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汇总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旗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委按照旗政务公开中心要求,2015年积极主动向“鄂托克之窗”共公开信息22条。主要内容有:领导述职述廉情况、公车拍卖情况、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面向社会公布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委及时、全面地发布各类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委就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委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更新速度还需加强。
2016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的基础上,深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梳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定期维护,提高效率,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