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上报全旗
水利工程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内蒙古自治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内安委〔2016〕8号)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16〕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比较少,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巴图德力格尔 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李俊霞 副局长
郝占全 副局长
成 员:刘 云 水库管理站站长
武 妍 防汛办主任
胡翠艳 办公室主任
丁邵宇 水利工作队队长
王 斌 水资源股股长
苏建忠 业务股股长
高俊峰 供水站站长
张林军 水政执法局局长
乔 洪 碱柜堤防所所长
杨光智 碱柜水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业务股、由查娜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安全管理。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
(二)防汛工作落实,重点检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物资准备情况;对重点部位再检查再落实,防患于未然。
(三)水利工程运行,以重点工程为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使用以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已建工程安全运行、维护及责任人的落实。
(四)河道安全管理。做好河道巡查、防洪、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针对各个安全风险点,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岗前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排查治理台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到位。
(六)建筑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深基坑支护、土石方(隧道)开挖、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管材和淘汰及使用期满的起重机械设备;加强临边洞口防护和对深基坑及其周边的监测;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七)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建立健全地企之间、部门之间、地地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督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基地建设,强化应急指挥、组织调动、装备配备、专业训练、后勤保障和辐射周边服务等工作,提升抢险救援的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和评估制度。强化警示通报和案例教育,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管控。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诚信系统建设,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水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此次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动统筹开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切实提高水库安全生产水平。
(二)扎实工作,注重实效。要以查清隐患、落实整改、确保安全为目标,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确保大检查行动收到实效。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