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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发〔2016〕178号 | 主 题 词: |
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6〕165号,附件1)精神,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旗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文清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旗长:田生华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奇景阳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成 员:常存旺 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青格乐 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乔世怀 煤炭局局长
蒋治军 经信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资源局局长
闫学军 公安局副局长
万治忠 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旗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旗煤炭局,办公室主任由乔世怀兼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6〕104号,附件2)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6〕165号),密切加强沟通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全旗煤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确保全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6〕165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6〕104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