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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2009-2020年)
2009-09-27 17:44:19 

 

 第一章 鄂托克旗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条件与基础

一、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现代农业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旗县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的许多具体工作都要在旗县一级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工作也在旗县,因此,《决定》把农村改革发展的许多重大任务直接明确到旗县一级,并要求旗县党委、政府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自治区八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我区统筹城乡发展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区分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指导县办、乡办、村办工业向资源型加工业聚集,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非资源型工业企业;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针对农村牧区的水、电、路、讯、居等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2009年又将鄂尔多斯市确定为自治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进一步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取得实效,鄂尔多斯市制定出台了《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并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农牧业“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划分,明确了“三区”的发展方向及主要目标。2009年鄂尔多斯市市委、政府将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市农村牧区工作的重心,提出了农村牧区土地制度、农村牧区宅基地产权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牧区投资体制、农村牧区金融体制、农村牧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等七项制度改革目标。

中共中央《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鄂尔多斯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相关制度、规划的出台,构成了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基础,为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明确了工作要求。

二、鄂托克旗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条件

㈠自然条件

鄂托克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部,东邻杭锦旗,西连宁夏平罗县并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南接乌审旗、鄂托克前旗,西北界乌海市,是鄂尔多斯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旗南北长209公里,东西宽188公里,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全旗辖2个苏木、4个镇、76个嘎查村,2008年户籍总人口95955人,其中农牧业户籍人口57943人,农牧业常住人口38100人。

全旗现有天然草原总面积265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5%,其中可利用草原2005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75.5%。近年来,随着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等政策的落实,全旗草原生态明显好转,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70%左右。

鄂托克旗是驰名中外的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原产地,2008年牧业年度全旗牲畜总头数达到182.9万头(只),年末牲畜存栏量129万头(只)。

鄂托克旗矿产资源丰富,且有埋藏浅、储量大、品位高、种类多、易开采等特点,现已探明矿种40多种。其中煤炭储量29.6亿吨、天然气储量2800亿立方米、天然碱储量4500万吨、石灰石储量约25.8亿吨(远景储量100亿吨)、石膏储量33.43亿吨、铁矿储量520万吨、耐火粘土储量6425万吨、硅石储量10亿吨,此外,还有萤石、锰、铅、锌、铜、金、钼、云母、大理石、花岗岩、辉绿岩、石墨等多种矿产资源,储量可观,极具开采价值。

㈡经济基础

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鄂托克旗委、政府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化思维培育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资源、区位等诸多优势,高起点发展现代工业,引进和创建高科技企业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构建了轻工、煤炭、冶金、电力、建材、化工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以农牧业资源为基础,不断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培植发展肉产业、巩固提高绒产业,在水资源、土地资源较好的区域积极发展以节水灌溉为主的现代农牧业、公司化农牧业和观光农牧业,培育新型的农牧业产业体系,推动农牧业循环发展,农牧业产业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2008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5亿元,增长18.9%;财政收入完成21.6亿元,增长84.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9.6亿元,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6991元和7058元,分别增长13.2%14.1%

横向来看,鄂托克旗在全国县域竞争力评价中的综合排名由2001年的第702位迅速上升至2008年的第122位,鄂托克旗人均各项经济指标均高于鄂尔多斯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同期平均水平,位于鄂尔多斯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前列。

纵向来看,鄂托克旗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明显:地区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4.3 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155亿元,年均增长34.7%;财政收入由2000年的1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21.6亿元,年均增长46.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5213元增加至2008年的16991元,年均增长15.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684元增加至2008年的7058元,年均增长12.8%

鄂托克旗地区生产总值及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年 度

地区生

产总值

比上年增 

财政

收入

比上年增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比上年

 

农牧民人均纯收 

比上年

 

2000

142936

——

10098

——

5213

——

2684

——

2001

176166

23.2

10268

1.7

5620

7.8

2189

-19.1

2002

202969

15.2

11308

10.1

5922

5.4

2309

5.5

2003

261796

30.0

18588

64.4

6502

9.8

2706

17.2

2004

383338

46.4

37318

100.0

8203

26.2

3700

36.7

2005

573938

49.7

62668

67.9

10168

24.0

4609

24.6

2006

790849

37.8

97738

56.0

11798

16.0

5189

12.6

2007

1103300

39.5

134588

37.7

15010

27.2

6187

19.2

2008

1550000

18.9

216188

84.2

16991

13.2

7058

14.1

鄂托克旗经济的快速发展,吸纳和带动了广大农村牧区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为城市化快速推进奠定了基础。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了条件。

㈢社会基础

近年来,鄂托克旗不断强化民生工程建设力度,逐年增加社会事业建设投入,高标准兑现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各项惠民政策,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初见成效。

一是教育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行集中办学制,按照旗办初高中、苏木镇办小学的思路,撤并了11所中小学,使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投入近2亿多元进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旗90%的学校新建了教学楼或综合楼,4所学校实现了多媒体班班通;建立了500万元的教育奖励和救助基金,解决了贫困学生的上学问题;实行了汉族学生12年免费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少数民族学生15年免费教育(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免除了民族学校高中生学杂费,对寄宿学生平均给予65元生活补贴;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推行了全员聘用制,校(园)长职级工资制(每月600-2000元)、骨干教师奖励工资制(每月200-600元)、基层教师补贴工资制(每月200元)和绩效工资制(人均每年3000元)。

二是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面落实“县办县管”政策,投入2亿元按照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开工新建了旗医院和棋盘井医院,新建了5所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面推行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报销限额提高到30000元,参合率达96%以上;建立了500万元的农牧民大病保障基金,报销限额提高到50000元,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

三是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投资9000多万元,实施了“四项文化工程”,完善了旗乡村户四级文化网络。阿尔寨石窟成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恐龙足迹化石保护区成为国家级地质公园。成功举办了阿尔寨国际学术研讨会和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极大地提高了鄂托克的知名度。

四是城乡社会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开展了易地扶贫和移民扩镇工程, 2001年以来累计转移培训农牧民20000人,新增就业岗位19562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率先推行了农牧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75%

 “十一五”以来,鄂托克旗不断加大社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统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特别是2008年,通过扎实推进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生态建设工程,300万亩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基本完成。全旗统筹推进人口转移,建设安居房1100套,培训农牧民3000人,转移人口4294人。投融资12.6亿元加快城镇改造建设,重点实施了8000亩土地收储、市政道路改扩建、综合管网铺设、生态园建设、污水处理厂和美化亮化等工程,加大城镇、乡村和交通主干道绿化建设,新增绿地75万平方米,人居和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008年度全旗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的财政资金达3.38亿元。

鄂托克旗从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出发,形成了鄂托克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园区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各领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编制、确定、落实、修正体系,保障了鄂托克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在行政管理上,鄂托克旗加快服务型、责任型、阳光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完善政府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决策力有效提高。

上述工作,为鄂托克旗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尤其是在近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通过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保障转移农牧民权益,调整农牧区产业结构等方面积极探索,摸索出了针对农牧区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也找准了进一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

三、鄂托克旗实施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突破的难点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新时期的重要任务,从中央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都对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从鄂托克旗的实际情况分析,当前的工作中心是将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人口转移安置,将限制开发区的人口收缩转移并合理规划限制开发区的农牧业发展格局,并加快优化发展区的发展速度。这些工作牵涉面广,持续时间长,与农牧民近期利益、长远利益息息相关。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不仅需要考虑人口转移工作,还需要兼顾长远目标,不能因为当前工作而为未来发展遗留问题。既要顾及当前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牧民利益,也要兼顾没有土地经营权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关系到社会运行基本方式的全面创新,鄂托克旗实施统筹城乡发展还存在很多需要突破的难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镇与农村牧区之间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差距仍然存在。由于草原牧区面积广袤,人口密度低,建设难度大,城镇投入较多、农村牧区投入较少的局面无法在短期内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牧区基础教育薄弱、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科技水平较低、人畜饮水困难、农牧民出行不畅等问题亟待解决。

——农村牧区人口转移任务重、难度大。全旗2008年农牧业户籍人口57943人,其中常住人口38100人。根据禁止开发区人口整体退出和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现代农牧业规模经营要求,共需转移人口43626人,这些人口要在2020年前的11年间全部转出,转移任务非常艰巨。这些需要转移的人口一是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质较低,绝大多数人无一技之长,转移进城后很难安置工作,给就业造成很大压力;二是他们思想比较保守,小农意识较重,转移搬迁愿望不强;三是转移过程中的住房保障、耕地草牧场补贴等需要的资金数额巨大,旗级财政很难支撑。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任务艰巨。从现实绝对差距看,2000年为2529元,2008年为9933元;从收入比例看,2000年为1.9412008年为2.411。因此,未来发展中,在稳步提高全旗各族人民收入水平的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公务员工资的不断增长,城镇居民的收入会不断增加,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任务依然艰巨。

鄂托克旗城乡居民收入情况比较表

                                                                  (单位:元)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529

3461

3613

3796

4503

5559

6609

8823

9933

城乡居民收入比例

1.94

2.57

2.57

2.40

2.21

2.21

2.27

2.43

2.41

——制度制约因素较多。现行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支付制度、组织管理制度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进行制度创新过程中,既存在制度之间相互制约的问题,也存在现实制度与长远发展相互制约的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必须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由于旗县一级对一些基本制度的调整权有限,因此需要不断关注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政策和制度调整,以及时落实全局性的政策变动。

这些难点,需要全旗各级各部门在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进行破解,时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解决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探索。因此,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始终是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

  第二章 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部署,抓住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有利时机,以建设富裕、宜居、和谐的幸福鄂托克为目标,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制度和完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统筹城乡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人口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为基本内容,以完善组织领导和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创鄂托克旗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二、原则

——以人为本,成果共享。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旗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坚实的发展保障,打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发展选择权,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目标。

——统筹协调,突出三农。整合全旗资源和力量,形成政治、经济、社会多方面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合力。坚持科学发展,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集约发展的思路,构建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互促共进机制,实现资源统筹配置,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形成城乡功能互补、分工协作、融合配套、协调发展的格局。

——改革创新,循序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于突破,调整不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制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坚持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大对农村牧区发展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针对现实,兼顾长远。近期工作与中长期工作结合,为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近期主要工作集中在人口转移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度设定上,既要服从于当前工作需要,又要兼顾长远发展。一方面要在搬迁过程中保障农牧民的土地、财产等相关权益,同时保障农牧民转移出来后能够进入城镇生活体系;另一方面要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设定上,兼顾长远发展,缩小是否拥有土地的居民之间社会保障、社会收益上的差距,保证未来全旗居民的社会福利均等化。

三、目标

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提高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提高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保障水平,提高农牧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发展条件、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均等化。最终实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同等化。

——城乡一体化机制基本形成。到2010年,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同等待遇;到2015年,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非农就业比重提高到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居民和转移进城农牧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到2020年,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城乡居民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城乡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以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为基础,加大对农村牧区生产性、生活性、服务性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牧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基本同质化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5000元和15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3:1;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50000元和25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1,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5000元和65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31:1以内,人民生活基本实现现代化,幸福指数居全国前列。

——城乡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以优势产业升级循环、优良环境提质再造、科学发展理念引领为抓手,促进工业产业优化升级、规模经营的现代农牧业格局基本形成,第三产业明显壮大。实现农牧业现代化、工业高端化、物流产业化、旅游精品化、文化品牌化。

——统筹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格局和工业化布局基本形成,以限制开发区为主体的农牧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以禁止开发区为主体的生态自然恢复区得到切实保护。城镇核心区和重点城镇建设初具规模,城镇化率逐年大幅提高,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75%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85%。到2020年,直接从事一产的农牧业人口降到1万人以下,现代化城镇和新农村新牧区和谐交融的城乡格局基本形成。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到2012年,森林和草原植被覆盖率分别达到26%7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7%;到2015年,森林和植被覆盖率分别达到27%8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8%;到2020年,森林和植被覆盖率分别达到30%8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形成城乡之间、三次产业之间循环经济体系和优良的生态环境系统,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章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实施区划工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和《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三区规划”)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全旗人口分布、国土利用、产业布局和城镇化格局,科学规划全旗城镇空间、农村牧区空间、生态保护空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020年,以“一旗三镇”为主体的城镇开发格局和由生态恢复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区组成的农村牧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布局更加集约高效,城乡发展更加协调,人口资源环境更加和谐。

一、合理布局城镇空间,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全面完成乌兰镇、蒙西镇、棋盘井镇城镇各类规划,拉大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三镇框架,为产业发展、承接人口、生态建设留有充足的发展空间,形成“三镇”187平方公里控制面积和18万城镇人口的城镇框架,构建统筹城乡、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全面覆盖、体现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民族特色和现代化气息的城镇组团,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对农牧民人口转移的吸纳能力,扩大城镇人口规模,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发展带动全旗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通过城镇对先进理念、先进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作用,辐射和带动农村牧区及现代农牧业发展。

