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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鄂托克旗水库防洪预案等5个预案的通知
  2009-06-15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鄂托克旗水库防洪预案》、《黄河鄂托克旗段防洪预案》、《鄂托克旗山洪沟防洪预案》、《鄂托克旗防洪工作指导性预案》、《鄂托克旗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鄂托克旗水库防洪预案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

〇〇九年六月

 

一、总则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防御洪水,把洪水带来的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鄂尔多斯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结合鄂托克旗水库工程实际防洪能力和洪水峰量的综合分析,编制《鄂托克旗水库防洪预案》。

二、水库的基本情况

鄂托克旗现有水库大都建于六七十年代,多为公助民办蓄水工程。从结构形式来看,大部分水库为均质土坝。由于当时资金困难等种种原因,建设时先天不足,致使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再加上已运行了20至30年以上,超期服役,隐患重重,防洪和灌溉能力大大降低,防洪形式不容乐观。

鄂托克旗现有水库8座,其中中型1座、小型7座。这些水库在防洪和灌溉中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当地的农牧业生产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经过近几十年的运行,全旗有病险水库8座,其中5座水库通过除险加固能够正常运行,现仍有3座水库带病运行。

三、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病险水库坝基渗漏严重。主要表现在汛期高水位渗漏,随时可能发生渗漏破坏,引起渗水坝址及坝址附近的河床砂、砾石层出现单点或多点冒水情况,致使水库大坝坝肩渗漏,大坝沉陷、裂缝。

坝坡坍塌严重。部分水库大坝迎水面有塌坑,水库大坝迎水面坡多为植被护坡,护坡采用当地的植被。由于十年九旱,再加上护坡长期疏于管理,因此植被生长逐渐退化,汛期在洪水的冲淘下形成塌坑。

㈢坝坡滑坡。主要表现为大坝上游护坡多系植被保护,抗风浪能力差;当水位下降时,如果排水不及时就有可能引起护坡滑塌;风浪冲击危及大坝安全。

㈣输水口风化,水洞闸门漏水。输水洞工程施工质量差,闸门漏水,检修闸门不能正常工作。

㈤淤积严重,坝坡低矮。坝坡植被破环严重,造成水库淤积。

四、流域及枢纽工程概况

㈠八一水库

流域概况:八一水库位于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乌兰乌素嘎查境内,后都斯图河上游,地处东经107°30′,北纬39°10′,属于黄河二级支流,后都斯图河为都斯图河的一级支流,控制流域面积91平方公里,其主河道长33公里。都斯图河流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12001360米,流域面积8321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长166公里。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57毫米,汛期69月占全年降雨的75.8%。

社会经济情况。水库保护着下游巴音陶勒盖水库,查布工业园区(石膏厂32个,石膏加工厂10个)和赛乌素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相邻乌海市的巴音陶亥乡、宁夏的陶乐县等地。涉及人口8500人,耕地3.2万亩,草牧场12万亩。八一水库规划灌溉面积2400亩,实际多年平均灌溉面积1500亩,年灌溉效益58.5万元,除险加固后可使灌溉面积扩大到2500亩,年灌溉效益达到97.5万元。可养鱼约520亩,水产养殖水平低,亩产仅20公斤左右,年收入8.32万元,除险加固后可扩大水产养殖面积,增加经济收入。水库拦蓄泥沙0.4565万吨/年,水库水土保持效益为16.8万元。防止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促进该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工程基本情况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引水渠,总库容278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90.8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5.21万立方米,死库容41.90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1266.07米,死水位1262.6米,汛限水位1264.5米,溢洪道堰顶高1264.5米。土坝为砂壤均质土坝,坝高8.48米,坝长1474米,坝顶宽6米,坝顶高程1267.98米。八一水库于2003年6月13日通过水利部大坝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安全鉴定。大坝属三类坝,2007年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水库下游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下游的巴音陶勒盖水库属小㈠水库,2006年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正常蓄水。

㈡巴音陶勒盖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巴音陶勒盖水库位于阿尔巴斯苏木巴音陶勒盖嘎查境内,后都斯图河中游,地处东经107º37′,北纬39º05′,属于黄河二级支流,后都斯图河为都斯图河一级支流。巴音陶勒盖水库上游,有八一水库,两库相距19公里,区间控制流域面积189平方公里。流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12001360米,都斯图河流域面积8321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长166公里。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257毫米,汛期69月份占全年的75.8%。

社会经济。水库下游有查布石膏工业园区和赛乌素新牧区试点,相邻乌海市巴音陶亥乡、宁夏陶乐县红崖子乡以及鄂前旗至乌海公路、鄂托克旗至查布石膏工业园区公路,涉及128250人,耕地3.1万亩,草牧场10.5万亩。多年平均防洪效益达334.62万元。规划灌溉面积4100亩,实际多年平均灌溉面积1500亩,灌溉效益58.5万元/年。除险加固后灌溉效益可达178.26万元/年,可养鱼面积约520亩,收入8.32万元/年。除险加固后,可新增水产养殖效益3.1万元/年。水土保持效益为14.22万元。同时,可防止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促进该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生态效益可新增5.5万元/年。与八一水库一起共建草原旅游景点避暑胜地,为地方经济创收。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巴音陶勒盖水库属小㈠型水库,主要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水土保持、旅游等综合利用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引水渠。土坝为砂壤均质土坝,坝高8.95米,坝长660米,坝顶宽6米,上游坡比1:3,下游坡比1:2,该水库死水位1223.51米,汛限水位1224.75米,设计洪水位1225.9米,校核洪水位1226.65米,总库容544.20万立方米,防洪库容413.6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8.14万立方米。输水洞0.8×0.8米,输水管直径80厘米,输水管长30米,堰顶高1224.75米。溢洪道为开敞式土渠,堰顶底宽42米,溢洪总长600米,后归入原河道中。

水库历次除险情况没有记载,加固情况不详。

水库上游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该水库上游有八一水库,属小㈠型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㈢包乐浩晓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包乐浩晓水库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黄河支流都斯图河上,距乌兰镇34公里,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09平方公里,流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1200—1360米,都斯图河流域面积8321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长166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257毫米,汛期6—9月份占全年降雨的75.8%。

