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根据不同工作阶段的重点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进一步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发挥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饮用水源、资源库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公开公示;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等相关信息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我局依申请工作管理及运行机制,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途径,处理方式,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严守政务公开宣传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政务公开宣传内容开展仔细严查,及时更正错敏词及错别字,对政务新媒体刊发的内容严格把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做好鄂托克旗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局官方网站栏目设置,2024年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生态环境栏目信息82条、饮用水源栏目信息11条、资源库栏目信息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问题明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未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不严、出现错敏字词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立行立改,设置专人负责,并严格规范审核流程;将我局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以及旗委、旗政府有关部门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认识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我局生态环境方面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生态环境发展动态;三是向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和市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查漏补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