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5-02874 | 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02日 |
名称: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鄂托克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 | |
文号:鄂市监函字〔2025〕149号 | 主题词: |
时效性:有效 |
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
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经鄂托克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鄂托克旗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鄂托克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计划和清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质拓面,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落实任务。鼓励各部门按照“应纳尽纳”、“能联尽联”原则,在市旗两级清单和计划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抽查领域,对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需要开展的联合整治、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积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支持“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一件事”所涉事项采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避免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合理安排,有序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动态控制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情况,明按照“能早尽早”的原则,组织任务予以覆盖,提高抽查事项覆盖率。抽查计划设置、任务创建、对象抽取、结果公示等操作,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双随机抽查模块实施,确保全过程留痕。要充分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事前沟通,组织协调参与部门联合上门检查,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三、紧盯指标,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做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落实情况,除季节性检查任务、专项任务外,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要落实人员跟踪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五位一体”考核要求,对上述指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视情开展督查工作。
四、“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鄂托克旗市场监管局张晓飞
联系电话:0477-6212729
附件: 1、鄂托克旗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鄂托克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