社会经济情况。水库保护着下游查布石膏工业园区和赛乌素赛乌素新牧区的防洪安全,保护面积171万亩,其中耕地10.4万亩,人口2.7万人。目前,水库担负灌区1900亩农田灌溉,养鱼产量1.87万公斤/年。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包乐浩晓水库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水产养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综合利用的小㈠型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引水渠,总库容411万立方米,调洪库容304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6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5.1万立方米,死库容38万立方米,死水位1245.3米,汛限水位1246.58米,溢洪道堰顶高程1246.58米。土坝为砂壤土均质坝,坝高2.1米,坝长106.3米,坝顶宽5米,坝顶高程1248.9米。包乐浩晓水库于2003年6月30日通过水利部大坝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安全鉴定。大坝属三类坝,2007年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⑴水库历次除险加固情况没有记载,加固情况不祥。

⑵水库下游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该水库下游布隆水库、八一水库、巴音陶勒盖水库于2007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正常蓄水。

㈣布隆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布隆水库位于鄂托克旗黄河支流都斯图河上,一号库距乌兰镇54公里,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813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600平方公里。二号库位于一号库下游3公里处,一号库—二号库产流面积20平方公里。都斯图河流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1200—1360米,流域面积8321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长166公里。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257毫米,汛期6—9月份占全年降雨的75.8%。

社会经济情况。水库保护着下游阿尔巴斯苏木,乌海市巴音陶亥乡、宁夏陶乐县红崖子乡,查布石膏工业园区防洪安全,保护面积171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人口1.4万人。水库实际灌溉面积达8000亩/年,自流灌溉面积7400亩,扬水灌溉600亩,养鱼水面300亩。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布隆水库是一座中型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涵洞、放水闸等。土坝为均质土坝。一号库总库容357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335万立方米,调洪库容1935万立方米,死库容275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1204.01米,正常高水位1204.01米,汛限水位1202.07米。设计24小时洪水量1239万立方米,设计最大泄洪量13立方米/秒。二号库总库容66.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6.8万立方米,调洪库容15.8万立方米。土坝为均质土坝。坝高9.71米,坝顶宽5米,土坝长343.3米。2006年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水库已正常蓄水。布隆水库下游有八一水库、巴音陶勒盖水库,2006年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㈤其劳图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其劳图水库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其劳图河上,地处东经107°25′30″,北纬39°48′28″。其劳图河发源于阿尔巴斯苏木境内的千里山东坡,流经苏亥图嘎查和原公其日嘎乡,下游流入杭锦旗的摩林河,全长37.7公里,为季节性河流。平时无水,雨季出现洪水汇流期。特点是洪峰大,历时短。流域内气候干旱,植被稀疏,年均降雨量200毫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435.4平方公里。

社会经济情况。水库保护着下游蒙西镇苏亥图嘎查435.4平方公里,蒙西镇其劳图村保护面积达300万亩,其中耕地2.1万亩,人口2.6万人。水库实际灌溉面积0.3万亩/年。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其劳图水库是一座小型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泄洪闸等,土坝为均质土坝。水库总库容11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库容64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1345.22米,设计洪水位1344.65米,正常蓄水位1343.6米,汛限水位1340米。设计最大泄洪量298立方米/时。

水库上下游无水利工程。

大坝安全鉴定情况。水库的防洪能力低于2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大坝结构安全性为C级。

工程存在的主要防洪安全问题。坝体上、下游无护坡,下游坝脚无排水,坝坡淘刷破坏严重。坝面产生不均匀沉陷,并有裂缝产生,坝体坝基有严重的渗漏问题,严重危及大坝安全。

㈥赛乌素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水库位于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境内,地处东经109°35′34″,北纬38°53′01″,距乌兰镇64公里,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503平方公里,全长74.3公里。该水库是黄河流域都斯图河中上游支流的一座小型水库,其上游有包乐浩晓水库,下游有布隆1号、2号水库。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57毫米,汛期6—9月份占全年降雨的75.8%。

社会经济情况。水库保护着下游阿尔巴斯苏木,乌海市巴音陶亥乡、宁夏陶乐县红崖子乡,保护面积达210万亩,其中耕地2.18万亩,人口1.81万人,有效灌溉面积达3000亩。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赛乌素水库是一座小㈠型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渠等。土坝为均质土坝,现水库病险严重。水库总库容17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库容86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1205.64米,正常蓄水位1202.5米,汛限水位1202.5米。设计最大泄洪量54.3立方米/时。

水库上下游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赛乌素水库上游有包乐浩晓水库,下游有布隆1号、2号水库,2006年—2007年完成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目前,水库正常蓄水。

大坝安全鉴定情况。水库的防洪能力小于10年一遇洪水,大坝、溢洪道、输水渠防洪安全性为C级。

工程存在的主要防洪安全问题。坝顶高程不足,大坝防洪不安全,大坝工程质量差,结构稳定,渗流稳定未达到设计要求,溢洪道属未完建简易结构,无法安全泄洪;输水渠已封堵不能安全与可靠运行,大坝安全监测及管理设施不完善,属三类坝。

㈦自流井水库

水库流域概况。自流井水库位于鄂托克旗黄河支流都斯图河上,水库距旗所在地乌兰镇32公里,水库坝址以上总集水面积30平方公里,都斯图河流域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面高程12001360米,流域面积8321平方公里,其中产流面积4160平方公里,河长166公里。该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57毫米,汛期69月份占全年降雨的75.8%

社会经济情况。防洪方面,水库保护着下游赛乌素新牧区的2.7万人,2400亩耕地,171万亩草牧场及鄂旗至鄂前旗省级公路(S216),水库下游还有5座中小型水库。灌溉方面,灌区总控制面积2400亩,现有灌溉面积1100亩。养殖方面,养鱼集水面积300亩,年收入可达5万元左右。

水库工程基本情况。自流井水库是一座小㈠型水库,该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土坝为均质土坝。现状坝顶高程1260.2米,坝长810米,最大坝高6.9米,坝顶宽3.23.9米,上游坝坡比11,下游坝坡比1:1.5。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1258.4米,死水位1254.7米,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259米;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259.4米。自流井水库于20075月,经大坝安全评价分析,水库现防洪能力小于20年一遇洪水标准,确定水库大坝安全性为C级。

