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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企业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2-04340 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07日
名称: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企业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鄂应急管发〔2022〕70号 主题词:安全生产大排查
时效性:有效
执法大队、各股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鄂托克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企业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企业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旗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22]114号)安排,旗应急管理局结合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和市六十六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在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树牢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驰而不息守牢安全生产风险“底线”,必须做到思想认识要“提”到位、专项整治要“推”到位、存在隐患要“改”到位、重点领域要“管”到位、长效机制要“用”到位、安全设施要“投”到位,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有序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和有序推进,成立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忠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康孝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达  来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史永峰    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  瑞    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股长
          王程林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二队队长
          夏宝山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三队队长
          额乐布格  执法大队一队队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主任由史永峰兼任,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推进、调度和汇总报送。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深不透,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底数不清、风险不清、隐患不清、措施不清,思想麻痹,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2.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市、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三管三必须”的管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管理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法纪意识缺失,麻木不仁,冒险蛮干,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3.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彻底,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重大安全隐患不清零,特别是没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
  4.隐患整改进展缓慢问题。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隐患推诿扯皮、久拖不改、前纠后犯、边改边犯,任由隐患长期存在。
  (二)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动火等特殊作业方面。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的,提级管理。全链条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控,探索对电气焊设备进行溯源管理,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人员和相关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电气焊作业,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并采取信用监管“黑名单”、取消相关资质资格等手段,坚决实施严格治理。
  2.非煤矿山方面。加速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坚决打击不顾安全超能力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和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危险化学品方面。采取线上线下措施相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硝酸铵、涉及危险工艺(氧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硝化等)企业重点部位和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防范,在特殊时期、特殊天气、特殊场所,动态升级特殊作业管理措施,决不能让小火苗变成大灾难。
  4.烟花爆竹方面。加强批发和长期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做好短期零售点数量核定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从严把关新取证短期零售点现场核查。
  5.冶金工贸方面。加强钢铁煤气等高危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快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巩固工贸“百日清零”行动成果,消除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问题隐患。
  6.极端天气防御方面。加强天气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预防工作,精准开展隐患排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7.值班值守方面。一是岁末年尾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日必须有一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岗,特殊情况必须同时离开的,必须上报旗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委托临时负责人行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权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各车间、中心、分厂、装置负责人;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电仪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长等必须在岗。二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公司级领导带班,带班期间,要明确带班领导带班期间检查督促的具体地点、环节和内容并做好记录,确保带班领导能够深入各车间、班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备查。三是合理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合理调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搭配值班。
  五、排查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立即牵头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改,全面细致排查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执法大队要立即行动,迅速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强化督导检查,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工作。执法大队、各股室、各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畅通举报渠道。执法大队、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协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单位内部职工等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强化执法检查,盯紧隐患整改。执法大队要深入推进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安全指导和监管效能,坚决杜绝“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本着“能停产不处罚、要处罚依上限”的严管重罚原则,切实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该停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备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制度。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备勤工作,备齐应急物资,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遇到突发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果断有效处置。
  (五)加强宣传氛围,抓好汇总报送。政策法规和宣传培训股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排查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大队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梳理汇总问题隐患,调度分析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统计汇总执法检查数据,各相关企业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执法大队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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