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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体系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401 分类:其他 ; 机构职能;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07日
名称:关于印发《鄂托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体系运营补贴方案》的通知
文号:鄂工信科字〔2022〕44号 主题词: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时效性:有效

各相关企业、农村牧区服务站:

《鄂托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体系运营补贴方案》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2年3月7日

 

 

鄂托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三级物流体系运营补贴方案

 

为了促进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应,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通知》(财办建〔202048)、《鄂托克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托克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运用电商发展成果,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建立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做好引导和政策扶持,统筹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搭建平台,加强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商品流通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全旗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注重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我农村特点的商品流通发展路径和模式。

(三)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区域快递物流行业突出问题出实招,努力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充分借鉴顺丰、邮政、百戈丽物流等快递物流企业发展经验和运作模式,立足先行先试,创新农村物流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快递物流服务向农牧区延伸。

三、目标任务

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现代化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业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商品流通行业发展,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商品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快递物流渠道,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四、物流配送运营企业要求

农牧区物流运营配送企业应具备从事物流、快递业务相关资质,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满足农牧区配送服务要求,能够科学合理设置农牧区配送线路,有相关业务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

五、资金安排和补贴标准

鼓励全旗具有资质的物流、快递企业参与到我旗乡村物流配送中来,利用4年时间打造高效、畅通、市场化的三级物流体系,补贴资金总规模为90万元,每年22.5万元

1、自2022年起至2025年,运营旗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体系,按以上补贴办法连续补贴4年,后期运营中,随着订单量的增加,运输线路的优化,关联业务的融合拓展,实现市场化经营。2025年以后,将由承办企业独立承担运输成本,无后续补贴,承办企业对服务站的配送服务不得擅自中断。

2、鄂托克旗电子商务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苏木镇、嘎查村级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总规模不低于45家,承办企业设计的配送线路,必须覆盖全部电子商务服务站。给承办企业的物流补贴,按照每家电子商务服务站4年的补贴金额为:2万元整计算,总额不超过90万元整。

3、鄂托克旗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终端派件费用由服务站所在地物流运营企业承担,每单派件费不低于0.6元,服务站不得向农牧民另外加收投递费用。鄂托克旗电子商务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周为单位审核各个嘎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业绩,连续4周无业绩、配送记录的电子商务服务站将不计算补贴。

4、运营企业每季度报账一次,审批核查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补贴结算。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运营企业指定账户。

、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农村电商物流补贴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物流补贴项目必须按照鄂托克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托克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旗财政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农牧民得到实惠。

(二)明确职责、抓好服务。商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按照程序和步骤认真组织实施。旗商务局要协调电商物流企业,做好电商物流服务。旗财政局、审计局要对补贴项目实行全程监管,物流补贴资金应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管。操作过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交易数额冒领补贴资金。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四)对物流运营合作企业的甄选。政府责任部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把关、监管,积极引导全旗具有相关资质并符合要求的物流企业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并对合作企业择优选择。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严格把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条例,确保进一步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乡村最后一公里,达到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的目标,使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本方案为试行方案,若国家规定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经鄂托克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补贴标准可做适当调整。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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