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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凯淖尔镇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5-02997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03日
名称: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木政发〔2025〕4号 主题词:
时效性:有效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通知

  木政发〔20254

各嘎查村、社区,各办公室

  现将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住房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与《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综治中心法律服务超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日 

  


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

  住房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牧民群众对住房质量要求逐步提升,但现阶段,部分生活困难群众的住房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部分返乡人员甚至无房居住,亟需解决。2024年12月18日,经全体人大代表票决,确定实施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拟在全镇范围内对10户无住房或住房破损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新建房屋给予补助,共投入资金30万元。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住房质量提升项目

  (二)实施单位木凯淖尔镇党委、政府

  负 责 人赵立恒

  (四)负责部门木凯淖尔镇社会服务和民生保障办公室

  建设期限20251月—2025年10月

  )实施规模拟在全镇范围内对10户无住房或住房破损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新建房屋给予每户3万元补助。

  (七)项目投资:投入资金30万元。

  二、建设条件

  优先考虑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生活困难群众。

  三、建设要求

  新建房屋面积40平米以上,符合入住条件,9月30日前建设完成

  四、建设程序

  经本人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病例证明等,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实地查看,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新建住房户子。

  确定新建房屋的户子,自行打点确认符合建设条件的新建住房地址并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签订住房建设补偿合同,于9月30日前自行完成房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补偿资金3万元/户。

  五、验收程序

  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附上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照片,由村镇两级验收单位实地验收后签字。

  附件:1.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房屋建设协议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1

  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

  住房质量提升项目房屋建设协议

  甲方: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实施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事宜,签订本协议。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自行打点确认符合建设条件的新建住房地址,于9月30日前完成40平米以上房屋建设工作

  2.工程补偿价格:          (大写:                )

  3.甲方负责工程监督验收工作,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负责组织施工、材料、管理人员进场及施工人员安全等工作。

  5.乙方应文明施工,不得破坏周边环境,严格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内付清工程款。

  7.如因天气等原因,未能在协议时间内完成工程,所有时间顺延。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农村牧区住房质量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竣工日期

 

  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体情况说明: 

                                         

                                      签字:

  验收员

 

  验收日期

 

  施工前照片

 

  施工中照片

 

  施工后照片

 

  验收单位意见(嘎查村): 

   

                                     签字:

  验收单位意见(乡镇): 

             

                                     签字:

  备注

 

  

  

  木凯淖尔镇民生实事项目综治中心

  法律服务超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完善“千里草原安睦隆”纠纷化解机制,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为抓手,推动“法庭+综治中心+N”基层治理新模式,加强综治中心与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等部门联动共治机制,实现律师咨询、法官指导、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一、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法律服务超市

  (二)实施单位木凯淖尔镇党委、政府

  指导单位旗政法委、旗公安局、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司法局、旗信访局

  (四负 责 人高鹏15847472123

  负责部门木凯淖尔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实施地点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法庭(原木凯淖尔镇政府楼东)

  建设期限12个月(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实施规模利用建筑一层、二层共计570㎡,建设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法律服务超市。设置律师服务区、书籍摆放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展区、连心解纷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室、VR教学体验等功能服务区,设置必要的办公、服务区域。

  (九)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共需资金184.4万元。

  )实施单位概况木凯淖尔镇是桃力民抗日根据地行政属地,东邻杭锦旗锡尼镇,南与乌审旗相接,是鄂托克旗的“东大门”有着“红色柳林”美誉。辖18个嘎查村和1个社区,户籍人口1.93万,现实有常住人口2651户6488人党支部20个,中共党员529人。全镇总面积2497平方公里,草牧场总面积330万亩、耕地面积9.5万亩,牲畜总头数39.4万头(只),禽类50万余只。

  二、主要思路及建设内容

  以“红柳情深,以法暖民”主题,建设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法律服务超市,将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检察联络点等行政服务功能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有序融入,实现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官指导、信访代办、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确认、心理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在日常工作中,综合全镇党务、政务、法务等各方面服务群众资源,实战化运行镇综治中心,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32”工作法,在坚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基础上,强化落实系统、有解、精细“三种思维”,搭建线上线下服务群众“两个平台”,持之以恒探索和实践“千里草原安睦隆”木凯淖尔模式。

  一楼布局及功能要求:

  1.接待区(接待、登记、打印、复印)

  2.律师服务区(3-5处,配备电脑、打印复印机、高拍仪,坐班律师协调司法局及镇聘用的律师顾问),可争取兼设公证、诉讼、司法鉴定等功能性业务

  3.法律书籍阅览区(民法典、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含阅览区、借阅登记、法律宣传VR体验等)

  4.智慧法务服务区(协调司法局配置)

  5.LED电子屏(用于经验展示、工作汇报、服务流程等的展示)

  6.文化墙(一村一律师、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文化墙,内容凸显法律权威,为民服务宗旨)