㈠乌兰镇—打造草原文化精品城

乌兰镇现有人口4万人、建成区面积6.45平方公里,乌兰镇作为全旗政治、文化、商贸、服务中心,以发展绿色轻工业、旅游服务业、综合商贸业为主,按照呼包银经济带西部区域的次级经济集散地,鄂尔多斯市的下级商品市场、劳动力输出源地、配套产业生产地、城市服务型产品加工地的区域经济定位,建设以农畜产品加工、螺旋藻生产加工等产业构成的绿色轻工基地和一级旅游服务中心、综合商贸集散地。

2020年,城区控制面积达到51平方公里,建成宜业、宜商、宜游、宜居的草原文化精品城。

按照城镇布局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城区中心主体向东转移的同时,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拓宽城区主干道,增加地下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抓好文化主题公园、旗医院、老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民族职业中学及部分行政办公区的建设工作,做好供气、供暖、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把乌兰镇建设成为可容纳5万人以上的中心城镇。

㈡棋盘井镇—建成自治区西部新型工业重镇

棋盘井镇现有人口6.4万人、建成区面积23平方公里。该镇作为鄂尔多斯市西部工业重镇,按照发展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构筑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五大产业集群,全力加快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2020年,镇区规划控制面积达到66平方公里,成为自治区出口创汇基地和世界级硅产业基地、自治区西部能源重化工基地、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宜业、宜居、宜商的新型工业重镇。

在搞好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推进旧城区改造;加快基施建设步伐。把棋盘井镇建设成为可容纳10万人以上的工业重镇。

㈢蒙西镇—建成全国高新技术及循环经济城镇

蒙西镇现有人口1.3万人、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建设以高新材料产业、冶金产业、化工产业、电力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体系,加快第三产业特别是物流业的发展,构建新型服务体系。到2020年,镇区规划控面积达到70平方公里,成为全国高新技术及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宜业、宜居、宜商、宜游的高新技术循环经济生态城镇

蒙西镇目前需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将该镇建设成为可容纳3万人以上,吸纳农牧民人口转移的优选地区。

城镇空间布局及产业定位和区域功能表

 

 

空间布局

主要产业功能

乌兰镇

规划控制面积51平方公里

全旗政治、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一级商贸旅游综合服务集散地,农畜产品生产、深加工、低能耗、无污染、环保型工业基地,宜商、宜游、宜居的草原文化精品镇

棋盘井镇

规划控制面积66平方公里

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产业基地,一级商贸服务地,运输、物流集散地。鄂尔多斯市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为主的重化工基地、自治区西部工业重镇和重化工基地、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园和宜居、宜业、宜商的工业重镇。

蒙西镇

规划控制面积70平方公里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新材料和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全国高新技术及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高新技术循环经济生态城镇。

二、优化农村牧区空间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以《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中鄂托克旗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为基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优化农村牧区空间布局,形成2苏木1镇和20个嘎查村的农村牧区框架,为发展现代农牧业,提高农牧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拓展发展空间。

根据现有嘎查村发展状况,将“三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36个嘎查村全部撤销;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的40个嘎查村就近调整撤并为20个,调整撤并情况如下:

二、优化农村牧区空间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以《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中鄂托克旗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为基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优化农村牧区空间布局,形成2苏木1镇和20个嘎查村的农村牧区框架,为发展现代农牧业,提高农牧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拓展发展空间。

根据现有嘎查村发展状况,将“三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36个嘎查村全部撤销;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的40个嘎查村就近调整撤并为20个,调整撤并情况如下:

嘎查村调整撤并一览表

苏木镇

合并嘎查村

撤销嘎查村

调整撤并后中心嘎查村数量

乌兰镇

包日塔拉、马新布拉格

苏吉、海岱、察汗陶勒盖

6

德日素、包日呼舒

敖伦淖、乌兰图克

一村、乌兰柴达木

察汗淖、哈马太

赛汗塔拉、什拉布日都

棋盘井镇

 

伊克达来、库计

乌仁都西、苏米图、百眼井、深井、额尔和图、石勒凯、阿如其日嘎

2

楚鲁拜

蒙西镇

新民、羊场

其劳图、苏亥图、伊克布拉格、巴音温都尔

2

碱柜、渠畔

木凯淖尔镇

 

召稍、达楞图鲁、水泉则

伊克乌素、乌兰吉林、旧庙湾、乌素加汗、乌兰加汗、桃力民、木凯淖尔、乌兰哈达、查汗敖包、大可泊、素扣、保力壕内、加德亥

2

巴音淖尔、小湖

阿尔巴斯苏木

 

脑高岱、呼和陶勒盖

机井、陶利、阿如布拉格、乌兰其日嘎、敖伦其日嘎

5

巴音乌素、乌兰乌素

巴音陶勒盖、新其日嘎

布龙、嘎图

赛乌素

苏米图苏木

苏里格、巴音布拉格

马什亥、大额尔和图、伊连陶勒盖、斯不扣

3

苏米图、小额尔和图

查汗敖包、哈达图

嘎查村合计

40

36

20

以苏密图苏木、阿尔巴斯苏木、木凯淖尔镇为重点,建设涉农、涉牧生产资料供给,农牧业生产技术服务,农畜产品流通贸易体系,充分发挥重点城镇对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带动作用。以调整撤并后的20个中心嘎查村和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1430万亩天然草原、18.6万亩耕地为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态恢复”的目标,通过转移农牧民、减少非农牧业用地,人工改良草场、实施耕地整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和节水灌溉、机械化作业等措施,提高草原承载力和耕地产出率,发展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主的现代农牧业,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同时,通过人口转移和草牧场的集中,扩大从事牧业生产的家庭牧场的经营规模,合理规划布局家庭牧场。在生产布局调整中,注重原生态文化保护,选择与旅游线路、旅游景点相近的地区,建设体现蒙古族文化底蕴的西部草原文化保护区,打造集牧业生产、观光旅游、体验式休闲于一体的现代草原生态牧业庄园。

第四章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实施富民工程

   按照产业互补联动、资源优化配置、优势充分发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快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强化城乡产业之间的协作和联系,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与开发,带动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一、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

按照“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通过耕地和草牧场的有序流转,优化农牧业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绒产业、肉产业、饲草料产业、沙产业等四大产业,构建特色高效有机农牧业产业体系,强化现代农牧业建设,提高农牧民收入。

㈠构筑现代农牧业四大特色产业

1.绒产业

以北部硬梁地区(包括阿尔巴斯苏木、棋盘井镇、乌兰镇)为基础,以加强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建设为抓手,以内蒙古白绒山羊种羊场和伊吉汗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阿尔巴斯绒山羊核心种群,严格防止外来绒山羊品种的侵蚀,申报原产地保护标识,实施“1436山羊绒品质工程”,建立起一整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种羊繁育、人工配种、羊绒收购检验、无毛绒加工等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做大做强绒产业。

2012年,区域内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达到500户(每户草原面积达到10000亩,每户养殖阿尔巴斯白绒山羊600只或每户草原面积达到5000亩加100亩灌溉饲草料地,每户养殖阿尔巴斯白绒山羊500只),全旗阿尔巴斯绒山羊养殖量达到135万只,年产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绒540吨;到2015年,区域内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达到740,全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养殖量达到140万只,年产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绒700吨;到2020年,区域内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达到1030,全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养殖量达到145万只,年产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绒870吨。

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培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苏木镇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2015

2016-2020

乌兰镇

——

20

50

50

60

60

阿尔巴斯

50

50

50

50

150

200

棋盘井镇

——

30

50

100

30

30

合 计

50

100

150

200

240

290

2.有机肉产业

以南部沙区(包括苏米图苏木、乌兰镇南部、木凯淖尔镇)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通过引进优良优质品种,以培育肉牛、肉羊养殖示范户为重点,发展以肉牛、肉羊为主的产业基地。

2012年,区域内发展肉羊示范户200户,户均基础母羊饲养量达到200只以上,年出栏肉羊6万只。发展肉牛养殖示范户20户,户均基础母牛饲养量达到100头,年出栏肉牛1800头。

2015年,区域内肉羊养殖户达到300户,基础母羊饲养量达到6万只,年出栏肉羊12万只。肉牛养殖户达到50户,基础母牛养殖量达到5000头,年出栏肉牛4500头。

2020年,区域内肉羊养殖户达到400户,基础母羊饲养量达到8万只,年出栏肉羊16万只。肉牛养殖户达到100户,基础母牛养殖量达到10000头,年出栏肉牛9000头。

肉羊肉牛示范户培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苏木镇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2015

2016-2020

肉羊

肉牛

肉羊

肉牛

肉羊

肉牛

肉羊

肉牛

肉羊

肉牛

肉羊

肉牛

苏米图

30

2

45

4

70

6

100

8

140

20

150

50

乌兰镇

10

2

20

4

40

6

50

6

80

15

130

25

木凯淖尔

10

2

20

4

40

6

50

6

80

15

120

25

合 计

50

6

85

12

150

18

200

20

300

50

400

100

以优化开发区、赛乌素集约化养殖园区为基地,采取“牧区繁殖、农区育肥”的方式,到2015年建成阿尔巴斯绒山羊、肉牛短期育肥基地。

3.绿色有机饲草料产业

以优化开发区、都斯图河流域、赛乌素现代农业示范区耕地为基础,充分利用其基础设施好、气候适宜、土地集中的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饲料种植业,通过引进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形成饲料种植、加工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为现代养殖业发展奠定基础。

2012,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总产量12万吨;到2015年,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总产量14万吨;到2020年,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总产量18万吨。

利用南部沙区地下水位浅、地下水贮量丰富易开采的优势,发展以喷灌等节水灌溉为主的人工优质牧草生产基地。

大力发展人工优质牧草基地,到2012年,人工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总产量15万吨;到2015年,人工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总产量27万吨;到2020年,人工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60万吨。

饲草料及人工优质牧草种植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苏木镇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2015

2016-2020

饲料

牧草

饲料

牧草

饲料

牧草

饲料

牧草

饲料

牧草

饲料

牧草

蒙西镇

1.5

0.5

1.5

1

2

1.5

2

2

2

2

3

4

棋盘井镇

1.5

0.5

1.5

1.5

2

3

2

3

3

4

3

7

阿尔巴斯

5

4

5.5

5

6

8

6.5

9

7

15

10

25

苏米图

1.5

1.5

1.5

2

2

3

2

5

2

9

2.5

30

乌兰镇

1.5

1.5

1.5

2

2

3

2.5

4

2

8

2.5

15

木凯淖尔

1.5

1.5

1.5

2

2

4

2

5

2

10

2

15

种羊场

0.5

0.5

0.5

0.5

0.5

1

0.5

1

1

1

1

2

草籽场

0.5

0.5

0.5

0.5

0.5

1

0.5

1

1

1

1

2

合 计

13.5

10.5

14

14.5

17

24.5

18

30

20

50

25

100

4、沙产业

以苏米图苏木、乌兰镇南部、木凯淖尔镇南部的毛乌素沙区北部边缘为基础,按照“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原则,使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开创沙产业发展新局面。

在现有基础上,发展沙柳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引进培植龙头加工企业,重点发展以沙柳为原料的人造板及造纸加工业及生物质能源,提高深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到2012年,全旗沙柳种植面积达到137万亩,2015年,全旗沙柳种植面积达到205万亩,2020年沙柳种植面积达到318万亩。

发展以柠条、杨柴、花棒为主的饲料林,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充分利用柠条等灌木林资源大力发展专用化、特种化、保健化、颗粒化灌木饲料加工业,充分利用沙区蜜源,发展养蜂业。到2012年,全旗灌木饲料林种植面积达到596万亩,2015年,全旗种植面积达到721万亩,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929万亩。

发展以甘草、麻黄、肉苁蓉、锁阳为主的沙区中草药种植业,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开发沙区中草药资源,提高产业水平。

在构筑现代农牧业四大特色产业的同时,以乌兰镇周边、赛乌素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和优化发展区为基础,以森和农牧业开发公司、万德隆工矿工程公司绿苑常青蔬菜基地为龙头,集中连片建设设施和露地有机蔬菜产业基地,满足旗内城乡居民生活和区内外高端消费市场需要。

2012年,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有机蔬菜总产量达到5.9万吨,其中,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000亩;到2015年,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00亩,有机蔬菜总产量达到11.8万吨,其中,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蔬菜面积达到4000亩;到2020年,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有机蔬菜总产量达到23.6万吨,其中,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设施蔬菜面积达到8000亩。

蔬菜种植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苏木镇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2015

2016-2020

其中

设施

面积

其中

设施

面积

其中

设施

面积

其中

设施

面积

其中

设施

面积

其中

设施

面积

乌兰镇

500

200

1000

500

1500

600

2000

800

3000

1000

6000

2000

阿尔巴斯

200

50

500

200

1000

400

1500

600

3000

1000

7000

3000

蒙西镇

300

50

500

200

1000

500

1500

600

4000

2000

7000

3000

合计

1000

300

2000

900

2500

1500

5000

2000

10000

4000

20000

8000

充分利用都斯图河流域现有水库、温泉,以万德隆工矿工程公司水产养殖基地为龙头,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反季节名特优渔业养殖,逐步形成集旅游观光和特种渔业生产为一体的现代水产养殖业。

