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西保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02023 | 分 类: 其他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人事秘书科 | 发文日期:2013年03月02日 |
名 称: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文 号: 鄂西管字〔2013〕14号 | 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纪检委: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真正实现依法执政、民主执政。
二、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之外,下列事项应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一)行政决策方面
1.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
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
3.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4.本单位向社会承诺为公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5.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方面
1.扶贫、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情况。
2.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的处理办法和结果。
(三)行政主体及行政执行方面
1.组织机构设置、法定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办事规则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2.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和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
4.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四)其他方面
1.在本机关范围内公开事项。领导干部在政务活动中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及其他人事管理情况、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及生活救济情况等
2.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方式和要求
(一)政务公开应建立固定场所和载体形式应体现直观性、多样性、行业性、地域性和发展性内容应经常更新准确及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栏。
3.咨询服务电话。
4.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政务公开事项属于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段公开,属于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三)政务公开应编制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及其产生日期、查寻途径等。
鄂尔多斯市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局人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