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旭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淖天然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旭月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察汗淖天然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白彦淖天然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旗红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荣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锦昊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越志忠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广源石膏厂硅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鄂托克旗兆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薇 0477-6486995
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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