2012年,区域内建设设施养殖及露天精养水面500亩,年生产鲜鱼900吨,其中,设施养殖面积达到10亩;到2015年,区域内建设设施养殖及露天精养水面1500,年生产鲜鱼3700吨,其中,设施养殖面积达到50亩;到2020年,区域内建设设施养殖及露天精养水面2000,年生产鲜鱼6700吨,其中,设施养殖面积达到100亩。

㈡打造赛乌素、蒙西现代农牧业示范区

赛乌素现代农牧业示范区由内蒙古白绒山羊种羊场、草籽场、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嘎查组成,土地总面积103.7万亩,耕地面积11.5万亩,可利用草牧草面积72.6万亩。

赛乌素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依靠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构筑一流的现代化农牧业示范区的功能定位,通过天然草原现代规模经营区、集约化养殖园区、现代农业区、流通加工区、生活居住区、生态观光旅游区的建设,将赛乌素地区建设成为鄂托克旗率先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展示窗口,现代高新农牧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广的孵化器和示范基地,鄂托克旗生态型安全食品的生产基地,农牧业科技优秀人才聚集和创业基地。

天然草原现代规模经营区:根据赛乌素地区的立地条件和农牧户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天然草原现代规模经营区以牧户为单位,以建设散居型庄园式的生态牧户为主,以世界著名的阿尔巴斯绒山羊为主要畜种,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结构转型、创新强市”战略的要求,以现有的天然草原为基础,通过转移农牧户,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实行草畜平衡、季节性休牧、划区轮牧、限时放牧及飞播等措施发展现代规模经营的农牧户“庄园”。成为全旗畜牧业现代规模经营的典范。

集约化养殖园区:采取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分步实施、企业和农牧民建设的方针,通过绒山羊肉羊育肥养殖区、奶牛养殖区、肉牛育肥养殖区、服务区四个区域建设,年育肥出栏阿尔巴斯绒山羊66000只、肉牛36000头,出栏肉羊羔羊10000只,年产鲜牛奶21000吨。将集约化养殖园区打造成全旗有机肉产业示范区。

现代农业区:以赛乌素地区现有的11.5万亩耕地为基础,通过土地整理整合、种植结构调整、节水灌溉、机械化耕作、良种模式化栽培、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设施农业等项目的建设,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

流通加工区:在已建成畜产品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加快肉食品精加工厂、农产品及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农机具配件超市、蔬菜加工厂及公共工程建设步伐,力争将赛乌素流通加工区建设成为宁陕蒙地区最大的农畜产品交易中心。

2、蒙西现代农牧业示范区

根据蒙西镇优化发展区四个村的优势条件,重点进行现代设施农业区、集约化养殖户、现代规模种植区、加工流通区四个基地建设。

现代设施农业区:设施农业是现代化农业的具体体现之一,是依靠科技进步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是建设城郊型农业的基础。为此,利用四个村的土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土壤和水无污染优势,采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经营、招商引资的方式,大力发展以反季节蔬菜、瓜果为主的设施农业。

集约化养殖户:集约化养殖户主要是以现有农户为主,到2015年在四个村培育年出栏商品猪200头的集约化商品猪养殖户200户,年育肥出栏150头肉牛的集约化肉牛养殖户200户,年育肥出栏绒山羊800只的集约化绒山羊养殖户200户。

规模种植户:根据优化发展区四个村耕地情况,项目在四个村选择100户作为规模种植户,每户种植规模达到150亩。四个村规模种植面积达到15000亩。每户年产值13.65万元,年纯收入9.2万元,按每户4 口人计算,人均纯收入2.3万元。

加工流通区:加工流通区主要是对农户生产的农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大公司作为加工流通龙头企业,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机制,让农民享受农畜产品在加工流通领域的利益,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畜产品经济效益。

㈢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以节水灌溉为主的农田草牧场建设

以土地整理和节水灌溉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黄灌区重点发展渠道衬砌工程,限制开发区耕地重点发展大型喷灌和地埋管灌为主的节水灌溉,设施农业重点发展以微灌和滴灌为主的节水灌溉。在牧区发展和推广天然草原和旱作人工草地节水抗旱优良牧草栽培技术,增强土壤的保墒能力,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提高养殖小区的水资源利用率。

2.提高农畜产品品质

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主导产业有机食品生产规程,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生产,全面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提高农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农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实行农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测,真正将“绿、高、优”的农畜产品推向市场,以优质占领市场。

树立品牌意识。教育和引导农牧业龙头企业树立正确的品牌意识,努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畜产品品牌;依托资源创造品牌,在现有的品种基础上,上规模、上档次,有重点地培植和开发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品牌农畜产品;提高产品的含金量,强化质量优势,建立科学的农畜产品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保证品牌优势,同时,重视品牌农畜产品的商标注册,加强广告宣传,塑造农畜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实现优质优价。

3.培植龙头企业

进一步优化环境,为龙头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对能与生产基地有机结合,能带动农牧民进市场,带动农牧民发展生产,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企业,从资金、税收、信贷、土地、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4.培育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根据“出入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将农牧民合作组织作为现代农牧业的发展主体和农牧民致富的组织化保障,探索和完善“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户”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经营模式,通过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将农牧民有效组织起来,不断提高农牧民在大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提高农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保护农牧民利益。

5.完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人才队伍,按照现代农牧业对科技人才数量和素质的需求,制定农牧业科技人才规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旗内开展有机现代农牧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实验,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加快先进技术和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农牧民培训,努力把广大农牧民培养成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科技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牧业经营者。同时对现有青年通过政府出资的方式送到相关高等院校进行培养,为现代农牧业发展储备合格人才。

各苏木镇要建立集试验、推广、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建设,在现有70个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组织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服务范围,为农牧民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

以农牧业信息开发与发布为重点,加快农牧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农牧民,形成连接国内市场、覆盖生产、流通和消费畅通的信息网络。重点抓好鄂托克旗农村牧区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解决在农牧业生产中,产前、产中、产后信息不灵,生产决策盲目,市场服务不到位,农畜产品转化增值水平低且销售不畅等问题,促进农牧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二、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以“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为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作为工作重心,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从实际出发,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推进高端化进程,嫁接改造传统产业,避免产业雷同,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㈠打造“一带四园三梯队”的工业发展格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招商引资为重点,积极创造机遇,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工业园区建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政策引导落实,倾力打造“一带四园三梯队”的工业发展格局,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带:以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为枢纽,通过辐射带动,形成蒙西—棋盘井—查布—乌兰镇工业经济带。

四园:按照产业集聚、产业关联、配套协作、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原则,全力打造棋盘井工业园、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乌兰镇轻工业园、查布石膏工业园四个工业经济园区。

三梯队:培育产值超100亿元龙头企业2户、10亿元骨干企业10户、1亿元中小企业50户的结构合理的企业梯队;形成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新产业梯队。通过梯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㈡打造六大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根据当地资源禀赋条件,围绕煤炭及煤化工、电力、化工、冶金、建材、高新材料六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现有工业产业体系。煤炭及煤化工产业重点提高资源回采率和发展洗选加工。电力产业在做大做强现有火力发电企业的基础上,依托丰富的风能资源,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发电。化工产业在做强现有煤焦化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煤焦化及其副产品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甲醇及其下游衍生产品;依托鄂尔多斯联合大化肥项目做好大化肥下游衍生产品;依托现有的电石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氯碱化工及PVC/PVA的生产和下游衍生产品。冶金产业依托现有的铁合金、金属硅、硅锰合金生产企业的优势,重点发展硅及下游冶金产品,扶持多晶硅、特种钢、硅钙合金等产业。建材产业要综合利用电石渣和电厂粉煤灰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扶持发展石膏产品及深加工产品和煤矸石综合利用深加工项目。高新材料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光电、高岭粉体等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    

㈢明确园区产业定位

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避免园区内产业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要立足园区优势,依托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材料、建材、煤焦化工及其副产品综合利用,精细化工、氯碱化工及电力产业;棋盘井工业园区要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冶金、重化工、有机硅、多晶硅及其下游衍生产品,火力发电及煤炭洗选加工;查布石膏工业园区要重点发展石膏深加工产业,提高石膏产品的附加值;乌兰镇轻工业园要依托全旗政治文化中心的优势,发展肉类加工、乳品加工、绒毛加工、皮革加工、饲料加工及其它劳动密集型现代农畜产品加工业,扶持螺旋藻养殖及深加工产业发展。

蒙西高新技术园区要围绕蒙西集团40万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和2×4000/日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神华蒙西煤化股份公司96万吨捣固焦联产10万吨甲醇项目,双欣资源集团40万吨PVC32万吨烧碱、100万吨水泥项目,星光煤炭集团80万吨特种钢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到2015年,其他建设项目全部达产,新增就业岗位达到10000个。

棋盘井工业园区要紧紧围绕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2×330MW发电机组、60万吨合成氨104万吨尿素、60万吨气焦联产40万吨活性石灰、25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40万吨PVC32万吨烧碱、100万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大型矿热炉集群余热发电等项目和三维资源集团96万吨捣固焦联产10万吨甲醇,红雷煤焦化有限公司120万吨洗煤70万吨捣固焦项目,昊源煤炭120万吨洗煤70万吨捣固焦等项目建设,扩大产能和规模,到2015年,新增新业岗位达到10000个。

查布石膏工业园区要抓住小石膏粉加工厂关闭整合的有利时机,新上6个年产20万吨石膏粉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石膏产品深加工的研究利用。到2015年,新增就业岗位达到2000个。

乌兰镇轻业园区围绕旧城区改造,尽快将城区内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转移到工业园区。 2015年,肉类制品加工能力达到8000吨,皮革制品加工能力达到20万张,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加快螺旋藻产业发展。以乌兰镇周边现有螺旋藻生产企业为基础,引导螺旋藻企业向园区集中,整合资源,扩大生产规模和能力,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延长螺旋藻产业链,提高螺旋藻产业效益,打造世界“藻都”。到2012年,园区螺旋藻粉产量达到2500吨,深加工产品达到30%,吸纳转移劳动力2000人;到2015年,园区螺旋藻粉产量达到3000吨,深加工产品达到40%,吸纳转移劳动力3000人;到2020年,园区螺旋藻粉产量达到5000吨,深加工产品达到60%,吸纳转移劳动力5000人。

三、做大做强第三产业

围绕“大旅游、大文化、大运输”发展战略,到2012年,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9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以上,达到100亿元,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0%左右;三产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平均每年上升2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亿元,年均递增 25.6%;第三产业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累计达3万人,成为吸纳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㈠建设现代物流产业

按照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功能多样化、管理智能化的要求,依托铁路、公路交通运输网络,整合物流资源,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以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为重点的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建设。

乌兰镇充分发挥全旗政治、文化中心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流通方式,以超市、便利商店、自选商场为重点,推进零售市场连锁经营。以农畜产品、建材、化工配送为重点,建设乌兰镇综合物流配送中心。

棋盘井镇围绕煤、化工、特色冶金、建材等产业,加快鄂尔多斯综合物流园区和泰发祥物流园区建设进度,完善棋盘井地区的物流通道,扶持发展现代物流企业,将棋盘井建成鄂尔多斯西部最大的物流中心。

蒙西镇依托凯顺物流公司、鑫诺蒙西物流公司和亿阳物流园区,以运送原煤、化工、建材、高新材料、钢铁、PVC等产品为主,推进物流企业向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通过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村牧区专业批发市场和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构建城乡联动的连锁经营和货物配送网络,畅通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提高赛乌素农畜产品交易市场辐射带动能力。

力争到2012年,建成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1个,培育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物流园区1家,年配送额在10亿元以上的物流配送中心1个,年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3户;到2020年,建成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3个,培育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物流园区3家,年配送额在10亿元以上的物流配送中心3个,年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物流企业10户。

㈡建设草原文化旅游业

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深刻挖掘蒙古族文化底蕴,打造品牌、开拓市场,积极推进旅游产业化进程,将旅游业培育成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

实施精品带动战略,重点打造阿尔寨石窟、恐龙足迹化石和温泉旅游三大品牌;在旅游线路开发上,大力推出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乌仁都西峰—阿尔寨石窟—新召庙—包乐浩晓温泉—布龙湖—恐龙足迹化石—赛乌素生态观光精品旅游线路。