水库下游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自流井水库下游有5座中小型水库,即布隆1号、2号水库、包乐浩晓水库、八一水库、巴音陶勒盖水库。5座水库20062007年分别进行了除险加固,现正常蓄水。

五、水库防洪重点

㈠挡水建筑物。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㈡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启闭设备失灵,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㈢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当年调度方案。

㈣其它原因如地震、地质灾害,战争、恐怖事件,漂移物体、危险物品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㈤超设防标准地震导致大坝严重裂缝、基础设施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㈥人为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㈦库区出现漂船、漂木、冰凌等难以通过泄洪道(孔)的漂移物体以及危险物品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㈧其它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㈨超标准洪水。

㈩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六、防洪方案及措施

㈠应急抢险程序

水库紧急警报阶段,当水位出现较大洪水时,旗应急抢险指挥部全体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全部进入岗位,通知下游加强水库及下游水库的巡查,抢险队伍进入岗位,进行工程应急抢险,转移安置组将河沟两边的住户、人员全部撤离到指定安置点。保持通信畅通。水库发生突发性超标准洪水位时,旗应急抢险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群众到指定安置点,安排救灾物资等送往安置点,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通知险情。并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控制洪水影响,减少灾害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灾情向市防汛部门汇报,请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增派技术力量,指导抢险救援,并立即联系人武部,请求派遣部队支援。

㈡工程应急抢险措施

若水库发生险情时,由水利局主要领导负责技术抢险,具体负责抢险部位的技术指导。抢险队伍由武装部、苏木镇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人员抢险工作。

水库常见的险情及抢护方法。

标准洪水的抢险。当水库出现较大洪水时,利用已有的放水建筑物泄洪,要加大泄洪流量,将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并打开输水洞闸门及时泄水,降低水库水位,尽量减少洪水漫溢坝顶的危险。

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加强水库工程的控制运行,利用已有的放水建筑泄洪,必要时将水库的所有放水建筑物全部打开,提前降低水库水位。为防止洪水漫溢溃坝,根据预报和水库实际情况,抓紧一切时机,在坝顶部位,抢筑子埝,用土袋子埝。用土工编织袋装土料七八成满后,将土袋袋口缝严,不能用绳扎口,以利铺砌。土袋放置临水面,起到防浪作用。铺砌土袋距临水坝肩0.5—1米,袋口朝向背水排砌不足1米高的子埝,临水叠砌一排土袋,较高的子埝底层可酌情加宽为两排,土袋后面土戗,随砌土袋随分层铺土夯实,背水坡以不陡于1:1为宜。

渗漏、漏洞、护坡抢护。一是坝基渗漏的抢险。水库如出现坝基渗漏问题,要按照临水截流、背水导透的抢护原则。临水坡用透水性小的粘土料抛筑前戗,也可用篷布、土工膜隔渗,上压土袋,可以减小水体入渗。背水坡用透水性较大的砂、石、土工织物反滤,从而降低浸润线,保持坝坡稳定。二是漏洞的抢险。抢护原则前堵后排、临背并举。在临水坡找到漏洞进水口及时堵塞,截断漏水来源,用土膜或篷布盖堵,软性材料堵塞。同时,在背水坡漏洞出水口采用反滤盖压,用土工织物铺压,制止土料流失,防止险情,不可以在背水坡用不透料强塞硬堵,否则造成更大险情。三是护坡的抢险。当护坡受到坡坏,采取抢险方案应用沙袋抢护,用砂袋盖压毁坏部位,并超过边缘0.5—1米,厚度不小于两层,并纵横互叠。如果垫层和坝体已被淘刷,在盖压前应先抛填0.3—0.5米厚砂卵石或砂砾石,然后用沙袋盖压。

㈢溃坝应急逃生方案

水库一旦发生溃坝,由苏木镇领导组织人员及时转移下游群众,并紧急撤离到库区以外的安全地带。

㈣转移安置方案

在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时,转移安置组有组织分片、分嘎查将周边住户转移安置到指定安置点。并由苏木镇政府准备辙离人员、物资的运输车辆,因牧区居民居住比较分散,较远地区的居民接到通知后,一般采取自行撤离(家庭交通工具摩托车),水库周边地区由苏木镇组织集中撤离。

㈤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下游群众的转移及财产撤离由旗武装部和水库所在地政府抽调人员负责实施。联系人:武装部部长。抢险现场的警戒、安全保卫、非防汛车辆和人员进入由旗公安局具体负责。同时,负责抢险期间枢纽工程建筑物、财产等安全保卫及交通管制工作。联系人:公安局局长。

七、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责任划分

㈠防汛指挥机构

《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水库抢险救灾工作,成立水库应急抢险指挥部,全旗的水库防汛工作由旗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尚志强任指挥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防汛常务副总指挥单立新,旗委常委、旗人武部部长、防汛副总指挥谢展,旗水利局局长、防汛副总指挥王其劳负责全旗水库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联系电话:6212261(防汛值班电话),具体负责所属水库防汛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旗市直各有关部门组成。同时,下设抢险施工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技术指导组、通信和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组、转移安置组。

㈡防汛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所属防汛职责

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地区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防洪的法规、政策。

⑵组织水库防洪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

⑶根据本地区各水库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不断提高库区整体防御洪水的能力。

⑷组织审批本地区各水库的防御洪水预算,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⑸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水库防汛抗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水库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⑹负责督促本地区水库下游泄洪道违章建筑清障项目的完成,巩固清障成果。

⑺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确保水库在汛限范围以内的安全运行;遇超限洪水要采取一切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确保大坝主体安全。

⑻组织做好下游库区群众的迁安救护和救灾工作,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搞好生产自救,保持社会稳定。

⑼组织水库防汛督查和做好防汛检查,督促本地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⑽搞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⒉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⑴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水库防汛防洪指挥权。

⑵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令,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全面做好水库防汛防洪工作。

⑶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各水库防御洪水预案,并组织实施。

⑸根据行政首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汛检查;建立水库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做好水库防汛工作。

