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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2022-07-1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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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化优化政策解读。严格执行政策解读报送机制,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同步报送解读材料,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解读,解读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加大涉企政策和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以政务服务场所为依托,针对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形成解读工作闭环,强化对政策实施过程的解读,解读内容突出新旧政策差异、管理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积极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各部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广泛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同时开展在线访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回应群众关切,将访谈情况及时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公开。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加大解读回应力度,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专栏的信息报送和内容更新工作。围绕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报送、发布工作,认真做好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和义务。

  三、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旗政府网站二级栏目实际使用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管理,严格做好发布信息内容审核工作。积极推动全旗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规范报备工作,未经审批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现象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对照附件2《鄂托克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对重点工作任务要做好分解,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尽快开展自查整改和“回头看”,确保我旗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解读:鄂托克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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