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5-03372 | 分类:劳动、人事、检察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名称:责令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 |
文号:无 | 主题词: |
时效性:有效 |
路亮:
经核查,姓名:路亮 ,社会保障号码:622****1411,于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276.80元,大写肆仟贰佰柒拾陆元捌角整。我单位于 2024年8月19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 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 :15050168713600000485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支行
附言:路亮退回多享受待遇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联系人:额德尼柱拉 电话 :0477-621296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布日都路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B座510。
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一式两份: 一份送当事人, 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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