⑹负责下达检查、监督防汛调度的指令及其贯彻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⑺洪水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水库各自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坝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等工作,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⑻研究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相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⑼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谣言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城乡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汛规划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阻碍泄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堤岸保护。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一律免收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运输车辆的路桥费用。

通讯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工程。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黄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苏木镇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旗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其他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应工作。

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及调度指令等,行使水库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⑵起草防汛抗洪电文,筹备水库防汛会议。

⑶集体组织防汛督查,做好防汛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⑷对所辖防洪工程进行检查,掌握水库运行情况,搞好应急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

⑸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对群众防汛队伍进行技术指导。

⑹负责国家常备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及调度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资金的分配供应。

⑺搞好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雨情、水情、工情和抗洪抢险情况。分析预测防洪形势,做好洪水和险情预测,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防汛抗洪新闻发布工作。

⑻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对各种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进行查险、抢险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调动防汛专业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⑼协调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掌握各有关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总报告。

⑽开展水库防汛宣传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防汛先进经验。

⑾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八、水库防汛队伍的组成,物料的储备及使用

㈠水库防汛队伍的组成和使用

⒈防汛队伍的组成

抗洪抢险队伍主要由专业队伍、群众队伍和武警部队三支力量组成。

⑴专业队伍。各水库职工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主要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水情、工情、测报、通讯网络、工程防守、紧急抢险和防汛抢险技术的指导工作。

⑵群众防汛队伍。群众防汛队伍担负着坝身防守、巡坝、查险、抢险、运料及迁移安置任务。因此各苏木镇在汛期要组织一定数量的抢险人员和队伍。

⑶武警部队。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任务,主要承担工程防守抢险、重大险情抢护和行洪障碍的爆破、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

⒉防汛队伍的使用原则和权限

水库防汛队伍的使用,原则上以各苏木镇自我防守抢护为主,对于水库重点坝段、重要工程、险点险段及抗大洪抢大险时,可加强防守抢护力量或组成强大预备队跨地区支援。群众防汛队伍中,基干班负责巡坝查险和物料运输等,抢险队等其它群众防汛队伍,根据洪水出险情况,上坝参加防守抢险。群众上坝情况要逐级上报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防汛队伍撤防的审批权限与上防审批权限相同,均由旗防汛指挥部审批发布。基干班在撤队前应抓紧修复水毁工程,恢复工程抗洪强度,以防再次来水。

㈡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与使用

水库防汛物资的储备由三部分组成,即水库所在苏木镇防汛地常备物资储备;社会有关部门(商业、物资、供销等部门)防汛物资储备;机关团体和群众防汛物“号料”储备。

常备防汛物资是防洪工程抢险和直接为防汛抢险服务所需的物资,动用时必须由旗防汛指挥部按照审批权限办理,报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九、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㈠险情监测与报告

为提高水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水库预警系统的开发和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后,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设置水准仪、经纬仪、量水堰、测压管,汛期进行24小时巡视、检查和观测。各水库要在汛期设专人负责监测,水库运行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苏木镇、旗防汛指挥部汇报。同时,苏木镇要在第一时间做好防洪抢险及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汛期,巡查人员由苏木镇、水库承包人和水库管理站分别抽调3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水库管理站要按照旗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库水位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当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组织水库泄洪,坚决杜绝超汛限水位运行,并且做好迎接大洪水的准备。

当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时,要立即组织水库全面泄洪,苏木镇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立即上岗到位,并加大巡查观测力度,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并准备启动应急抢险预案。

当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或12小时降雨70毫米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泄洪,另一方面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同时,通知下游马上组织群众的迁安和对口搬迁撤离准备。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所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旗防汛指挥部报告。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㈡水库工程监测

水库工程监测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坝及各建筑物监测、项目、测次等。

⒈监测项目

⑴大坝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于一般性裂缝应加强观测,加以防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⑵坝坡坡面有无塌陷,护坡有无翻起、松动、架空现象。

⑶各建筑物有无渗水、连接段塌陷等现象。

⒉监测次数

对水库大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2次/日,附属建筑物不得少于1次/日。

㈢水库工程防护抢险

⒈汛期工作制度

巡查制度: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大坝和重要建筑物工程,及时了解水库运行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

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了解巡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一班的人员必须在已巡查的防洪堤段将出现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包括水情、工情、工具、物料数量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汇报制度:交接班时,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巡查情况,值班人员平时一日一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随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抢险情况要及时上报。

⒉物料储备

为了圆满完成防洪抢险的任务,实施防洪预案所用的物料、设备,如石料、编织袋、铅丝、救生设备、照明及运输工具等,应在汛前准备完毕。旗防汛办应对各水库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所需物料的种类、数量,负责各防洪物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分配。

⒊应急队伍保障

抗洪抢险队伍主要由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人武部、武警部队组成。队伍的上防、撤防审批均由旗防汛指挥部审批发布。

专业队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职工组成抢险技术骨干,由水利局业务局长任队长,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水情、工情、测报、通信联络、工程防守,紧急抢险和防汛抢险技术的指导工作。

群众抢险队伍:苏木镇干部职工和嘎查村农牧民组成群众抢险队,由苏木镇行政一把手任队长,分管领导任副队长。队伍担负着坝身防守、巡坝、查险、抢险、运料及迁移安置任务。

旗人武部、武警部队:由旗人武部、武警部队组成100人的抢险队,做好突发事件的抢险准备工作,接到抢险领导小组的指示后,要立即投入抢险。担负着急、难、险、重任务,主要承担工程防守抢险、重大抢险抢护和行洪障碍的爆破、群众紧急迁安救护等任务。

如果需要就近取土抢险,可在各水库管理范围外500米位置取土。代储的防汛物料的调拨和使用,需经水库应急抢险指挥部领导批准,方可调用。

⒋通讯保障

水情应急传递方式:根据突发事件引发的重大险情,用警笛报警,并做到家喻户晓。事先通过电视、广播通知群众。

警报形式:险情发生后,由应急抢险领导组发布警报,使用发信号弹,用对讲机、电台、报警器等发布警报。

出险标志:在出险处白天悬挂易于辩认的标志,夜间使用红灯警报等标志。

解除警报: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渐恢复正常,水库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令发布险情解除警报。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及嘎查村等渠道通知群众,解除警报。

