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工作部署要求,更好地开展落实我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旗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管改革与创新,确保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稳步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邸 军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任耀宇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二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巨岿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邬俊杰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高 伟 副局长
成 员: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风险管理股及各分局、税务所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股。征收管理股牵 头负责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抽查、落实等工作。
三、抽查方式、计划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至11月。
(二)抽查范围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和其它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财务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
的涉税资料。
四 、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核查范围和方法规范操作,避免因误解造成舆情。
(二)要加强对核查人员的廉政要求和监督,切实增强底线 意识,严禁在核查过程中借机谋取私利,违规向纳税人“吃、拿、 卡、要”,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工作中遇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工作组报告。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 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进行复查。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需要立案处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结案后案卷及时归档。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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