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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旗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5-08774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01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旗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旅发〔2015〕4号 主 题 词:

各旅游企业、各股室:

现将《2015年全旗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561

 

 

 

2015年全旗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推进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旅发20155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旗旅游新闻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515战略和自治区旅游局 十大工程发展思路及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凝心聚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再铸辉煌,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的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旅游行业媒体和新闻媒体,加大我旗旅游新闻发布力度,努力扩大旅游新闻宣传范围,提升新闻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宣传中央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旅游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主要有:系列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旅游局515战略、自治区十大工程工作部署。

(二)宣传加快我旗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旗委、旗政府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全旗文化旅游产业推进会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宣传推进我旗旅游业发展的四大工程进展情况,即:旅游城市形象推广工程,旅游促销工程,旅游畅通工程,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三)关注旅游热点和难点,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响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所作的工作,以及在推进旅游业融合发展、区域合作、政策创新、企业壮大、管理保障、规划和统计等关键环节上所做的一系列决策、举措,向社会各界公开,跟进新闻宣传。

(四)宣传我旗丰富的旅游资源。宣传我旗拥有的温泉、石窟、草原、蒙古族传统文化等资源。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成立旗旅游局旅游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研究年度旅游新闻宣传要点、方式、口径等事宜,应对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新闻宣传。建立旗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发布制度,旗旅游局确定刘治清为综合新闻发言人,各股室负责人是各自业务工作范围内新闻发言人。所有新闻发布由旅游新闻宣传中心统筹协调,在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对外新闻发布和宣传相关事宜。定期向全旗新闻媒体、旅游业界发布全旗旅游经济运行情况;遇有国家、自治区、市委和旗委的重大旅游工作部署、突发旅游事件,由旗旅游局新闻宣传领导小组组织做好专题发布,及时准确地公布有关情况,宣传政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等,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各旅游企业也要相应成立旅游新闻宣传领导小组,确立新闻发言人,并报旗旅游局备案。

(二)旅游新闻宣传方式。

1.加强新闻信息报送工作。专人负责,认真采集编写旅游新闻信息,积极向自治区旅游局、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报送旅游新闻信息,通过上级机关媒体扩大新闻宣传;积极向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社和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鄂托克旗广播电视台、今日鄂托克、鄂托克发布、鄂托克旅游等新闻媒体报送新闻信息,营造良好旅游发展氛围。

2.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效应。及时通过鄂尔多斯旅游网、鄂托克旅游网、新浪鄂托克旅游官方微博、鄂托克旅游微信等平台,开展面向行业和社会的新闻发布。

3. 策划行业主题宣传和地方典型报道。围绕全旗重点旅游工作,加强与鄂托克广播电视台、鄂托克报社等旗内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策划主题宣传活动,开办旅游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我旗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和新举措,形成宣传声势。

4.做好专项新闻发布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做好重点时间点的新闻发布工作。重大节庆活动、节假日和黄金周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指派专人做客电视台,向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发布旅游信息、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文明旅游,安全出游、理性维权。二是妥善应对涉旅突发事件。建立完善涉旅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机制度,确保重大事件及时发生,利用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掌握舆论引导权。重大社会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社会或自然灾害期间,及时发布旅游警示信息,提醒全旗旅游行业安全警钟长鸣,安全意识常在,安全措施常抓不懈。

(四)积极参与全旗旅游新闻宣传培训班。组织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全旗新闻写作与宣传培训班,增加新闻业务知识,提高新闻宣传意识,增强舆情应对能力。

(五)加大对各旅游企业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力度。年底,对各旅游企业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对旅游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实效的企业进行表彰。

 (六)旅游新闻宣传具体工作分工。按照《鄂尔多斯市旅游信息报送考评办法(试行)》要求,旗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旅游信息采集,采集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同时,及时在鄂托克旅游网、鄂托克旅游新浪、腾讯官方微博、鄂托克旅游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做好日常旅游舆情监控与反馈工作。

 

     附件:鄂托克旗旅游局旅游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鄂托克旗旅游局旅游新闻宣传

领导小组名单

  长: 刘治清        鄂旗旅游局  局长
副组长: 塔宾吉日嘎拉  鄂旗旅游局  副局长
        傲敦图雅      鄂旗旅游局  副局长
     张睿瑶        鄂旗旅游局  副局长
  员: 何琴芳  办公室主任

         高冬梅  旅游质量管理股股长

         刘永峰 规划促进股股长 

工作人员:张倩  高羊燕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