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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2015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5-08009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5年03月16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2015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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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旅发〔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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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各旅游企业、各股室:
为不断提高全旗旅游行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根据鄂汉语委发〔2015〕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我局要通过推普活动营造旅游行业内人人讲普通话、讲文明语的浓厚氛围,使普通话、规范字普遍成为我行业用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鄂尔多斯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在各股室、各旅游企业活动中,推广使用普通话,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语言环境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切实提高旅游行业人员规范用好汉语言文字的能力,提高文化素养为宗旨,围绕“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社会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水
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二)在旅游网站、微信平台、新浪开辟语言文字规范化专栏,号召全旅游从业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中来。在旅游局内外张贴各种推普宣传标语、推普专刊、宣传画等。同时,利用旅游网站、微信平台、新浪通报旅游行业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信息,介绍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为旅游行业提供一个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学习,交流平台。
(三)开展各股室、各旅游企业人员,轮流学习、普通话演讲比赛,加强运用普及普通话。
(四)组织各股室、各旅游企业人员,对书法方面的规范和学习。
(五)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好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