鄂托克旗旅游业精品景区及线路规划表

精品景区

阿尔寨-蒙西

观光休闲旅游地

桌子山岩画、乌仁都西峰、珍稀植物园、迪延阿贵庙

蒙西循环经济、阿尔寨石窟壁画、地质科学考察

布龙湖-查布

养生度假旅游地

布龙湖、温泉、湖畔草原、都斯图河峡谷、查布恐龙足迹化石

布龙湖水上娱乐、健康养生温泉、草原峡谷漂流

乌兰镇-包乐浩晓

国家优秀旅游城镇

包乐浩晓温泉

乌兰敖包、乌兰赛马场、那达慕大会

苏里格

沙湖风光和宗教旅游休闲地

苏里格湖泊群

苏里格庙、腾格尔故乡、敖包大祭、寺庙节庆

百眼井-白音敖包

高档草原度假旅游地

草原风情

成吉思汗敖包、白音敖包、牧家乐、特色风味餐饮

加德亥庙

宗教旅游休闲地

巴音淖尔湖泊群、沙地湖泊风光

加德亥庙、蒙汉民俗体验、特色风味餐饮

旅游线路组织

一日游线路

银川-布龙湖、石嘴山-布龙湖、鄂尔多斯-布龙湖

鄂尔多斯-苏里格庙-迪延阿贵庙

多日游线路

乌兰镇-布龙湖-恐龙足迹化石-迪延阿贵庙

蒙西-桌子山-阿尔寨石窟-迪延阿贵庙-布龙湖-苏里格庙

与周边省份结合的线路

银川-鄂托克旗-阿拉善盟

呼和浩特-包头-鄂托克旗-银川

大力发展草原畜牧业产业旅游,在限制开发区收缩转移的基础上,统筹文化产业建设,统筹牧业大户与牧户旅游点建设,打造现代草原畜牧业牧场体验旅游区。发挥鄂托克旗草原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区域优势,建设草原文化保护区,在草原文化保护区内增加体验旅游、参与式旅游的内涵,扩大草原文化对旅游的促进作用。

在旅游促销方式上,开拓与宁夏、乌海、阿拉善及周边旗县区相衔接的大旅游区;在旅游品牌建设上,通过举办阿尔寨石窟国际学术研讨会和鄂托克草原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打好生态牌、民俗牌、草原风情牌,推动文化与旅游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将本旗建成鄂尔多斯西部文化旅游和草原旅游基地;在旅游项目支撑上,突出特色游,配套发展旅游交通业,抓好重点旅游景区和配套的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旅游特色商品。

2012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5万人,旅游业收入达到5亿元;到2015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0万人,旅游业收入达到10亿元;到2020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万人,旅游业收入达到50亿元。

㈢培植现代商贸零售餐饮业

加快现有市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合理摆布商业网点,努力扩大经营规模。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牧区商业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建材市场、小商品市场、汽车配件销售和维修市场、装饰装潢材料市场、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为新型工业提供产品交易、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市场。推进零售业连锁化,鼓励便利店向社区延伸。积极发展餐饮业,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形成高、中、低档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结构合理的产业格局,促进民族特色餐饮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现有初具规模的餐饮娱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档次,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能够满足商务洽谈、旅游和休闲娱乐等需求的高档餐饮娱乐企业和场所。

㈣推进金融保险体系发展

探索建立符合地区实际的农村牧区金融体系。鼓励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新型投资开发组织,建立适应农村牧区生产方式的村镇银行和金融合作组织。发展农牧户资金互助组织,将农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和牲畜等生产资料物权化,使农牧业机械设备、车辆等应用于农村牧区的动产成为抵押物。实行农牧户贷款联保、龙头企业为农牧户担保等模式,为农牧业企业和规模经营户融资担保。完善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农牧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降低农牧民抵御自然灾害和生产经营的风险。

积极支持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驻。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切实增强农村信用社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增加业务品种,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开辟解决中小企业贷款的新途径。发挥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优势,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或企业集团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发展保险、信托投资等其它金融机构。

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社、农村小额信贷公司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创立和发展,对具备条件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进行合法化和规范化,扶持各类涉农保险,努力探索农村投资体制改革的成功之道。

加快发展农村保险事业,积极支持专业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的发展,鼓励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到农村牧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各类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保险网络。

㈤发展市政公共服务业

适应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城镇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城镇道路、排水、垃圾处理、环卫、亮化、绿化等市政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供电、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公共服务业投资机制,推进公共行业市场化进程。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投资公交、停车场、供水、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通过出让出租车经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充分开发城镇市政公共服务业的潜在资源,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效率。

㈥壮大房地产和社区服务业

适应城乡居民住房需求的不断增长,加快房地产市场建设。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的调控,规范搞活住房二、三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大力建设安居住房。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推行物业管理,已有住宅小区到2010年全部实现物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发挥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和便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建设。鼓励支持民营主体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兴办社区服务业,合理布局居民服务网点,建立社区卫生室、便利店、居民餐饮网点,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化。

第五章 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实施生态工程  

鄂托克旗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是京、津地区防风治沙重点源头区域,也是我国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地区之一。因此,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把鄂托克旗建设成资源节约、生态优良、环境友好的现代化生态旗,对于保护我国北方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鄂托克旗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大、十年九旱、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确定全旗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建设重点以自然恢复与生态保护为主,人工建设为辅。

㈠禁止开发区建设生态自然恢复区

禁止开发区总面积8921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43.8%,区域内包括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恐龙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草牧场沙化退化严重,植被覆盖度低。为此,采取人口整体转移的方式,逐步将该区建成无人居住的生态自然恢复区。在整体迁移的过程中,对于退出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统一规划,进行封育管护,配合飞播等手段,实施适当的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提高植被恢复的质量。

2012年,生态自然恢复区面积达到6600平方公里,植被覆盖度达到70%,到2015年,生态自然恢复区面积达到8900平方公里,植被覆盖度达到85%

㈡限制开发区建成现代生态农牧业产业区

限制开发区总面积9870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48.5%,区域内包括都斯图河流域、毛乌素沙地、干旱硬梁区。该区是全旗建设现代农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点地区,区域内生态环境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和自然恢复,总体上有所好转。但该区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为此,在该区采取收缩转移三分之二农牧户,进行村庄迁并,减少人口对环境的压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该区以生态环境保护性利用为准则,在牧区大力实施草畜平衡、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加大草原违法开垦查处力度,加强征用和临时占用草牧场的管理工作。通过飞播、人工造林种草、封育等措施,保护和恢复植被。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建设区、飞播区、农牧业重点项目区、草场沙化严重地区的禁牧管理和休牧期间的监控,全面开展草牧场分等定级动态管理,把生态建设与发展现代农牧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草原生态恢复。

在农业耕作区,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全面开展农田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确保农田防护林在农田面积中所占比例,严禁占用和破坏农田防护林。加强都斯图河流域植被和两岸防护林体系建设,涵养水源, 防止水土流失。

㈢优化开发区建设生态保护型现代农业区

优化开发区总面积59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0.3%,该区为黄河沿岸,以引黄灌溉为主,植被覆盖度高,该区发挥着重要的工农业水源供给、防洪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为此,用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强化村容村貌整治,使之与现代农牧业建设相得益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继续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不断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依托,发展设施农牧业,开发农村和城郊观光型、生态保护型农牧业,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和黄河护岸林建设,防止水土流失。

二、城镇、工业园区及矿区生态环境建设

城镇、工业园区及矿区总面积1518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7.4%,该区是全旗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集中了全旗绝大部分人口和工业企业,是全旗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镇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

㈠建设环境保护型新城镇

实施以城区绿化、环城绿化、生态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城镇绿化工程和城镇排污工程。依照合理的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进行生态环境分区建设,统一管理,分类治理。严禁在城区内建设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治理、搬迁或转产。完善道路绿化系统,加强交通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和声环境。加强城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绿化,大力植树造林,完善城区绿化系统。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资比重,并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同步增长,不断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良性循环投资机制。集中建设垃圾处理场及污水处理厂。

2009年三镇全面实现集中供热,乌兰镇天然气到户,完成COD减排目标。乌兰镇、棋盘井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乌兰镇、棋盘井、蒙西三镇划定设置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地、区块并尽快投入运行。

㈡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在节约资源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改变能源结构,通过技术改造转变以大量消耗资源(能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规模经营,减少“三废”排放。依托科技创新,走循环发展之路。在原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基础上,构筑煤矸石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综合利用、煤化工等新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特征的循环发展模式。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从源头进行污染治理,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镇和工业园区。

㈢建设生态恢复型矿区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和利用方向,鼓励规模化开采,延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矿产资源开采时,要避开湿地、基本农田、地质灾害敏感区、水土流失敏感区等生态敏感区和敏感点,要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做到对地表植被、地下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求开采方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植被建设,对受影响群众进行生态补偿。

第六章 统筹城乡人口布局,实施移民工程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经济发展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三个功能区定位和“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结构转型、创新强市”的要求,紧紧抓住鄂托克旗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历史机遇,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农牧业产业化转移,城镇二、三产业就业转移等方式,大力度向三镇转移农牧民,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和三次产业人员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与人力资源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2012年,全旗乡村居住人口减少到2.9万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1.8万人;到2015年,全旗乡村居住人口减少到1.9万人,从事农牧业生产人口1.5万人; 2020,全旗乡村居住人口为1.2万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1万人。  

一、禁止开发区农牧民整体退出

根据“三区”规划,全旗禁止开发区总面积8921平方公里(1338.12万亩),占全旗国土面积的43.8%;涉及36个嘎查村,总户数7216户、总人口24214人,分别占全旗在册户籍人口的20%25.56%,其中,常住人口17957人、外出打工人口5805人,分别占该地区总人口的74.16%23.97%。该区现有耕地面积6.4万亩,占全旗总耕地面积的25%,草原面积1203.61万亩,占全旗草原面积的45.72%

该区生态环境恶劣,草牧场退化、沙化严重,为遏制区域内生态进一步恶化,该区人口整体退出,形成集中连片的生态自然恢复区。

禁止开发区整体退出人口转移规划见附表一。

二、限制开发区农牧民收缩转移

根据“三区”规划,全旗限制开发区总面积9870平方公里(1480.42万亩),占全旗国土面积的48.5%,涉及36个嘎查村,农牧民总户数7125户,总人口2.3万人,分别占全旗在册户籍人口的20.1%24.18%,其中常住人口17804人,外出打工人口4813人,分别占该区总人口的77.73%21.01%,该区耕地面积16.6万亩,占全旗耕地面积的66.54%,草原面积1425.6万亩,占全旗草原总面积的54.14%

限制开发区是鄂托克旗农牧业经济发展以规模经营为主的现代农牧业建设重点区域,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点区域。为此,在限制开发区内,按照土地规模化经营目标,收缩转移农牧民,使转移后保留的牧户草牧场面积达到10000亩或草牧场面积5000+灌溉饲草料地100亩,实施划区轮牧式的规模化现代养殖业,牲畜饲养量达到400600头只/户;农户耕地面积达到200/户,实施规模化现代种植业。

限制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见附表二。

三、优化开发区人口插花式就地调整

根据“三区”规划,全旗优化开发区主要集中在蒙西镇新民、碱柜、羊场和渠畔四个村,总面积59平方公里(87680亩),占全旗国土面积的0.3%,农牧民总户数1730户,总人口4938人,分别占全旗在册户籍人口的10.76%9.48%,其中常住人口3902人,外出打工人口865人,分别占该区总人口的79.02%17.52%,该区耕地面积20845亩,占全旗耕地面积的8.33%,草原面积36000亩,占全旗草原总面积的0.14%

优化开发区是全旗唯一的引黄灌溉区,也是全旗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点区域。为此,在优化区内插花式就地转移部分农民,使转移后保留农户耕地面积达到50100/户,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集中发展反季节蔬菜种植业、规模化饲草料种植业,规模化肉牛、肉羊、商品猪养殖业。

优化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见附表三。

四、矿区(采空区、塌陷区、火区)群众一次性整体搬迁

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以整体搬迁的方式对矿区、采空区、塌陷区、火区群众进行一次性转移,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带动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按照“谁开矿、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出资、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将矿区、采空区、塌陷区、火区群众住房统一纳入全旗安居住房建设规划,除给予一次性拆迁补贴外,结合农村牧区移民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哈马日格太社区居民转移参照此类地区或老工业区棚户区改造标准执行。

第七章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便民工程

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与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牧区水、电、路、讯等方面建设的投入,实现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

一、积极推进信息化发展

进一步加快传统电信网向宽带高速综合信息网络发展,提高信息网络的规模容量、技术层次、应用范围和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快速交流和全社会资源共享。

重点建设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和外网平台、城镇宽带高速多媒体终端服务系统、城镇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社区服务信息网和基础数据库等项目。按照求实效、重服务、广覆盖、多模式的要求,整合资源,共建平台,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推进“金农”和“三电合一”工程建设,积极搭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科技信息网络。

进一步完善全旗通讯网络,实现无线通信信号全覆盖。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要率先实现电视网络信号传输数字化,全旗实现电视信号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利用率,加强嘎查村居民聚集点的远程网络建设,实现城乡信息资源共享。增设牧区信息网络使用补贴,在草原牧区推广无线信息网络,对从事牧业生产的规模经营户所发生的无线上网补贴上网费用。

针对收缩调整后牧区居住分散的现实情况,逐步建设草原呼叫中心,将农牧业生产服务、商品售后服务、农牧业科技咨询、农牧民家庭服务等纳入统一的电话服务系统,保障分散居住的农牧民能够有便捷的服务要求渠道。

健全农牧业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积极探索农牧业信息与农牧业技术推广密切结合之路。

