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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000014349/2024-01039 分类: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科技、教育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3日
名称:中共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巡察
时效性:有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五届市委第五轮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第四巡察组鄂托克旗小组对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对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全体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反馈问题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方向,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总体安排。

  (二)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安全生产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14个细化问题,通过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

  (三)从严从实,深研真抓实改

  2024年3月11日,党组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了对照检查并进行了相互批评。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改期间,局党组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1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5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1项,开展提醒谈话13人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重要法规政策不够全面深入。

  (1)未严格按照2020至2022年《鄂托克旗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党组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专题学习的要求开展学习,学习次数少且非专题,方式单一,简单传达,2021以来未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题研讨。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纳入到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四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学习6次;二是我局已聘请第三方(宁夏庆鹏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局党组于4月中旬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研讨;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4年3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领导班子在内的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法规政策了解不深、落实不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学习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与安全监管职责认识不清,没有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对全旗工业行业发挥好安全管理作用。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已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纳入到2024年学习计划,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截至四月份已组织学习5次;二是于2023年12月20日与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签订了《〈鄂托克旗铁合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规划〉技术咨询合同》,项目专家组已完成前期调研,目前第三方专家组正在编制发展规划方案预计2024年6月制定完成并出台《规划方案》;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4年3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25日对工业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差距。旗工信和科技局通过行业规划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依据2019年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未按照《鄂尔多斯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回收行业秩序整治,目前仍停留在征求意见、制定方案阶段。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鄂托克旗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二是草拟完成《鄂托克旗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提请旗人民政府印发,现已正式印发;三是分管领导做了书面检查。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到位,责任压得不实。

  旗工信和科技局未将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纳入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室职责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业务股室监管职责不清晰,重业务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压得不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不够,未针对本单位无执法人员实际,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民爆安全生产无执法问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印发了《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鄂工信科字〔2024〕72号)文件,文件内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业务股室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已于2023年12月4日提请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执法队伍,同时积极组织我局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已有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1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4年4月2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于2024年3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到位

  4.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次数达不到执法计划规定要求。旗工信和科技局2020年至2022年对商贸领域108家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均未达到安全生产年度计划的规定。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并于2024年1月24日印发。截至目前,我局已检查商务领域企业70余家次。另外,安全生产专家(张超,注册安全工程师)协助开展安全检查1次,检查企业20余家;二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20日对商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5.动真碰硬不足,监督执法“宽松软”。2020-2023年对全旗加油站检查中发现的“无安全培训记录”或“从业人员未岗前培训”和2023年对6家商场酒店“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问题只令其限期整改,均未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工科局依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办法的批复》(鄂政发〔2013〕33号)文件要求,规范了移交函,制作了移交模板,对于重大隐患将及时移交相关监督管理、执法部门;二是商务股负责人做了书面检查。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旗工信和科技局未按规定在本部门网络平台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并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未依法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对本部门管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鄂托克民用爆炸物(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3月21日在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了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并已安排专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宁夏庆鹏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局负责的行业领域(民爆、商务、工业、科技、乌兰镇轻工业园区及园区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7.监督整改责任未落实,安全隐患监督未形成闭环管理。旗工信和科技局2020-2023年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台账中部分整改事项未注明整改时限,对部分经营单位无实质内容的整改报告未提出审核意见,2020年以来商务领域隐患整改均未按时进行现场复查。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安全生产隐患闭环管理规范》(鄂工信科字〔2024〕75号),《管理规范》内明确检查时间、整改时限、整改报告(制定书面隐患整改报告模板),2024年来,现场复查68次;二是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业务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参加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安全暨防灾减灾培训;三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20日对商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8.跟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险制度不细致,只看有没有,不看全不全,部分企业参保人员未全覆盖。旗工信和科技局监管的鄂尔多斯市北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在册人数19人,投保安全责任险13人,未全员覆盖。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1月29日印发了《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北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全员投保安全责任险的通知》,督促未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险制度的民爆领域企业做到了参保人员全覆盖,已审核企业参保员工数量及其他佐证材料;二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25日对工业股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力度不够,旗工信和科技局管理的商贸企业共有19家,有12家未按要求编制、公布预案或未向主管部门备案。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一是于2024年1月29日向所属各商贸企业下发《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的通知》(鄂工信科函〔2024〕4号),文件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立即按照最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更新、公布应急预案,并向我局报备登记,目前我局管理的18家商贸企业已按要求编制、公布预案且已向主管部门备案,剩余1户企业因前期处于停业状态,目前正在编制;二是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20日对商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健全防范风险化解机制不到位

  9.督促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缓慢,成效不明显。旗工信和科技局2022年以来对棋盘井皖蒙等2家废品收购站存在危险废弃物紧挨民房、无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电线混搭乱接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安全隐患一直未得到整改。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一是已于2024年4月7日提请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联合对皖蒙废品回收站等2家废旧物品回收站进行检查,并要求以上2家废品回收站搬迁至内蒙古嘉恒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区域内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4年3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10.研究事故隐患原因规律不够,风险防范工作不扎实。旗工信和科技局针对2021年棋盘井镇威力日用百货商店“7·26”较大事故举一反三、研究事故原因不够,未汲取事故教训对商贸领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1年棋盘井镇威力日用百货商店‘7·26'较大事故”分析研究会,对事故报告及原因进行研讨,并举一反三,对行业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二是于2024年4月5日印发了《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鄂工信科字〔2024〕77号);三是已于2024年4月10日组织辖区内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参加了安全生产培训;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4年3月14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有欠缺

  11.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短板。对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重视不够。旗工信和科技局2021年以来本单位未组织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安全检查浅层次、表面化,不能及时准确发现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完善制度、治理隐患。对商务领域和直接监管的民爆企业隐患问题主要依靠上级部门协助排查。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已与第三方(宁夏庆鹏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合同,第三方专业机构于2024年4月10日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二是今年以来,联合旗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酒店、加油站等场所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1次,截至目前已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协助开展安全检查1次,检查企业18家;三是分管领导做了书面检查。

  12.作风建设抓得不严,安全监管队伍法规意识不够强

  对法规条例研究不认真,引用不恰当,更新不及时。《内蒙古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细则》已于2020年3月16日废止,2021—2023年商务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仍按其执行。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一是重新修订了《2024年商务领域年度督查检查计划》;二是2024年以来,根据《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加油站规划确认和成品油零售许可程序的通知》(鄂商发〔2021〕53号)中第四条要求,日常督查检查辖区内加油站57次;三是分管领导做了书面检查。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成效,但距离彻底完成整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剖析检视、深挖根源、加强检查,防止反弹。

  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全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领悟“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树牢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管、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把纪律挺在最前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重,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规范管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岗位职能职责,做到整改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相得益彰,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推动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477-6212043; 电子邮箱:eqjmw@163.com.

 

                     中共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

                         2024年6月24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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