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人武部关于公开选拔专职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的公告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

发布时间:2023-04-24 15:36

字号:

  为全面规范鄂托克旗基干民兵军事训练及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的组织与实施,充实各类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储备,进一步提升全旗后备力量建设发展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及《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计划面向全旗公开选拔招录专职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专职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5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鄂托克旗户籍或常住鄂托克旗人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至2005年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对年龄适当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4.符合政治考核条件,退役军人、基干民兵依次优先;

  5.有一定的军事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

  7.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团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与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4.被部队除名、退兵或因处分提前退出现役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参加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要安保警戒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有立功表现的;

  2.服役期间担任过战斗班班长、参加过预任骨干集训、有过立功受奖等突出表现的;

  3.具有旅团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或任教经历的;

  4.参加旅团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取得名次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5.具有5年以上服役经历的;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有一年以上武装工作经历者。

  三、工作任务

  主要担负全旗专武干部、基干民兵共同课目、专业课目的教学训练;协助完成应征青年役前训练、学生军训;参加军分区级以上各类专项比武考核、应急处突,无任务期间帮助机关完成日常工作。

  四、有关待遇

  1.薪酬待遇:录用后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按规定统一缴纳各种保险,工资从优(具体情况请咨询报名联系人);

  2.津贴补贴:编入基干民兵队伍,参加训练、出动任务时享受每日不少于200元的任务补贴,参加值班发放值班津贴;

  3.食宿及服装:担负训练任务期间,同集训队居住,统一保障伙食;处理机关辅助性业务期间,参照事业编职工就餐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发放服装、标识;

  4.休假:每人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无特殊任务时,每周周末正常休息;

  5.试用期:一个月。

  五、选拔程序

  此次公开选拔由鄂托克旗人武部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开展,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民兵教练员聘书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承训资质证书,经录用或取得承训资质证书后方可执行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或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持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2023年鄂托克旗人武部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送至鄂托克旗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或邮寄至鄂托克旗乌兰镇平安路3号。

  (二)资格审查

  由人武部对报名人员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同时进行政治考核,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选拔资格。

  (三)考核面试

  采取笔试、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由3个项目得分加权计算,笔试占20%,实操占40%,面试占40%。在单位荣获“四有”“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立功受奖的,在总分的基础上依次加0.5分、1分、2分、5分和10分,封顶1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基本常识、言语理解、逻辑判断和文字组织能力;

  2.实操:主要考察基本单兵队列动作、口令,班队列指挥等;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和仪表形象等。

  以上考核成绩均现场公布。

  (四)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5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基干民兵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公示聘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2.应聘人员要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鄂托克旗人武部负责解释。

  4.选拔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座 机:0477-3875270

  田干事:13214955228

 

  附件:2023年鄂托克旗人武部公开招聘专职教练员报名表

 

                                     鄂托克旗人民武装部

                                      2023年4月24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