建设覆盖全旗的110120呼叫体系,实现就近出警,就近出诊,资源共享。

二、强化电气化配套建设

在现有电网框架下,形成以200KV输变电线路为支撑,110KV35KV输变电线路为主网架的输配电格局。2015年前,在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新建220KV变电站各1座,在查布、沙井等地再建4110KV变电站,在新召、木凯淖尔等地新建435KV变电站,确保全旗供电安全。在中低压配电建设上,尽快形成10KV线路环网供电,形成对用户的双电源供电,在此基础上,10KV配电线路规划区内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5千米,线路压降不大于5%。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半径不超过300,提高对用户的供电质量。

完善现代农牧业配套电力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配网建设与改造, 开展新一轮农网建设改造。农村牧区电力主网架建成网架坚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调度完善、安全经济、管理科学,并与一次系统相适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现代化电力网络,优化电网结构,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使农网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牧区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

2010年,全旗农村牧区年人均用电量达到1400千瓦时,全旗农村牧区年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200千瓦时及以上,建成2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5个新农村电气化村。实现农村牧区10千伏及低压改造面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内蒙古自治区户户通电目标。

2020年,农网将从根本上解决电能损耗高、供电可靠性低、电能质量差的问题,建成网架坚实、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管理科学、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的农网,实现安全、优质、低耗的供电目标,为未来农村牧区电力市场运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偏远地区,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农牧民使用大功率风光互补发电设施,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

改变居民生活用能习惯,依托长蒙天然气管输工程,积极争取用气指标,在乌兰镇、棋盘井镇和蒙西镇建设天然气供气站。加快乌兰镇、棋盘井镇和蒙西镇镇区供气管网系统建设,到2010年,三镇居民天然气用户达到居民总户数的80%;到2012年,三镇居民天然气用户达到居民总户数的90%;到2015年三镇居民天然气用户达到100%

农村牧区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沼气、秸秆气化等新型能源,争取国家项目和地方财政补贴,在养殖小区、大型养殖场利用牲畜粪便建设大中型沼气供气站,以养殖大户为单位建设沼气集中供气点,供应周边农牧户炊事用气,农村牧区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基础,以“一池三改”为标准,全面推广沼气技术。到2012年,全旗新建大中型沼气供气站3个,新建“一池三改”户用及连户沼气户1500户;到2015年,全旗新建大中型沼气供气站5个,新建“一池三改”户及连户沼气户2000户,使95%以上的农牧户炊事使用上清洁安全的沼气。

三、完善交通体系

以铁路、公路建设为基础,构筑起覆盖城乡的交通网络,以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为重点,方便出行。

㈠加强铁路建设

在保障东乌铁路安全运营的同时,新建三新铁路(三北羊场至上海庙)、蒙西至三北羊场铁路和鄂绒电力冶金专线、神华专线,北连杭锦旗巴拉贡,南接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形成鄂尔多斯市域干线铁路“三横四纵”结构中的第四纵。

㈡强化城乡公路网络建设

按照规划确定的“六横八纵及三条出口”的旗域公路网系统,尽快形成干支相连、区域成网、城乡顺畅的综合公路交通网络。到2010年,旗域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完成新建及改造三级公路444公里,建设四级路122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14.02公里/百平方公里;到2015年,完成对主骨架公路网的改造,使主骨架公路网的最低技术等级达到三级,对乡道中的等外公路全部进行改造,使其技术等级达到三级标准,同时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到2020年,全面提高旗域公路服务水平,形成以旗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的公路网络,将与主要城镇相连及对骨架网起重要连接作用的四级乡村道路全部改建成三级道路。

鄂托克旗公路交通主干路网

线 

 

四横

蒙西—巴音温都尔—苏亥图—深井—公其日嘎

 

穿境旗域中部的东乌高速

全旗对外交通联系最为重要的两条通道

穿境旗域中部的109国道

查陶线—查布—包勒浩晓—苏里格—乌审旗陶利镇

是连接旗域南部城镇及与宁夏、乌审旗的主要通道。

三纵

110国道—蒙西—巴音温都尔—乌仁都喜—棋盘井—109国道—三北羊场—陶利—巴音布拉格

北通巴拉贡,南连上海庙,共同构成旗域西部的南北向第一纵线,也将成为鄂尔多斯市域主干公路网体系中沿黄河外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其日嘎—脑高岱—框框井—接省道313线

为贯穿旗域中部各苏木镇,直通乌审旗的重要通道

国道109线—沙日布日都—查汗敖包—苏米图苏木

为东部主要城镇与嘎查村实现对外快捷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

鄂托克旗公路等级规划

 

线 路

一级公路

升级国道110线、109线,省道216线、313线、查陶线为一级公路。

升级原蒙西—巴音温都尔—乌仁都喜—棋盘井县道为一级公路,规划建设109国道—三北羊场—陶利—巴音布拉格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巴音温都尔—苏亥图—深井—公其日嘎

乌兰乌素—楚鲁拜—阿日斯郎

三北羊场—赛音乌素—查布

赛音乌素—巴音陶勒盖—乌兰镇

公其日嘎—脑高岱—框框井

沙井—旧庙湾—木凯淖尔

国道109线—沙日布日都—查汗敖包—苏米图苏木

包勒浩晓—额尔和图—苏里格—乌审旗

苏米图苏木—苏里格—鄂托克前旗

四级公路

楚鲁拜—百眼井——公其日嘎

阿如其日嘎—石勒凯—包勒壕内—召稍

阿日斯郎—脑高岱—召稍—沙井

布龙湖旅游区—巴音陶勒盖—乌兰乌素—脑高岱—敖伦其日嘎—包勒壕内—乌兰加汗—乌兰吉林—国道109—桃力民—乌兰哈达

察汗淖尔—沙日布日都—伊克乌素—扎德盖—旧庙湾

㈢发展公共交通

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的交通体系,在三镇内开通公交车,并逐步向周边中心嘎查村延伸。到2010年,三镇全部开通公交车,到2015年,中心嘎查村全部通公交车。

交通运输业发展目标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5

2020

客运周转量(万人公里)

7540

8050

8850

10200

12200

23900

73000

货运周转量(亿吨公里)

28.1

34.2

41.0

52.0

65.0

130.0

400.0

产值(亿元)

3.7

3.8

4.2

4.8

5.5

10.0

30.0

四、建设城乡居民安全饮水系统

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方针,构建农村牧区饮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广大农牧民可持续获得安全饮水,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饮用水供应和保障体系。

针对鄂托克旗人口居住比较分散,地下水比较缺乏,地下水埋藏深,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氟超标等实际,供水工程以水源工程(机电井)、蓄水池、加压泵站、输配水管网工程为主体。重视建后管理、维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责任明确,统一管理的办法,分散到户的工程由牧户自己管理、维修,集中供水工程由专人管理并维修,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建立专门运行服务体系,以检查和组织检修工作,以及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工程合理化管理。要对水质、水量及对氟超标地区的进行全面的勘测和抽水检验,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质监测体系。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搞好植被建设,涵养水源,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加强乌兰镇第二水源建设,保障城镇供水系统安全。

20092010年,全旗新建安全饮水工程50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20处,分散供水工程30处,解决2.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15年之前,解决全旗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八章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实施素质工程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把公共服务重心向农牧民转移,促进城乡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更加重视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着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牧区拓展延伸,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㈠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

按照“苏木乡镇办小学和幼儿园,旗区办初中,市、旗办高中”的总体思路,结合全旗产业及人口布局,合理进行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今后凡新建学校,实行城乡同一起点设计、同一标准建设,大力改善基层学校硬件设施。在图书、设施、设备配置方面向基层学校倾斜。全面实施农村牧区中小学远程教育,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义务教育均等化。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如下:

鄂托克旗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

学生容量

(人)

总投资

(万元)

建设

年限

备注

民族综合职业中学

38150

1200

3815

2009--2010

迁建

鄂旗实验小学

2400

1265

288

2009

扩建

棋盘井中学教学楼

9000

1150

1080

2012

扩建

棋盘井学校扩建

6600

1200

792

2009

扩建

蒙西阳光学校扩建

10400

1120

1040

2010--2011

扩建

乌兰镇第二小学

7200

1200

864

2012

新建

蒙实验小学宿舍楼

2500

977

250

2009

扩建

绿苑小学教学楼

1100

366

110

2010

扩建

阿尔巴斯幼儿园

1000

100

120

2009

新建

苏米图幼儿园

1000

100

120

2009

新建

木凯淖尔幼儿园

1000

150

120

2009

新建

蒙西幼儿园

5000

300

600

2009

新建

棋盘井新区幼儿园

4800

300

576

2009

扩建

棋盘井二幼

5000

400

600

2010

新建

乌兰镇幼儿园

6000

400

720

2010

新建

棋盘井幼儿园

5000

400

600

2011

新建

㈡大力发展幼儿学前教育

按照一个苏木镇至少一所幼儿园的要求,办好基层幼儿学前教育。加大财政对幼儿教育设施和师资培训的投入,提高幼儿教育的社会化水平,形成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有机结合的幼儿教育体系。2010年实现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免费,2012年实现幼儿学前教育全免费。到2010年,全旗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86%,其中农村达84%; 2015年,全旗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1%,其中农村达90%; 2020年,全旗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7%,其中农村达96%

㈢加快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

将基础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到2012年,全旗所有中小学免除学费、作业本费、教辅用书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实现旗内基础教育完全免费。到2012年,全旗基本普及高中阶段(包括职业高中)教育,到2020年,全旗完全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

赋予从事农牧业经营的农牧民子女更多的就学选择权,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在旗办学校内自由选择就学地点、学校。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硬件建设、师资配备、扶贫助学等方面向民族学校倾斜,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和升学率不低于全旗平均水平。

㈣大力推进职业教育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民族综合职业中学(职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设置专业,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使职业学校毕业学生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到2012年,建成鄂尔多斯西部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形成本旗技能培训、特别是转移农牧民技能培训的主要基地。

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抓住以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结构工资制为重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契机,进一步扩充教师队伍的数量,改善教师的待遇,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通过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城乡教师互动交流、实绩目标管理等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体系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以预防为主、以农村牧区为重点、中蒙西医并重的方针,强化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2010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8/10万;2015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3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8/10万以内,2020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6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以内。

㈠加强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旗、苏木镇两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设备设施水平,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医疗条件。2009年—2012年,新建改扩建医疗卫生机构11所,建设规模达到53078平米。卫生资源配置向苏木镇卫生院和整合后的中心嘎查村倾斜,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10年前建成二级甲等医院2所(旗医院、棋盘井中心医院)、二级乙等医院1所(蒙医院)、标准化苏木镇卫生院5所、一般卫生院8所、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每村1个。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苏木镇,大病到旗府的看病就医新格局。新建改扩建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如下:

鄂托克旗新建改扩建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旗人民医院

21628

10000

2009

棋盘井中心医院

21000

10000

2010

旗妇幼保健院

4000

838

2010

旗疾控中心

4000

838

2010

阿尔巴斯卫生院

350

60

2010

木凯淖尔卫生院

350

60

2010

苏米图卫生院

350

60

2010

包乐浩晓卫生院

350

60

2010

新召卫生院

350

60

2010

查汗淖尔卫生院

350

60

2010

碱柜卫生院

350

60

2010

 

2010年,全旗每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45人,病床数达到50张;到2015年,全旗每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50人,病床数达到60张;到2020年,全旗每万人拥有医生数达到60人,病床数达到80张。

㈡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苏木镇中心卫生院为基本单位,统筹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草原120医疗卫生服务呼叫中心,改变传统农牧民就医方式为送医方式。建立经常性医疗卫生检查与巡诊相结合的制度,定期对全旗农牧民进行体检,逐年扩大体检范围。

针对牧区将医疗巡诊、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检查等公共服务统筹兼顾,为分散居住的农牧民提供高标准、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卫生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政府的各项卫生医疗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㈢完善药品供应体系

根据本地常见病、多发病情况,编制适应本旗的基本药物补偿目录,列入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由政府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并在定点医院(卫生院)零差率销售。实行苏木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药品集中配送,保证农村牧区安全用药和低药价水平。

㈣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基层卫生医务人员待遇,提高嘎查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补贴标准。到2010年,旗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6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苏木镇卫生院充实2名以上大学生;到2015年,旗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苏木镇卫生院达到60%;到2020年,旗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85%以上达到本科学历,苏木镇卫生院达到70%

㈤加强农村牧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标准,搞好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农村牧区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套建设,强化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继续实行免费婚检,全面推行出生缺陷干预和新生儿疾病审查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本旗县户籍人口同等免费服务。继续实施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稳定农村牧区低生育水平

三、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用科技手段提升产业层次,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循环产业发展,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加强科学技术对现代农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化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和社区居民的科学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㈠建立工业自主创新体系

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技术创新,鼓励重点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围绕工业六大循环经济产业,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以蒙西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为平台,与国内外知名院所建立技术研发合作关系,借助外力,提高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工业高端化提供技术支撑。

㈡完善农牧业科技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牧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示范、推广、普及机制,运用国内外最新农牧业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农牧业,促进现代农牧业的发展。