⒌其它保障

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计划。由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旗水利局、民政局和苏木镇抽人员组成物资供应组,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卫生防疫。卫生防疫工作由旗卫生局负责组织,负责医疗器械药品和设施的储备,由指挥部统一调用,同时做好灾区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及治病措施,搞好环境卫生及防疫工作。

㈣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旗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十、附件

⒈2009年鄂托克旗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黄河鄂托克旗段防洪预案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

〇〇九年六月  

 

一、总则

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根据黄河鄂托克旗段的实际情况,针对因特大洪水导致黄河防汛工程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保护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黄河鄂托克旗段防洪预案》。

二、基本情况

㈠河道情况

黄河鄂旗段管理河道全长51公里,现有防洪堤8.2公里,地貌属黄河冲积、洪积平原,海拔1050—1120米之间,地形东高西低,向黄河倾斜,平均坡度1/50—1/25,地面高程1074—1086米之间,属荒漠高原和荒漠的过渡带。鄂旗黄河过境水量315亿立方米/年,保证率P=75%时,提水量5199.75万立方米/年,流域面积130平方公里。黄河鄂旗段汛期内多年平均洪峰流量2860立方米/秒,历年实测最大洪峰流量5660立方米/秒,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6000立方米/秒,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5630立方米/秒。洪水发生的时间与气象变化有关,一般自5月下旬到6月,青藏高原的西南季风稳定建立,黄河上游进入雨季,6月底在干流出现洪峰,7—8月中旬,降雨比6月份增大,洪量也增大。8—9月上旬,雨量增加,大面积降雨,最易形成全年最大洪水。该段多年平均流量842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径流量265.4×108立方米。最大年径流量399.5×108立方米,最小年径流量179.3×108立方米。径流年内分配不均匀,7—10月丰年径流量占50.9%,4—6月份多年平均雨量667立方米/秒,月平均枯流量327立方米/秒。

近年来由于主流摆动频繁,加之上游来水含沙量大,河道淤积逐步加重,形成小流量高水位的运行现状,加剧了汛期防汛工作的难度,造成灾害。

㈡防洪工程

堤防工程。黄河鄂旗段需设堤34.67公里,现有堤防全长8.2公里,堤防标准4级,该堤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5630立方米/秒,另有低标准民堤20多公里,其余属无堤段。由于近年来河床泥沙淤积严重,形成过水断面缩小,主流摆动频繁,河床宽浅散乱,每到防汛期间,随着水位的上涨,淹没大片农田,冲淘河岸、河堤及农田,耕地面积逐年减少,险工险段增加。

险工。有险工一处,随着上游来水的不断变化,左右摇摆的河势依然存在,新的险工仍有可能发生。

㈢堤防保护区社会经济概况

鄂托克旗位于黄河右岸,黄河过境总长为51公里,从鄂托克旗蒙西镇渠畔村入境,于三盛公水利枢纽上游10公里处大陆盖沟出境。流经鄂托克旗蒙西镇全境。境内有4级堤防8.2公里,低标准民堤20多公里。堤防段保护着辖区内的5个嘎查村,即新民村、羊场村、碱柜村、渠畔村、伊克布拉嘎查。包兰铁路和110国道纵贯全境,丹东至拉萨高速公路从旁边穿过,乌海飞机场距镇区不到10公里。辖区人口1.1万人,牲畜2.9万头只,耕地面积2.4万亩,草牧场面积1350亩,工矿企业300多家。

沿河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蒙西镇地处一盟三市的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是全旗唯一的黄灌区,黄河流经境内51公里,包兰铁路、京藏高速和110国道纵贯全境,距乌海机场4公里,形成公路、铁路、航空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全镇现辖16个党支部、8个嘎查村、2个社区居委会和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面积1938平方公里,总人口1.3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5796人、沿河人口5484人。水浇地2.4万亩,黄河滩涂地1.5万亩,可利用草牧场278万亩,牲畜总头数12.8万头(只)。截至200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驻园企业28家,资产总额扩张到50亿元,就业人员达到4000多人,初步形成高新材料、冶金、化工、煤炭、电力、物流等六大产业体系,构筑起煤矸石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和煤化工三条循环经济产业链,2003年被自治区列为全区20家重点扶持园区之一,2005年,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列为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产业试点园区。水利工程有碱柜大一级扬水站,两个二级扬水站及9个小型泵站。一级扬水站作为碱柜黄河区主要的提水枢纽工程,担负着两个二级扬水站的引水,2.4万亩土地的灌溉任务。

⑵近年来洪水灾害情况

黄河鄂托克旗段大部分为无堤段或低标准民堤,近年来河道淤积严重,水位逐年抬高,抵御洪水能力差,经常造成凌汛灾害,较为严重汛凌灾害有:1991年,封河期间水位上涨,致使碱柜大一级泵站及大片农田被淹、渍化,造成经济损失达100万元。1994年,黄河水位上涨,冲垮了碱柜羊场村、碱柜村、新民村等地的防洪坝20余公里,致使1250亩农田被淹,1500米干渠毁坏,284间房屋倒塌,造成经济损失800万元。2000年、2007年,封河期间,水位上涨,淹没7000亩河滩地,27户河滩居民被水围困,碱柜大一级泵站机房进水长达3个月,并昼夜进行机房排水抢险,其余8个泵站也全部被淹,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

这些险情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河床逐年抬高,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偏低,抵御洪水能力差,致使河岸淘刷严重,每年将大片的耕地淘入河中,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分析出现原因主要是:一是河道淤积严重,排洪能力明显下降,小流量高水位运行的情况难以改变。二是河势多变,主流摆动频繁,造成河床宽、浅、散、乱,出现冲刷河淘岸险情。由于主流摆动频繁,造成顶冲点上提下挫,严重威胁黄河部分防洪大堤的安全。三是管理设施落后,管理经费缺乏。

针对存在的问题,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旗、镇、嘎查村防凌防汛指挥机构,并制定各级、各部门、各类防洪人员的防汛承包责任制。二是备足抢险物料,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守护人员,确保防洪大堤全线安全。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抢险,严防死守,力保防洪大堤不溃决。三是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确保防洪工程正常发挥防洪护岸作用,逐步达到定槽稳滩固堤。四是做好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安全撤离,做到转移有路线,避洪有位置,安置有方案,生活有着落。

