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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447 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2日
名称:鄂托克旗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鄂民政发〔2024〕54号 主题词:工作计划
时效性:有效

 

鄂托克旗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随文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鄂托克旗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托克旗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

 

鄂托克旗民政局 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工作部署要求,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为落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旗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海晔   党组成员、副局长

  牧  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综合办公室、社综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牵头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方式、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4年7月至10月

  (二)抽查范围

  民政领域重点行业

  (三)抽查方式

  1、被检查单位抽取:系统随机抽取。

  2、执法人员抽取:在旗局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三组执法人员(共6名)

  (四)检查方式

  按照确定的民政领域重点行业清册,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核查、网格化服务等形式开展抽查。

  养老服务方面:1.运营资质: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民政局办理登记事项的检查。2.服务规范:对入住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活动的检查;对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情况的检查;对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对提供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和按协议提供服务情况的检查;对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情况的检查;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的检查;对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的检查;对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情况的检查;对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情况的检查;对开展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检查;对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情况的检查。3.运营管理:对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的检查;对养老机构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情况的检查;对是否依据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运营方式、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照料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的检查;对养老机构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情况的检查;对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保管视频监控记录的检查;对是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对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理情况的检查;对是否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检查;对是否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检查。

  行业协会方面: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的检查,重点对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检查。

  殡葬业价格秩序方面:殡葬业价格秩序及运营管理收费情况的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核查范围和方法规范操作,避免因误解造成舆情。

  (二)要加强对核查人员的廉政要求和监督,切实增强底线意识,严禁在核查过程中借机谋取私利,违规向纳税人“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按进行复查。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需要立案处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结案后案卷及时归档。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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