建立完善的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内蒙古绒山羊种羊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作用,加强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的保护与研究。

整合旗苏木镇农技、畜牧、水利、种子、农机等机构,聘请区内外大专院所专家,与现有的各专业部门技术人员相结合,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继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综合服务。

㈢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素质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科学技术普及体系,将科学技术普及场馆建设纳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乌兰镇建设标志性科技馆,各苏木镇建设科技培训中心,各嘎查村和城镇社区建立科普活动室、科普书屋和标准的科普宣传栏。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未成年人、农牧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人群为重点,以科技宣传周、科普日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平台,建立长效的科学普及机制,全面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㈣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对科技人才数量和素质的需求,制定科技人才引进培育规划,吸引高新技术人才,鼓励高新技术人才领办、创办现代科技企业。以提高创业发展、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健全科技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以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本土人才。

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管理机制,加强科技人才的考核及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科技服务成效显著的科技人员和乡土人才给予重奖。

根据全旗现有人口和劳动力的状况,到2012年,全旗培养农村牧区实用人才300名,2015年达到500名,2020年达到800名。

四、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宣传文化服务体系

着眼于保障群众的文化权益,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推进先进文化大发展,群众文化大繁荣,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

按照整合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内涵,提炼文化元素,创新文化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提高文化价值的思路,进一步整合恐龙足迹化石群、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珍稀植物群落等地质遗迹和阿尔寨石窟、百眼井、桌子山岩画等历史文化资源,充分挖掘成吉思汗祭祀、鄂尔多斯歌舞、鄂尔多斯婚礼等民族文化内涵,打造鄂托克旗民族文化大旗。

建立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9年,新建综合博物馆、老年活动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2010年前,所有苏木镇建成集书报刊阅览、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于一体的标准化综合性文化站,并配备专职人员。2012年前完成各嘎查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扶持农牧区文化大户发展,到2012年,建成市级示范文化户400户,2015年,建成市级示范文化户700户,2020年,建成市级示范文化户1200户。到2010年在三镇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2012年使所有的苏木镇、嘎查村都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新建改扩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如下:

鄂托克旗新建改扩建公共文化设施规划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年限

备注

棋盘井镇综合文化站

10000

2009

新建

乌兰镇综合文化站

3000

2009

新建

苏米图苏木综合文化站

1500

2009

新建

木凯淖尔镇综合文化站

1500

2009

新建

鄂托克旗图书馆

15000

2009-2010

新建

鄂托克旗综合博物馆

20000

2009-2010

新建

西鄂尔多斯古生物珍稀植物院

20000

2009-2010

新建

鄂托克旗中老年活动中心

4000

2010

新建

鄂托克旗文化馆

5000

2010

新建

鄂托克旗文化娱乐活动中心

10000

2010

新建

鄂托克旗影剧院

8000

2010

新建

鄂托克旗新闻中心

 

2009-2010

新建

大力开展群众文化创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快小康文化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程、草原书屋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扶持创作一批反映鄂托克旗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果的文化精品。确保全旗大型文化活动一月一次,广场文化活动一月一次,嘎查(村)电影放映一月一场。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在蓬勃开展全旗那达慕及各类专项体育活动基础上,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使赛马、赛驼、搏克、布鲁、蒙古象棋、健身安代舞、蒙古族摔跤、押加、包格希特尔等一大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得到更大空间的挖掘、整理、规范、发展和推广,推动社区、嘎查村群众体育活动。开展体育组织、体育设施、体育队伍、体育活动“四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宣传科学健身观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培养科学健身习惯,提高体育素养,使群众体育融入大众生活。通过街道、社区宣传栏开展“全民健身进万家”活动。配套完善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在乌兰镇新建全旗性综合体育场馆,鄂旗中学、蒙古族中学体育场适当对外开放,实现公共体育资源全社会共享。到2012年,30%的街道达到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2009年,新建赛马场一个;2010年,新建能容纳5000人的综合体育馆一座;到2012年,公益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苏木镇,2015年覆盖社区, 2020年覆盖嘎查村。

建立镇、街道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常年向市民开放。到2012年,完成旗国民体质监测站设备器材更新,建成市民体质健康检测网络。

五、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平安保障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安定、不安全的因素,努力为城乡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牧区基层干部和城镇社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契机,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企业等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和防范需要,进一步实施 “千里草原安睦隆”工程,并赋予其更新的内容和更多的载体。强化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草原110巡逻队、草原治安信息点。重新规范并组建全旗草原110巡逻队,切实担负起看护草原、巡逻防控、报警协警和救灾救助的工作任务。加强城镇和农牧区治安防控上的协同互动,以科技化、市场化、社会化“三化互动”,科技化上进行科技防范,市场化上实行防范经费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上形成政府、单位、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治安防范、治安信息、排查调处网“三网并建”,以三网加强防范、畅通信息、化解矛盾;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共管、经费、舆论、考核奖惩五项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加强三镇(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治安防控工程。

健全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各级信访制度,加强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和不安定的事件,形成处理社会危机和社会矛盾的应急机制,有效地减少和杜绝群众性上访。建立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领导责任制与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把维护安全稳定的实绩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准。

加强社会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切实尊重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

加快构建公共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整合基层维护治安和稳定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治、政法组织为骨干的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和社区警务室建设,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广泛组织党员、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和享受低保人员参与治安防范,建立多渠道、多行业的治安信息员队伍,组织发动社团和行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九章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惠民工程

以推动科学发展为核心,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就业服务体系,实施扩大就业的积极政策,强化劳动培训,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2年,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开始执行城乡社会基本保障待遇与本地区平均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到2015年基本完成社会保障一体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㈠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加大推进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力度。不断完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完善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延伸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扩大农村牧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到2010年,使农牧区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

深入推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企业为重点,扎实推进农牧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到2010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不断扩大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

积极推进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到2010年实现应保居民全覆盖。

完善被征地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劳动保障、国土、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及时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城镇居民的保障范围,实现即征即保。

强化社会公益性保障,确保农牧民老有所养。建立农牧业聚居区公益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农牧业聚居区设立公益性社区养老服务站,由政府设立医疗、陪护、保健岗位,在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环境稳定的前提下,改变农牧民养老方式,为农牧民提供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㈡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

在不断完善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率,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通过对社会医疗保障资源的整合,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用人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制度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体系。2009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完成城乡合作医疗与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社会统筹的基本接轨,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2020年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架、保障方式、待遇水平、监督管理上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重大疾病救助制度,使具有本旗城乡常住户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户救济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旗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接受指定病种治疗的均能享受医疗救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问题,将农村牧区五保户、孤儿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㈢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扶贫帮困力度,统一协调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确保救助对象不遗漏。重点抓好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将全社会的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以及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人群纳入福利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医疗和子女上学。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完善捐赠救助管理制度,实现慈善捐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目标。到2012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培训就业体系

要加快第二、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增强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就业培训服务的力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农牧民就近转移就业,实现转移劳动力与城镇居民在劳动报酬、劳动保障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形成城乡统一的平等就业体系。保证农牧民转移就业率不低于城镇居民。

㈠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劳动就业服务所、站、信息员体系,建立旗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苏木镇人力资源分市场、嘎查村劳务公司,并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劳动力就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实现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信息城乡共享。

完善以求职登记、就业备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政策扶持、就业援助、劳务代理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劳动就业的“一站式”服务。把转移农牧民劳动力就业作为城乡统筹的重点,实施公益事业岗位优先安排转移农牧民劳动就业的政策,保证转移农牧民每户至少一人就业。

鼓励农牧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农牧民劳动力自主创业激励机制,进城创办经济实体的转移农牧民,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给予社保补贴、税收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等优惠待遇。

㈡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民族综合职业中学,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引导和鼓励农牧民自主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将45周岁以下的农牧民全部列入长期培训计划,对全旗落榜初、高中毕业生进行两年以上的定向免费职业技术教育,凡拿到毕业证的学员政府重点扶持就业。同时鼓励45周岁以上农牧民自愿参加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组织培训和发放培训券等多种形式,给予他们符合其自身实际的中长期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力争使受训农牧民拿到两证,掌握一技之长。

依据“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提高”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全旗统一的农牧民培训信息档案,将农牧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农牧民自身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按照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要求,加强农牧民致富能手和乡土人才培训。培养更多的农牧民技术骨干,使其充分发挥技术辐射源作用。培养农牧区致富带头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中坚力量。

围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由政府组织加强对转移农牧民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农牧民转移劳动力资源,增进农牧民转移后的信心和技能,提升在二、三产业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根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每年转移人口数量,对2045岁农牧区转移人口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分年度农牧民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见附表四

㈢扩大就业渠道 强化安置力度

结合城镇化、人口转移、新农村建设,创建以社区服务业、环卫产业、治安联防等公益性产业,创建城镇公益性就业岗位;探索在农牧区居民点集中养老的方式,在农牧区居民聚居点设立公益养老服务岗位,通过新创产业扩大就业渠道。

面向全国,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训就业,大力开展为企业服务的订单式培训,积极寻找国内针对就业的各类培训机构,由就业部门组织,与有就业渠道的国内培训机构进行横向联合,由政府资助参加培训的人员。

配合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建设,按照农牧业产业链分工,培植农牧业生产各环节的新型产业,扩大生产资料营销、农业机械化服务、种子服务、收获、销售等环节的农牧业专业化服务队伍,扩大农牧业生产领域的就业渠道。

围绕新型农牧民创业,选拔能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农牧民,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培植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牧业大户和农牧民企业家,以创业带动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在招收工作人员时,对转移出来农牧民子女中的大学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要优先录用。

第十章 统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工程

按照抓基层、强基础、重实效、求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创新基层组织制度,完善基层组织治理机制和工作方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

一、完善和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组织模式

基层组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载体。因此,必须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基层组织设置和组织模式。

㈠创新完善基层组织网络

党组织要随着城乡布局、人口布局的调整,嘎查村(社区)的整合,及时调整基层组织设置。合并的嘎查村(社区)人口和党员增多后,凡符合条件的,根据需要成立党委或党总支,试行上级党委(支部)委员兼任下属支部书记的模式。同时,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灵活、小型便于发挥作用的优化配置形式,依托农牧业产业链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农村牧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牧区居民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积极推进村村联建、村嘎查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区域性党组织组建形式,确保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和对党员的有效管理。

适应城镇化发展,将纳入城市管理的农村基层组织进行撤消行政村(嘎查)、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改革,探索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新兴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的基层组织运行机制。适应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要求,为切实推进基层民主,探索由两会(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改为三会(党支部委员会、嘎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监管委员会)设置的组织模式。

从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新型社会组织,积极扶持农牧民建立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大力培育农牧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形成农村牧区基层组织的整体合力。

㈡创新城乡基层组织的互动共建模式

改变城乡党建工作各自封闭运行的传统模式,破除制约城乡基层党建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开展城镇和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探索区域共建、行业共建、党群共建等工作模式,让农村牧区党建与机关党建、企事业单位党建、“两新组织”(新兴经济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实现联动互动、合作共赢,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二、完善基层服务体系

体现党的根本宗旨,将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立足点真正转到服务群众上来,并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㈠优化服务体制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服务基层、服务农牧民为目的,建立职责范围明确、运作持续规范、工作协调落实、城乡发展统筹的协调机构,实行计划统一制定、项目统筹运作、财力通盘考虑、考核统一进行的运作机制,将相关科局办的职能进行整合,形成各部门立足服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将旗直部门管理重心下移,将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执法职能向苏木镇延伸。

㈡健全服务网络

建立旗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嘎查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与嘎查村级办公场所、党员活动中心、卫生室、文体活动中心、嘎查村级劳务公司等建设统筹结合,形成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服务场所。所有城乡居民直接办理的事务全部进入大厅,增强透明度,减少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㈢规范服务程序

实行行政部门的决策、执行、监督“小三分”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㈣完善服务机制

以“五级八联”(即,县处级领导联系苏木镇指导嘎查村,结合富裕户联系贫困户;旗直部门联系帮扶嘎查村,旗直部门在职党员结合富裕户联系贫困户;苏木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嘎查村、结合富裕户帮扶贫困户;一户企业联系一个嘎查村;嘎查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为依托,健全和完善服务基层的帮扶群众机制。建立覆盖苏木镇、嘎查村的志愿者网络化服务中心,将志愿者活动延伸到农牧区和农牧户当中。

三、提升党员干部素质

基层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核心力量,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是建立一支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㈠建立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新机制

选好配强苏木镇、嘎查村两级领导班子,尤其是苏木镇党委书记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拓宽渠道,重视从产业化带头人、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知识青年中选拔嘎查村干部,培养一批“致富能人型”、“科技推广型”、“经营管理型”、“开拓创新型”支书、主任。

在多渠道选任嘎查村干部基础上,对嘎查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以及政治、经济待遇纳入旗级统一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良性循环的管理新体制。按照加大力度,扩大规模,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的要求,以苏木镇干部和嘎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分级、分层、分类对农村牧区所有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继续倡导鼓励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办协会、学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带动面。嘎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基本达到“双带”(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双强”(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目标,着力建设一支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

