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德日苏嘎查国道G338线、省道S216线连接线西侧建筑物,经执法部门认定,该建筑物于2017年停止使用后,后续一直无办理相关临建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因该建筑物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本机关发布公告如下: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主张权利,逾期未主张权利,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后设备将存放于乌兰镇指定位置,请所有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乌兰镇综合执法局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作无主物品处理)。
特此公告
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