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27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名称: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征集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时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征集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字号:
打印

 

  为严厉打击煤矸石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贮存、运输、处置等污染环境行为,维护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范围

  1.煤矸石、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处置、抛撒等行为;

  2.未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偷排漏排固体废物行为;

  3.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擅自收集、运输、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4.其他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1.政务服务热线(优先推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小时受理),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局投诉专线0477-6218591;

  2.线上平台,全国生态环境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12369网络举报平台;

  3.线下渠道,来信来访: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鄂托克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办公室),邮编016100 。

  三、举报受理要求

  1.提供详细线索:违法时间、地点(精确到嘎查/点位)、涉事单位/个人、车辆信息、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

  2.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整改反馈。

  3.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陷害。

  四、信息保密规定

  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严肃追责。

  五、其他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6年4月2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上一篇: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