五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救灾措施,做好救护安置灾民工作,保证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三、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责任划分

㈠防汛指挥机构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黄河堤防抢险救灾工作,成立黄河应急抢险指挥部,黄河防汛工作由鄂托克旗政府旗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尚志强任指挥长,负总责。具体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防汛常务副总指挥单立新,旗委常委、旗人武部部长谢展,水利局局长、防汛副总指挥王其劳负责黄河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联系电话:6212261(防汛值班电话),具体负责所属黄河防汛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旗市直各有关部门组成。同时,下设抢险施工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技术指导组、通信和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组、转移安置组。

㈡职责和分工

当黄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由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所属防汛职责

⒈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研究部署本地区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有关防洪法规、政策。

⒉组织黄河防洪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

⒊根据本地区各黄河防洪工程建设。及时修复水毁工程,不断提高堤防整体防御洪水能力。

⒋组织审批本地区防洪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⒌负责组建本地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抗洪工作中重大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⒍负责督促本地区清障项目的完成,巩固清障成果。

⒎根据汛情,及时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确保在设防标准内防洪工程安全,黄河堤防不决口,防洪防汛不死人。遇超标准洪水,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减少洪水灾害损失。

⒏组织做好迁安救灾工作,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搞好生产自救,保持社会稳定。

⒐组织好防汛督查和做好防汛检查,督促本地区抗洪工作的开展。

⒑搞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凡在防汛抗洪抢险中出现责任事故,行政首长负总责。

⑵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⒈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防洪指挥权。

⒉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令,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黄河防汛防洪。

⒊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黄河防御洪水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⒌根据行政首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⒍负责下达检查、监督防汛调度的指令及其贯彻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⒎当发生防汛险情时,及时启动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堤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等工作,确保黄河防洪安全,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⒏研究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⒐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⒉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谣言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⒊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⒋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⒌城乡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保安工作。

⒍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的堤岸保护。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一律免除路桥费用。

⒎通讯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⒏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黄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⒐水土保持部门: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并监督完成水保工程的除险修复,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的监测和管理。

⒑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⒒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⒓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旗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⒔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⒕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⒖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地面塌陷、崩塌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⒗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⒘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方面的所有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自治区、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调度指令;具体组织防汛督查,做好防汛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对所管理的防洪工程进行认真检查、掌握工程运行情况,搞好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管理、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对群众防汛队伍培训和指导;负责国家常备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及调拨,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资金的安排使用;搞好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雨情、水情、险情、工情和抗洪抢险等情况,分析预测防洪形势,做好洪水和险情预测、分析,提出处理措施意见,为总指挥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及防洪工程的查险,对各种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并及时协助指挥部领导组织调动专业队伍进行工程加固;协调有关防汛任务部门、单位的防汛工作事宜、掌握各有关部门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汇总报告;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开展防汛宣传和政策研究,总结推广防汛先进经验。

⑸具体部门工作职责

⒈办公室:由水利局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协调联系各工作组工作,负责草拟电文、上报信息的审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⒉抢险施工组:抢险施工组由旗分管行政首长任组长,由人武部政委、公安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黄河突发性险情的抢险救援行动。

⒊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领导担任组长,民政局、粮食局、水利局、镇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抢险人员和安置点人员的饮食、住宿等事项。

⒋物质供应组:由商务局领导任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水利局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抢险所需材料的采购和供应。

⒌技术指导组:由水利局业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抢险方案。

⒍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领导任组长,广电局局长、报社社长任副组长,负责抢险过程通信畅通和抢险全程的报道。

⒎安全保卫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抢险队伍的安全保卫工作。

⒏卫生防疫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局局长、防疫站站长任副组长,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仪器安全工作,负责对现场人员的急救工作。

⒐转移安置组:由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负责人担任,负责人员转移,包括撤离路线、运输车辆、安全转移安置地等工作。

四、洪水防御方案

㈠总防御方案

防御洪水的指导思想是: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黄河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增黄河道行洪能力等,在洪水发生前完善防汛防洪机构,进行洪水预报、洪水警报、洪灾救济、并采取紧急防洪措施。

㈡黄河不同水位下的防御方案

当黄河上游来水后,堤顶高程距河水垂直高度2米或冲淘堤脚100米时,发出预警。此类洪水进入黄河鄂旗段后,堤坝普遍吃水1.5—2米,薄弱堤段出现渗漏、管涌、裂缝、滑坡、塌坡、流土等险情,多数堤段出现顺堤行洪,风浪淘涮大堤等险情。

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防守重点是堤防薄弱段险工、风浪冲涮淘堤段等。

防守方案

⑴当接到水情预报后,旗防洪工作由日常的防御工作进入紧张的防洪阶段。旗防汛办要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关注水情变化,分管防汛领导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负责。水利局、防汛办要及时提出迎战洪水和防汛抢险的措施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旗防汛指挥部要派出督查组,对镇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洪工作进行督查。旗人武部将全旗六个苏木镇人武部上报登记造册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安排。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汛职责组织好人员和车辆、物资等,到前线指挥部报道,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动。同时,旗防汛指挥部后方指挥系统进入备战状态,做好调动人员物资和机械等准备工作。

⑵蒙西镇主要领导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亲自及时组织带领一线的巡堤查险、防守抢险队伍上堤巡查守护,按照责任制分工,每200米安排一名巡查人员,重点地段50—100米安排一名巡堤查险人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堤段,发现险情及时处理上报。要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机械,处于临战状态。堤防管理所要做好督促检查、了解、上报有关情况。机械化抢险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要集中待命,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听调投入抢险战斗。公安武警也要做好随时出战的准备。

蒙西镇要认真做好安全撤离群众的准备工作。防汛办堤防管理所要认真做好水情测报和汛情传递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