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提升农村牧区干部素质。通过专题研讨、论坛、考察、调研、培训和轮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其创业发展能力、现代经营管理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调嘎查村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本科学历教育。

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嘎查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推行嘎查村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嘎查村干部报酬保障和增长机制。探索从嘎查村干部中定向考录苏木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机制;开展“十佳嘎查村干部”评选表彰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苏木镇和嘎查村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函询、诫勉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维护农牧民权益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农牧民的违纪违法案件。

㈡强化党员管理,保障党员队伍先进性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坚持教育、关爱、管理、服务并举,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创新党员发展方式和程序,全面实行“一推三公示”制度,从入口上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完善苏木镇、嘎查村党员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旗党校、远程教育网络等社会教育资源,对党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流动党员动态信息库,按照属地为主、原籍为辅、双边互动、共同负责的原则,健全双边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和动态监督机制。建立党内关爱和创业帮扶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双培双带”、结对帮带、规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构建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一章深化制度创新,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关键是要深化制度创新,破除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一体化。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在全旗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后,所有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新录入的人口信息,不再加注户口性质,使户口成为国家依法对公民进行登记,确认公民身份,提供居民信息的依据。以职业区分农民、牧民、学生、公务员、警察、法官、教师和其他职业居民等。

实行人口信息网络化管理,建立完善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和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为居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提供基础平台。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后,将过去因农牧业户口、非农牧业户口而享受国家不同政策待遇,调整为根据户口登记居住地和从事的职业作为享受国家不同政策待遇依据,使之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适应。

规范落户条件。旗外人员为鄂托克旗招商引资达到100万元或在鄂托克旗投资兴办实业,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和投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鄂托克旗落户。在鄂托克旗城镇注册资金达50万元以上,在苏木注册资金达30万元以上的个体、民营企业主及其直系亲属。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具有大专学历或具有中专学历,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取消投靠人员户口迁移条件限制。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年龄、婚龄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二、规范和创新农村牧区草牧场土地经营制度

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现代农村牧区产权制度,实现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资本化。进一步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权能,充分保护农牧民产权,允许持证人在不改变农村牧区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农牧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转让权和收益权。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探索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建立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管理中心,承担全旗耕地草牧场登记、流转、托管、仲裁、中介等职能,为全旗土地草牧场流转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各嘎查村土地草牧场发包由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管理中心指导下实施。管理中心收集土地草牧场流转信息,建立统一的土地草牧场承包、流转管理信息系统,为规范土地草牧场流转提供详实的信息。

对农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草牧场流转信息。按照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牧区土地草牧场实行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流转形式,鼓励现代农牧业发展区的土地在当地农牧民之间内部流转,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

禁止开发区基层组织机构撤并、居民全部搬迁后,由“土地草牧场管理中心”组织原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所有者进行土地草牧场管理。

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实现公开招标,实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按照确定的规模,优先在原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所有者中招标。允许种养殖大户、农牧区经济合作组织、企业进行农牧业规模经营,鼓励农牧民以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入股经营。规范多种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农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

尊重农牧民草牧场和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得妨碍自主流转。草牧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草牧场和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草牧场和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牧民的草牧场和土地承包权益。

加强耕地和草牧场保护。耕地草牧场流转必须在本旗范围内进行,严格禁止外来低端劳动力进入本旗从事简单种养殖业。要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各种形式占用耕地和草牧场、与民争利问题。农牧民子女转移进城后,已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应收回其承包的草牧场和土地。

三、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结合土地、草牧场确权和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原则,以是否拥有土地草牧场使用权、以及居民的居住地为考量标准,建立居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使用权的农牧民,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此增加的个人承担缴费差额由旗财政承担,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

㈠实施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

凡没有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的农牧民,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经营权的农牧民,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转移到城镇居住的农牧民,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标准;凡有土地、草牧场经营权且在农村牧区居住的农牧民,按照原有农牧区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执行。

旗内任何一个居民只能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个人帐户的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鼓励和引导被征地农牧民、转移农牧民或在城镇稳定就业农牧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转移。

按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最终由国家统筹的发展方向,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禁止开发区转移出来的农牧民,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少数民族农牧民个人缴纳费用比例为2%,政府补贴14%;汉族农牧民个人缴纳费用比例为4%,政府补贴12%,其养老金领取年限提前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提前年限的应缴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要积极探索打破区域限制,在地区间自由转续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办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㈡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

本着参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将在校学生(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

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加快低保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逐步扩大低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建立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缩小城乡低保差距,改善城乡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转移出来自愿放弃草牧场和基本农田经营权的居民,享有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从事土地、草牧场经营的居民继续按照原农村牧区标准执行。

㈣建立针对农牧民的失业保险制度

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将所有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目标。在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经营的劳动者、在城镇就业以及外出经商务工的本地户籍农村牧区劳动者、有转移就业愿望尚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一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将城镇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范围,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㈣建立与收入增长联动的社会基本保障增长制度

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在社会基本保障广覆盖的基础上,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基本保障与本地区平均收入增长联动机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的能力,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10年开始,执行城乡社会基本保障待遇与本地区平均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并每三年调整一次。

四、强化农村牧区人口转移配套制度

依法保障转移的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切实减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农牧民能够迁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不回流。

加强政策性补贴,增加转移农牧民收入。对禁止开发区退出草牧场的农牧民按照草牧场面积给与每亩4.95元或人均4000元的补贴。转移退出的农牧民土地承包不变, 同时享有承包土地产生的附着利益所有权。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将转移进城的农牧民住房纳入城镇住房总体规划和住房保障体系,在乌兰镇、棋盘井镇和蒙西镇为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建设安居住房,安居住房按多种户型建设。

安居住房建设规划见附表五。

依法保障农牧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原有宅基地上附属的房屋等建筑物由旗人民政府给与补偿。完善农村牧区宅基地置换管理制度,转移进城农牧民用原有的宅基地换取城镇安居住房,每人25平方米,享有安居住房产权。家庭人口多置换面积超出安居住房建设面积的,不足部分按照每人25平方米的相应比例按安居住房建设成本价给予现金补贴。人口转移退出后的农村牧区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草牧场。不购买政府指定安居住房,自行购置城镇商品房的凭购房凭证按安居住房建设成本价相应比例给予购房补贴,享受过扶贫搬迁等项目住房补贴的农牧民不再重复补贴。

五、建立鼓励就业的长效机制和制度

建立全旗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统筹作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转移农牧民的就业工作,对城乡失业人员和不充分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的就业扶助。建立平等就业、权益有保障的就业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维权,监督用工企业与工人签定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法的规定落实待遇,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进城务工农牧民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实行同工、同酬、同保障,保证农牧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和创业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优惠政策。

对企业吸纳本旗居民和转移农牧民就业要采取强制措施和优惠政策并举的方针。明确要求企业对技术含量低、操作流程简单的工种优先安排转移农牧民;对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岗位,由政府出资代企培训,优先安置培训合格的转移农牧民。对企业自主培训本地农牧民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把就业指标作为项目落地企业的重要条件,优先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项目。新建企业应优先安排当地农牧民车辆承担企业货物运输等就业岗位。对于积极主动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实行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不断提高企业就业本地化率,逐步达到30 %以上。

建立就业保障金制度,强化新建企业对就业安置的保障。按照招商引资关于安置本地劳动力指标的规定,对没有达到安置数量的企业,按照所在企业平均工资标准征收人员差额数量的就业保障金。

建立两级政府促进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将充分就业列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制和就业督察长效机制,督促和强化促进充分就业工作。

利用各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对农牧民进城就业的认识。

六、稳妥推进投融资管理制度改革

减少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的中间环节,简化财政支农渠道,将中央、自治区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与旗本级安排的资金“打捆”使用。有计划、有重点地整合支农资金,根据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先整合对全旗农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粮油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土地整治、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带动其它支农资金集中使用。

改革现行的财政主导式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模式,将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完善农村(农业)信贷风险控制体系,通过农业项目财政贴息、担保、农电、农油及种养殖业财政补贴和保险等政策,引导金融扩大对农业的支持。

推进农村投资管理制度改革,采取集中管理、统一支付,形成“财政—金融—项目(农民或龙头企业)”一条线的管理模式。积极试验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大型农机、水利设施、大宗农产品、林地、土地流转在内)资本化、市场化的有效方法,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商业信贷环境,继续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充分挖掘现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潜力。

政府涉农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办及金融机构协调配合支持“三农三牧”经济的发展,建立支持“三农三牧”的激励机制,加大对金融支持“三农三牧”工作的激励力度,对支持“三农三牧”工作成绩突出的金融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大力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信用建设、优化法律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全力打造新农村、新牧区的崭新信用局面。

开展政银信息交流和合作。形成项目信息沟通机制,为银行参与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前瞻性的信息资料,通过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牵线搭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障银行可以从政府部门中及时掌握相关经济发展和项目投资信息,提前介入市场,有效地渗透到农牧业产业的合作中。

七、推进农村牧区公共管理制度改革

全方位推进基层民主,是健全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农村牧区基层管理体制的根本要求。要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㈠改革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在进一步搞好“公推差额直选”苏木镇党委书记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嘎查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公开竞选制度,逐步将党内“公推直选”范围扩大到所有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基层党支部,并逐渐向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延伸。到2020年,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全部实现民主选举。

㈡健全和完善基层组织的议事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完善党委表决制度,确保重大决策时坚持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推行党员议事会、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实行“三会”(苏木镇党委会、苏木镇长办公会、党政工作例会)在公共事务决策时对外开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苏木镇“三会”以及嘎查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的范围和程序,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保障党员群众和广大农牧民对会议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

㈢完善党员和农牧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监督制度

推行苏木镇党委定期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探索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意愿能得到充分反映和表达的党内民主机制,实行苏木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在联系群众、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建设,推进事务民主协商、财务审计监督、干部民主评议“三个制度”建设和落实。赋予农牧民合作组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充分体现农牧民意愿。以“民主测评”方式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苏木镇、嘎查村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会议,邀请党员和农牧民代表参加,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做到干部政绩群众知晓、评议过程群众参与、考核结果群众认可。

第十二章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措施

 “八个统筹、八项工程”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鄂托克旗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关键在于各地各部门对规划的贯彻落实,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好各项工作,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更好地让全旗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突出规划的纲领性作用

科学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要提请旗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以法定程序确定,强化规划的法制保障。严格规划编制审批程序,规范规划许可行为,加强规划执行监督。严格规划管理,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维护规划的法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规划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要做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的政策配套支持机制,健全规划体系,使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形成以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为纲领、各类规划相互融合、相互衔接、功能互补、相互配套的完整规划体系。

二、加大规划落实力度

围绕规划提出的“八个统筹、八项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从实际工作出发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按照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要求,明确各项工程的实施原则、阶段性实施目标、具体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工程实施具体措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各项规划、“八大工程”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制度制订,做到各项实施措施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评估纠偏机制

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涉及到的工作全面、细琐,规划实施的时间较长,而且关系到鄂托克旗的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到全旗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因此,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偏离性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是否符合百姓意愿,社会保障体系是否与时俱进,产业发展是否符合市场的要求,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国内先进经验是否在规划实施中被采纳和体现等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对于出现的偏离要及时纠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宣传动员工作,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晓率,重点帮助农牧民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农牧民积极投身统筹城乡发展的伟大实践,努力营造全旗上下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全旗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尤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统筹城乡发展上来,使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建设任务、建设工程和政策深入人心,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城乡发展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首先,要按照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目标,提出实现各项目标的资金需求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发挥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旗财政引导性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各种补贴政策,建立财政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投入的制度。第三,加大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投入,要尽力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建设现代农牧业的补贴,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对农牧业和农牧区的预算支出,逐步形成财政支农支牧支出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支牧资金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增长幅度高于上年。第四,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更加开放、更加完善的政策积极引导各类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技术,参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吸引先进地区企业来当地创办农牧业龙头企业。第五,抓住国家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机遇,做好统筹城乡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和立项实施。通过政府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金融支持”的新型统筹城乡发展投入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党对统筹城乡发展的领导,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各个领域工作。设立鄂托克旗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协调、宣传、信息等具体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各自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加强工作配合和协作,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强大合力。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按照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进度要求,硬化工作落实措施,并列入旗对苏木镇、旗直部门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科学评价和考核体系,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绩效考核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从实际条件和现实基础出发,坚持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切实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

 

附表一:                      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整体退出人口转移规划表

年度

苏木镇

嘎查村

退出面积(万亩)

转移户数()

转移人口()

2009

木凯淖尔镇

大克泊

13

349

1067

察汉敖包

18

74

255

索不扣

7.3

106

513

木肯淖尔

18.5

386

1243

旧庙湾

18

356

1182

伊克乌素

16.6

245

873

扎德盖

11

147

438

合计

7个嘎查村

102.4

1663

5571

2010

木凯淖尔镇

包勒壕内村

24

215

1080

乌兰其日嘎

40.5

236

1332

乌兰吉林

22.6

186

943

小计

3个村嘎查

87.1

637

3355

苏米图苏木

斯布扣

38.5

109

373

伊连陶勒盖

25

110

375

大额尔和图

55.6

156

537

小计

3个嘎查

119.1

375

1285

合计

6个嘎查村

206.2

1012

4640

 续附表一                   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整体退出人口转移规划表

