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05
来源:乌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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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承接的行政执法权责事项,维护辖区生产生活秩序、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行政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生态保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检查全覆盖,有效遏制毁林毁草、偷牧夜牧、乱倒垃圾等突出问题。
(二)规范执法流程与裁量标准,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构建 “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普法宣传” 的常态化机制,推动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显著提升,辖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
二、检查主体与依据
(一)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乌兰镇人民政府
执法机构名称: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依据:
严格依据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内容及对象
检查内容包括:生态保护与草原监管中的禁牧休牧执行、草畜平衡、林草资源保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中垃圾处置、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管控等,以及其他在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中的行为。检查对象覆盖辖区相关责任主体。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一)日常巡查
按辖区范围划分责任片区,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开展常态化巡查,针对重点时段、突出问题等情况,检查频次按实际需求增加。
(二)触发式检查
针对群众举报、部门转办等的违法线索,立即响应开展精准核查,频次不受限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乌兰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员为组长,各执法小组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规范制作相关文书;严格执行裁量标准,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罚。
(三)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与镇农业牧区综合协调发展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旗级执法部门对接,及时上报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线索。
(四)做好普法宣传。结合检查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普及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生态保护等政策,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六、动态调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鄂托克旗乌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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