⑶对大堤的险工段要安排专人加强观测,随时做好险工工程的抢险加固,以防断堤决口,抢护人员由前线防汛指挥部统一从各有关部门和苏木镇调配。

⑷碱柜堤防所要做好一线的巡查防守方面的督促和指导工作。要分段包片、责任到人,24小时坚守岗位、督促和指导巡查工作。

当黄河上游来水后,堤顶高程距河水面垂直高度不足2米时启动预案。此类洪水进入黄河鄂托克旗段时,堤防吃水一般在22.5米以上,全旗防汛处于全面紧急状态。各类黄河防汛工程均受到洪水的严重威胁,薄弱堤段随时都可能出现渗漏、管涌、滑坡、塌坡甚至溃决等各种险情,该级洪水在畅流期较少。

防守重点

该级洪水的防守重点是堤防高程断面不足,地形低洼堤防,吃水较深土质较差、渗漏严重,两岸堤距偏小的薄弱堤段及各处回水堤和过堤路口等。

防守方案

⑴当接到水情预报后,旗政府、防汛指挥部各主要领导和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立即上岗到达防洪抢险一线,旗党政主要领导要立即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现场办公,组织抗洪抢险;各成员单位均要抽调专人,组建防汛办事机构,严格按照防洪承包责任制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要对防洪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及时解决防汛抗洪斗争中所发生的问题。

⑵水利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好防洪抢险的实施预案,编制好二道防线并启动防、抢、撤方案。防汛办公室要做好上传下达、物资调拨、人员机械调动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并认真为总指挥当好参谋和助手。

⑶以旗人武部牵头、各苏木镇、各部门组织的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全部上堤巡查,严防死守,重点段落10米安排一人,重点部位3人一组,其它段落3050米安排一人,其余预备队和部分抢险机械在危险段落抢筑二道防线,特别急难险重的任务可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蒙西镇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做好二道防线以外居住群众的安全撤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⑷动员所有能够抢险的机械全部上堤,除加固一线堤防外要立即抢筑二道防线,并按照二道防线设计规划路线和标准加高培厚以尽可能缩小淹没范围,减少损失。

⑸当堤防有可能漫溢时,要组织抢险队和机械化抢险队抓紧时机加筑子堤,并尽可能加固,以防漫溢决口。

⑹按照上游水情预报及当地具体险情等,蒙西镇要提前做好二道防线以外的沿河居民的紧急安全撤离安置工作,以防不测。

⑺当沿河大堤水位上涨,渗漏明显加重时要尽快实施在迎水面防涌、背水面导渗处理,防渗可采用铺设防渗布或加培粘土覆盖,导渗采用石砂压盖,以使渗出的清水流走,避免带走堤基泥土而形成险情。管涌主要以石砂压盖反滤处理为主。滑坡、塌坡、流土等险情均以打桩垛砂袋盖散砂,导渗滤水留土保护堤防堤脚处理为主。

⑻出险后,旗防汛办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险情,并立即实施抢、撤方案,组织指挥机构下达抢撤指令。全旗各镇、各单位抢险队伍、机械队要坚决服从旗防汛指挥部的调遣指令。

⑼严格控制审定新闻发布事宜,严防假新闻出台,所有抗洪抢险救灾的新闻发布要有指挥部专人审定。

⑽参加抗洪抢险的党政军民、各行各业都要在市委、市政府,旗委、政府,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一切为了防汛,一切从防汛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防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尽最大努力,夺取防汛抗洪的最后胜利。

⑾决口堵复后,旗防汛办应采用泵站抽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及时组织退水。在退水过程中,为防止危险地段(吃水时间长、堤身薄弱段等)堤坡坍塌,要组织抢险队,用土工布、塑料编织袋等压铺堤面,保证水位退至设防水位以下,才能确保防洪大堤的安全完整。

⑿一旦发生险情,要不惜一切代价除险加固,力保防洪大提安全运行。

⒀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部门要按照旗指挥部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宣传和汛情发布工作,严防假新闻出台,重大新闻必须经防汛指挥部负责人核实同意后方可发表,否则后果自负。

五、堤防抢险应对方案

㈠黄河堤防应急抢险程序

防御设防标准的洪水时,蒙西镇应急抢险指挥部要根据旗防汛指挥部指令加强堤防的巡查力度,对各类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严密注视堤防及各类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抢险、预备队、常备队、专业队全部到指定地点聚集、待命、听从调遣。指挥部成员和各应急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抢险各项准备。

当黄河水位出现超标准洪水位或出现主流在距大堤不足百米发生冲淘河岸的险情时,旗应急抢险指挥部全体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全部进入岗位,加强黄河堤防巡查力度,抢险队伍进入岗位,开展抢险工作。成立专家组,制定出抢险方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二道防线的加固和群众的撤离。

当堤防发生突发性的险情时,旗应急抢险指挥部立即组织受影响的群众转移到预定地点,安排救灾物资,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加固二道堤防,控制洪水影响,减少灾害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具体位置,险情范围等情况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并请示市防汛指挥部增派技术力量,指导抢险救缓。人武部立即联系有关部队,请求派遣部队支援。

㈡重点地段的防汛措施

堤防的抢护

以防为主,因险设防,就地取材,施工简便,收效显著为目的。抢护的办法:在主流距黄河大堤100—200米时,用沙袋软护大堤,铅丝石笼筑顶水坝等办法削减风浪力量,加强堤坡防护。

碱柜大一级泵站的防护措施

碱柜大一级泵站做为我旗防汛的重点,要在汛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备足沙袋、土料。用沙袋堵挡来水,防止洪水浸溢。机房准备排水设备,自备发电机,同时在机房前池进水口备足土料,水位一旦上涨到紧急水位要做好填堵进水口的准备工作。要安排工作人员昼夜值班,随时观测,上报水情、险情。同时要求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㈢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发生洪水灾害,并有通信设施发生损坏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障现场指挥信息畅通。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电话通知、人员通知等方式,通知受影响范围内人员的撤离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水情传递方式。因堤防所没有水情监测系统,要派堤防所工作人员在汛期每日巡视大堤,发现问题及时用电话、手机、电台向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传递水情。当接到流量、水位上涨,预报或发生冲淘大堤或大堤溃堤的信息,一般由旗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如遇紧急情况,蒙西镇在报告旗防汛指挥部的同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抢险指挥通讯。为了保证通信的畅通,抢险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联络时用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防汛部门要备好车载台、电台、对讲机,由抢险指挥部负责调拨使用。

