责督察期间我局受理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五)监测监控保障组(共12人)
组 长:项正平;
成 员:刘荣、代钦、刘德义、刘润、任沛媛、杨娜娜、苏日娜、李雄伟、敖其尔、宝聪、李致豪;
联络人:刘荣、代钦;
职 责:负责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的及时调取、统计及上报工作。
(六)接待协调及会议保障组(共4人)
组 长:马慧;
成 员:莫日根,杨政武、郭梦娇;
联络人:莫日根
职 责: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场所、会议室的安排及下沉期间车辆等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在督察期间要以大局为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交办任务,发现问题及时与领导沟通。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遇紧急任务,随时等待调遣。
(二) 所有抽调的协调保障人员在督察期间由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办公。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不得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一律向专项小组组长和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请销假。
(三) 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 各分管局长负总责,各类数据要坚持分进统出原则,各股室、办、二级单位要仔细核对数据,反复研究、仔细斟酌,口径统一,数据报送必须由分管局长亲自审核把关后方能上报,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及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0年9月2日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