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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1号

来源:鄂托克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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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旗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执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不得外出,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则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在第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如有交集,请进行自我居家健康监测。

  二、即日起,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旗人员,必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报备,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赋红码,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的监督管理、核酸采送样、服务保障等由所在社区(嘎查村)负责。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即日起,低风险地区(指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直辖市的区)以及其他地区来(返)我旗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第1次为落地检;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进入我旗后24-72小时内完成),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未完成“3天2检”的,赋黄码管理,非必要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出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即追。

  四、凡准备进入我旗人员(含我旗外出返回人员),需提前3天运用微信小程序“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报备,抵达我旗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长途汽车站、公路检查站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我旗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

  五、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来(返)我旗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的监督管理、核酸采送样、服务保障等由所在社区(嘎查村)负责。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3天集中隔离措施,在集中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往返或途经我旗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提前完成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之后,方可进入货场拉运装卸,未申报不得进入我旗。所有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所有货运车辆须全程闭环“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由所属企业和货主负责落实。

  七、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黄码医院等岗位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黄码,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管理。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报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九、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效运转指挥体系,实行扁平化指挥,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统一调配下沉网格干部,督促辖区单位、社区(嘎查村)从快从准落实好来(返)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十、全旗继续实行每3天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出入医疗机构和药店、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和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部执行佩戴口罩、测体温、“进场扫码”,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一、从严管理学校、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学校落实好师生及后勤保障人员健康管理,社会人员不得随便进出以上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严格执行“3天1检”,根据地区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可酌情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同时采取相应严管措施。

  十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应检尽检和多渠道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要求,按规定频次加强对邮政快递、医务、农贸市场等重点人群和风险职业人群开展“应检尽检”,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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