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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镇后大梁至 G109 产业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3-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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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北部,项目起点位于后大梁附近,路线起点与既有油路平面交 叉,路线经后大梁、阿白山羊养殖基地,项目终点位于框框井附近。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7.409km,全线设置 1-1.5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3 道,1-2.0m 钢筋混凝土暗板涵(管线保护)2 道,平面交叉 3 处,路基土方 75283 立 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 51915 平方米。

  建设工期:拟建项目计划 2025 年开工建设,建设期为 2 年,即 2025 年 1 月- 2026 年 12 月,2027 年通车。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824.8130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政府自筹。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组织和管理、资金筹措和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加强管理;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本金,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相关手续的办理,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24号)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兴泰大厦7楼B区

  联系人:贺立新

  联系电话:0477-6212223

  邮箱号:83544809@qq.com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6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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