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配套输变电项目;
2、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4、占地面积:永久占地0.42公顷、临时占地4.7公顷;
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至纳尔图220kV变电站220kV侧,导线型号暂按JL/G1A-2×630 型导线考虑,长度约10km。纳尔图220kV变电站新增1个220kV出线间隔。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681万元;
7、建设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项目建设单位和此次社会风险分析编制公司。
五、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崔权 联系电话:0473-6929353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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