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19-01523 | 分类:综合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乌兰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22日 |
名称:乌兰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乌政发〔2019〕51号 | 主题词:棚户区改造 |
时效性:有效 |
各嘎查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经乌兰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兰镇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巴图孟克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毕 强 政府副镇长
张 强 综合执法局教导员
王 晔 城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成 员:高 智 城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
高 娃 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乔 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高亚洲 城镇规划建设办工作人员
郝 晶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办工作人员
席 燕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办工作人员
巴根那 天然气办工作人员
咏 花 天然气办工作人员
刘桂梅 都斯图社区党支部书记
苏雅拉其木格 都斯图社区副主任
乌云其木格 康宁社区党支部书记
龚 莉 康宁社区副主任
杭红梅 育英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梅卫 育英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
刘 洁 安睦隆社区主任
赵银河 安睦隆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郭在霞 帅丰社区党支部书记
王 宁 帅丰社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乌兰镇人民政府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202室,由王晔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棚户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628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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