年度

苏木镇

嘎查村

退出面积(hm2)

转移户数()

转移人口()

2011

木凯淖尔镇

桃力民村

17.4

166

567

乌素其日嘎

25

594

1479

乌兰哈达

15.6

226

812

小计

3个嘎查村

58

986

2858

苏米图苏木

马什海

44.3

151

556

乌兰镇

海岱

45.5

105

352

苏吉

44

170

504

小计

2个嘎查

89.5

275

856

合计

6个嘎查

191.8

1412

4270

2012

乌兰镇

察汗陶勒盖

25.4

122

363

棋盘井镇

百眼井

31.8

168

514

阿如其日嘎

29.8

167

517

苏米图

17.8

101

318

深井

23.1

135

417

石勒凯

2

140

669

小计

5个嘎查村

104.5

711

2435

合计

6个嘎查村

129.9

833

2798

 

续附表一          鄂托克旗禁止开发区整体退出人口转移规划表

年度

苏木镇

嘎查村

退出面积(hm2)

转移户数()

转移人口()

2013

棋盘井镇

乌仁都西

76.7

184

579

额尔和图

39.6

120

362

小计

2个嘎查

116.3

304

941

蒙西镇

其劳图

37

313

1029

苏亥图

42

194

637

巴音温都尔

69

192

581

伊克布拉格

117.4

280

779

小计

4个嘎查村

265.4

979

3026

合计

6个嘎查村

381.7

1283

3967

2014

阿尔巴斯苏木

阿茹布拉格

92

214

638

陶利

91.2

196

565

机井

27.5

131

382

敖伦其日嘎

88.5

343

1037

乌兰其日嘎

27.1

129

346

合计

5嘎查村

326.3

1013

2968

总计

36个嘎查村

1338.1

7256

24214

 
 

附表二                          鄂托克旗限制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表

嘎查村

现状生产条件

规划转移人口

人口转移草牧场及耕地流转后生产条件

总户数

总人口

草场

面积

()

耕地

面积

()

牲畜

总数

(头只)

户均草

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亩)

户均

牲畜

(头只)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均草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

户均

牲畜

(头只)

主导

产业

2009

阿尔巴斯

赛乌素

231

713

707770

66005

44778

3063.94

285.74

193.84

160

494

71

219

10000

 

500

绒山羊

巴音乌素

259

752

924980

4171

56200

3571.35

16.1

216.98

166

482

93

270

10000

45

500

绒山羊

小计

 

 

 

 

 

 

 

 

326

976

164

489

 

 

 

 

小额尔和图

144

478

306660

1177

20396

2129.58

8.17

141.63

103

341

41

137

7500

29

300

肉羊肉牛

合计

合计

 

 

 

 

 

 

 

 

429

1317

205

626

 

 

 

 

2010

乌兰柴达木

126

447

308655

1245

19050

22449.64

9.88

151.19

85

301

41

146

7500

30

300

内羊肉牛

什拉布拉都

195

617

510000

2356

25445

2615.38

12.08

130.48

144

455

51

162

10000

46

500

绒山羊

小计

 

 

 

 

 

 

 

 

229

756

92

308

 

 

 

 

阿尔巴斯

脑高岱

311

916

741836

 

128832

2385.32

 

414.25

237

698

74

218

10000

 

500

绒山羊

合计

 

 

 

 

 

 

 

 

 

466

1454

166

526

 

 

 

 

2011

乌兰镇

赛汗塔拉

316

1001

487326

1192

30532

1542.17

3.77

96.62

267

845

49

156

10000

24

500

绒山羊

察汗淖

174

506

247282

2168

10252

1421.16

12.45

58.91

149

433

25

73

10000

86.72

500

绒山羊

小计

 

 

 

 

 

 

 

 

416

1278

74

229

 

 

 

 

阿尔巴斯

乌兰乌素

241

771

590000

4400

39529

2448.13

18.25

164

181

579

60

192

10000

73.33

500

绒山羊

合计

 

 

 

 

 

 

 

 

 

597

1857

134

421

 

 

 

 

2012

乌兰图克

156

440

401809

2850

13845

2575.69

18.27

88.75

115

324

41

116

10000

69

500

肉牛绒山羊

马新布拉格

137

424

347485

2322

12908

2536.38

16.95

94.21

97

300

40

124

10000

58

500

肉牛绒山羊

小计

 

 

 

 

 

 

 

 

212

624

81

240

 

 

 

 

棋盘井镇

呼计

199

617

669920

5613

39822

3366.43

28

200

129

399

70

218

10000

80

500

绒山羊、现代农业

合计

 

 

 

 

 

 

 

 

 

341

1023

151

458

 

 

 

 

 

续附表二                           鄂托克旗限制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表

苏木镇

嘎查村

现状生产条件

规划转移人口

人口转移草牧场及耕地流转后生产条件

总户数

总人口

草场

面积

()

耕地

面积

()

牲畜

总数

(头只)

户均草

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

户均

牲畜

(头只)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均草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

户均

牲畜

(头只)

主导产业

2013

棋盘井镇

伊克达来

279

895

634506

330

42303

2274.22

1.18

151.62

215

689

64

206

10000

5

500

绒山羊

楚鲁拜

244

768

1056218

220

55967

4328.76

0.9

229.37

138

434

106

334

10000

2.1

500

绒山羊

小计

 

 

 

 

 

 

 

 

353

1123

170

540

 

 

 

 

乌兰镇

德日素

112

342

255994

1490

13402

22285.66

13.3

119.66

77

235

35

107

7500

43

300

绒山羊,现代农牧业

合计

 

 

 

 

 

 

 

 

 

430

1358

205

647

 

 

 

 

2014

阿尔巴斯

呼和陶勒盖

171

512

435000

4500

40210

2543.85

26.32

235.15

104

311

67

201

10000

200

500

绒山羊规模养殖,现代种植业

新其日嘎

140

486

418296

1630

23213

2987.83

11.64

165.81

98

340

42

146

10000

40

500

规模化绒山羊养殖

小计

 

 

 

 

 

 

 

 

202

651

109

347

 

 

 

 

乌兰镇

包日塔拉

151

454

21600

2493

3905

143

16.5

25.86

98

294

53

160

7500

50

300

规模化肉羊养殖,现代农业

合计

 

 

 

 

 

 

 

 

 

300

945

162

507

 

 

 

 

2015

苏米图

苏里格

117

408

300826

2212

12553

2571.16

18.9

107.29

76

265

41

143

7500

54

300

规模化细毛羊、肉牛养殖

查汗敖包

228

676

345900

2114

13427

1517.1

9.27

58.89

181

536

47

140

7500

45

300

规模化细毛羊、肉牛养殖

小计

 

 

 

 

 

 

 

 

257

801

88

283

 

 

 

 

阿尔巴斯

布隆

202

622

494867

6242

26035

2449.84

30.9

128.88

121

372

81

250

10000

200

500

绒山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

合计

 

 

 

 

 

 

 

 

 

378

1173

169

533

 

 

 

 

2016

木凯淖尔

水泉则

238

675

124000

4060

4653

521

17.06

19.55

180

510

58

165

7500

100

300

肉牛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和规模鸡、猪等特色养殖业

小湖

140

538

131300

2650

6563

937.86

18.92

46.88

95

365

45

173

7500

100

300

1肉牛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和规模鸡、猪等特色养殖业

小计

 

 

 

 

 

 

 

 

275

875

103

338

 

 

 

 

阿尔巴斯

哈图

157

460

530740

1495

33947

3380.5

9.52

216.22

104

304

53

156

10000

28

500

规模化绒山羊养殖

合计

 

 

 

 

 

 

 

 

 

379

1179

156

494

 

 

 

 

 

续附表二                           鄂托克旗限制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表

苏木镇

嘎查村

现状生产条件

规划转移人口

人口转移草牧场流转后生产条件

总户数

总人口

草场

面积

()

耕地

面积

()

牲畜

总数

(头只)

户均草

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

户均

牲畜

(头只)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均草场面积

()

户均耕地面积

()

户均

牲畜

(头只)

主导产业

2017

木凯淖尔

召稍

220

1240

256500

3270

14760

1165.9

14.86

67.1

153

862

67

378

7500

100

300

肉牛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和规模鸡、猪等特色养殖业

达楞图鲁

153

605

205400

3985

10854

1342.48

26.05

70.94

86

340

67

265

7500

100

300

肉牛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和规模鸡、猪等特色养殖业

小计

 

 

 

 

 

 

 

 

239

1202

134

643

 

 

 

 

苏米图

苏米图

226

854

345766

2392

18812

1529.93

10.58

83.24

180

680

46

174

7500

52

300

规模化细毛羊肉羊肉牛养殖

合计

 

 

 

 

 

 

 

 

 

419

1882

180

817

 

 

 

 

2018

乌兰镇

敖伦淖

172

460

320021

2189

14254

1860.59

1273

82.87

129

345

43

115

7500

51

300

肉牛肉羊现代农牧业

包日呼舒

167

513

407029

2181

16733

2437

13.06

100.2

112

344

55

169

7500

40

300

肉羊肉牛规模化养殖

小计

 

 

 

 

 

 

 

 

241

689

98

284

 

 

 

 

苏米图

哈达图

151

497

227313

1791

8353

1505.38

11.86

55.31

121

398

30

99

7500

60

300

规模细毛羊肉羊肉牛养殖

合计

 

 

 

 

 

 

 

 

 

362

1087

128

383

 

 

 

 

2019

 

苏米图

巴音布拉格

139

444

346553

1404

9266

2493.19

10.1

66.66

93

297

46

147

7500

31

300

规模细毛羊肉羊肉牛养殖

木凯淖尔

巴音淖

247

965

188614

3400

9501

763.62

13.77

38.47

187

731

60

234

7500

100

300

肉牛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和规模鸡、猪等特色养殖业

阿尔巴斯

巴音陶勒盖

261

822

651010

6990

40437

2494.29

26.78

154.93

161

507

100

315

10000

200

500

绒山羊规模养殖,现代农业

乌兰镇

哈马格日太

239

689

144200

2800

5853

603.34

11.7

24.49

164

472

75

217

7500

50

300

肉牛羊规模养殖,设施和露地蔬菜规模种植

一村

168

526

9596

1954

4350

57.12

11.6

25.89

128

400

40

126

 

50

 

设施和露地蔬菜种植

 

小计

 

 

 

 

 

 

 

 

292

872

115

343

 

 

 

 

合计

 

 

 

 

 

 

 

 

 

733

2407

321

1039

 

 

 

 

总计

 

 

 

 

 

 

 

 

 

4834

15682

1977

6451

 

 

 

 

 
附表三                            鄂托克旗优化开发区人口转移规划表

苏木镇

村名

现状条件

规划转移人口

人口移后生产条件

总户数

人口

耕地面积

(亩)

户均耕地面积

()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均耕地

()

主导

产业

2009

蒙西镇

渠畔村

542

1491

4250

7.84

457

1256

85

235

50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

新民村

261

804

5980

22.9

141

434

120

370

50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

2010

蒙西镇

羊场

314

858

4205

13.39

230

628

84

230

50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

碱柜

613

1785

6410

10.46

485

1412

128

373

50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

合计

 

1730

4938

20845

——

1313

3730

417

1208

——

规模种植业、养殖业

 
 
 
 
 
 
 
 
 
 
 
 
 
 
 
 
 
 
 
 
 
 
 
 
 

  

附表四                           分年度农牧民素质培训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次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2015

2016-2020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总数

转移培训

现代农牧业技术培训

西

514

314

200

2065

1865

200

705

605

100

200

 

200

2720

2420

300

1500

1000

500

棋盘井镇

384

284

100

587

487

100

587

487

100

1517

1417

100

1950

1650

300

1000

1500

500

阿尔巴斯

688

488

200

518

418

100

500

350

150

794

594

200

3395

2895

500

1149

649

500

323

273

50

871

771

100

600

500

100

200

 

200

729

429

300

1450

1100

350

533

418

115

653

453

200

1091

891

200

574

374

200

823

423

400

1749

1249

500

木凯淖尔

2886

2786

100

1777

1677

100

1529

1429

100

200

 

200

400

 

400

2746

2246

500

合计

5328

4563

765

6471

5671

800

5012

4262

750

3485

2385

1100

10017

7817

2200

9594

7744

2850

   

 
 

附表五                              鄂托克旗安居住房建设规划表

 

乌兰镇

棋盘井镇

蒙西镇

合计

(套)

2009

1076

1076

538

2690

2010

877

877

439

2193

2011

804

804

401

2009

2012

470

470

234

1174

2013

685

685

343

1713

2014

525

525

263

1313

2015

151

151

76

378

2016

152

152

75

379

2017

168

168

83

419

2018

145

145

72

362

2019

293

293

147

733

合计

5346

5346

2671

1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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