  7.休息区、茶水区、阅览区合理配置

  8.安排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室(可作为小会议室,接待群众、矛盾化解、研究议事、信访值班等)

  二楼布局及功能要求:

  1.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展区(固定展区不小于100㎡,文化墙,设置特色及文创展区),二楼整体布局。

  2.“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书香政协、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党建书屋(法律宣传VR体验,书籍以政策类、名人传记类为主)、20人会议室、休闲区(写字台、观影区)等、文化墙,突出“有事大家议”】,可作为大会议室,接待群众、矛盾化解、研究议事等。

  3.连心解纷工作室(约30㎡,法院指导)

  4.心理疏导室(约20㎡,缓解、放松、交流、音乐、隔音、监控、WiFi等功能),亦可用于会见上访群众(私密)

  5.整零工作室(功能定位为特色调解室)

  6.“网络舆情诊所”(网络舆情已成为基层治理的“晴雨表”与“加速器”,对基层治理的影响日益显著)

  三楼布局及功能要求:

  1.审判庭

  2.根据实际需求设置五个办公区

  三、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期限12个月20248月至2025年7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该项目从20248月份开始实施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481日至2024年930):前期调研,确定实施方案争取保障资金,选定项目地址

  阶段(2024101日至2024年121):完成初步设计,招投标,拟定施工计划

  阶段202511日至2025年630):集中建设。

  阶段202571日至2025年731):由镇政府与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全镇统筹。成立由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法律服务有关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具体做好公检法司以及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的日常联系与联动保障等工作。每天都有领导班子成员坐班值守,律师顾问坐班服务,法官、人民调解员、信访代办员的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资源充实有序。

  (二)确定体制机制,做实为民服务。加强与旗直各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线上线下工作联动。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政协议事协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律师法官线上线下服务等功能全面纳入,梳理服务流程、确定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内容,责任到人,全流程数据化管理,实现法律服务全方位、有条不紊。

  (三)保障经费支撑,做细矛纠化解。认真梳理历年来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针对频发多发案例,邀请专业人员制作系列专题纪录片,通过情景还原、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现场教育,达到化解、缓解矛盾目的。认真收集整理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偏见、法律盲区,实现VR情景体验教学、现场教学,使当事人全面掌握,纠正误解。

  (四)延伸服务面积,做长治理半径。结合已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的“党员户口簿”工作机制,综合利用简政强村工作,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现约访下访、承诺践诺、法官律师等全方位服务,构建“全覆盖、零距离、高质量”便民服务体系。建成后:木凯淖尔镇“132”工作法抓党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木凯淖尔镇属于半农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相对落后,人均草牧场较少,由于历史、政策、经济、工作、群众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草牧场划分、项目分配、公共设施配置、土地利用等方面长期存在尖锐矛盾,信访矛盾遍布19个嘎查村社区,形成一批历史成因复杂、矛盾纠纷较深的积案对此,木凯淖尔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系统思维、有解思维、源头思维三种思维有力化解了一批信访矛盾、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力搭建“线上”“线下”两个法律服务平台,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向精细化、现代化、法治化方向纵深发展。(以下简称“132”工作法

  夯实“一个主体”,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倾力推广四化三好党建品牌,抓实“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对党员实行“户口本”管理、“清单式”教育。强化运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六个一”工作机制,创新实施“一码一本一存折”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为民惠民爱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专家义诊、爱心义剪、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技术指导等,着力构建“全覆盖、零距离、高质量”的便民服务体系,全面筑牢农牧民感党恩的真情、听党话的自觉、跟党走的信念,持续为基层治理提供动能。

  运用“三个思维”,以实干担当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运用“系统思维”齐心协力化解。镇党委、政府统筹,旗属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压茬推进化解信访矛盾建立“7+N联合化解信访矛盾机制,通过定期会商研判,全面厘清信访矛盾的成因、过程、诉求,定期召开化解工作推进会集体会诊科学研究逐案分析因案施策精准发力靶向解决二是运用“有解思维”千方百计化解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直面难点、堵点和痛点,树立凡事皆有解“有解思维”坚持情、理、法并用化解信访矛盾三是运用源头思维”关口前移化解。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察访,解决民困、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作为源头治理基础和前提,通过“驻村到社进户”解决一批、“信访代办”化解一批、集中力量清理一批、夯实工作制止一批、民风转化消除一批,逐步消除信访矛盾隐患。

  (三)搭建“两个平台”,以增值服务延伸治理半径。拟建设木凯淖尔镇综治中心法律服务超市“法律服务实体超市”与“法律服务网上超市”一体规划建设,建成集“党务、政务、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线下”“线上”法律服务平台,高效聚集律师、法官、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全方位法律服务资源,为农牧民提供诉前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超市设置律师服务区、书籍摆放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展区、人民调解室、心理疏导室、VR教学体验等功能服务区,设置必要的办公、服务区域,搭建实用、便捷、全面的服务硬件,打出为民服务“组合拳”,跑出为民服务“加速度”。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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