通讯人员值班制度。在汛期蒙西镇防汛机构和碱柜堤防所通讯人员要加强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掌握汛情包括水情、工情和灾情;及时掌握黄河汛期发生的险情及处理情况;严格交接班制度、手续;及时请示报告,首先向旗防汛指挥部、防汛办汇报情况,由指挥部决定召开防汛抢险工作会议,按防汛抢险预案进行组织分工,发布防汛抢险令。

应急队伍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汛期由蒙西镇人民政府按照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成专业和非专业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由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蒙西镇200人)、非专业部队抢险队员(民兵预备役40人)和专业抢险队(武警部队100人)。

抢险物料保障。黄河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由蒙西镇代储:土料5000立方米,麻袋1000条,编织袋5000条,装卸车7辆,推土机5台,抽水泵2台,发电机1台。储备地点:各堤防段,黄河险段,大一级扬水站。油料由蒙西镇指定加油站代储,发生重大险情时,抢险物料统一由旗防汛抢险指挥部根据险情统一调运。

㈣应急结束

当险情或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旗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

依照有关规定,在防汛紧急期征用的土地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及时归还原所有者,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由旗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六、转移安置

当黄河发生决口、浸溢、塌岸等危急险情时,要全力做好沿河群众的安全撤离转移工作,蒙西镇人民政府在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保护范围内人口、财产的转移工作,要按指定的路线疏散人口财产。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㈠人员组织

群众的转移工作由蒙西镇人民政府镇长负总责,分管责任人由蒙西镇副镇长担任。村一级责任人由渠畔村村长高金良(13847351628),羊场村村长李玉玺(13327037693)新民村村长朱乐飞(13904770498)、碱柜村村长刘业宽(13789473227)分别担任,组织各村的村干部、青壮年转移本村村民。

㈡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由通村公路向110国道以东或工业园区转移,村委会办公地点以上河岸高差约15—20米左右,将村民安置在村委会办公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居住区。

㈢转移人口

当有可能发生淹没险情时,需撤离转移到安全地带。

㈣交通工具

由蒙西镇人民政府落实群众安全转移的运输车辆,做到紧急时期运输车辆随时待发。

㈤生活用品

由蒙西镇人民政府在指定商店备足可供撤离群众的生活用品,做到不挨饿、不受冻。

㈥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旗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七、附件

⒈2009年黄河鄂托克旗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⒉黄河鄂托克旗段黄河溃堤人员转移安置一览表

 

鄂托克旗山洪沟防洪预案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

〇〇九年六月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定,结合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山洪灾害成因特点,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方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因突发事件面临的重大山洪险情,实行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精神。为有效预防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㈠河流分布情况

全旗有较多的大小长短不一的山洪沟,均发源于卓子山一带,长20公里以上的有13条,其中12条向西汇入黄河,一条其劳图河汇入杭锦旗的摩林河。总流域面积2543.48平方公里。

㈡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

流域内有黄河石嘴山水文站的降水蒸发资料,作为本域的降水蒸发资料引用。石嘴山多年平均降水量175.3毫米(1943—1988年),6—9月降水量138.2毫米,占全年的79%。气温采用鄂旗气象局资料,冬季漫长,雨雪很少,气候严寒。棋盘井乌珠林沟、黑龙贵沟、千里沟、蒙西镇的伊克布拉格沟等河沟均属黄河流域的一级支流。这些山洪沟的特点是河源短、比降大、径流少,除千里沟、伊克布拉格沟、乌兰布拉格沟中上游个别地段有泉水露头外,其余大部分纯属干沟,雨季才有洪水汇集。

㈢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山洪灾害主要受暴雨地形等因素影响,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河道坡降陡,易形成源短流急,洪水陡涨陡落的山洪。2006年7月15日棋盘井矿业公司三矿发生的“7·15”山洪灌井事故,当时由于人员及时撤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近千万元。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距三矿井上游约3公里处,山洪灌入河床下的采空区,进入三矿井采煤下巷道发生山洪灌井事故。近年来,随着企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和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尤其是煤矿、高岭土、露采、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无序开采,导致棋盘井、蒙西地区不同程度出现采空区、塌陷区。更有部分企业在河床下施工开采,形成许多防洪隐患。

㈣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近几年,全旗对山洪灾害的防御意识有所加强,政府每年都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易发区防范,完成了全旗防洪预案,建立了相应的防灾救灾措施。但是,科技含量低,设备落后,缺乏先进的监控措施。目前,旗气象局的气象监测系统和雨量观测站,缺乏水文监测系统和地质监测系统,通讯也仅有电话联络,在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时间长,工作量大。

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棋盘井地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非常薄弱,只有几家企业自建的防洪墙、防洪坝。主要有:棋盘井矿业公司住宅楼的防洪墙、呼武煤矿和千里沟昌汉哈达煤矿的防洪坝。呼武煤矿的防洪坝是企业为保护露采坑建的土坝,该坝未经水利资格部门设计,防洪标准不足,旗防汛办要求对大坝防洪标准和过水能力进行计算,满足安全行洪,加高培厚提高防洪标准,千里沟昌汉哈达煤矿的防洪坝正在建设中,预计主汛前完成。

三、组织指挥体系

㈠组织指挥机构

全旗山洪灾防御工作由尚志强旗长担任总指挥的旗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发改、水利、气象、民政、财政、建设、交通、公安、卫生、煤炭、通讯、商务、水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及重要工矿企业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棋盘井镇、蒙西镇的组织指挥机构:由镇政府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镇长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抢险施工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供应组,技术指导组,通信和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卫生防疫、转移安置组。要组成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棋盘井镇和蒙西镇要落实降雨、工程险情监测人员,确定不少于5名的信息传递人员,并要造花名册报旗防汛办备查。

㈡职责和分工

鄂托克旗对全旗13条一级支流山洪沟的防洪实行分条、分区负责制,即由棋盘井镇人民政府、蒙西镇人民政府负责流经其辖区内山洪沟的防洪。

旗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棋盘井镇、蒙西镇的防汛指挥机构在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本地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降雨监测,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㈢防汛指挥部防汛职责

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防洪指挥权。

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令,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全面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当地防洪工程现状,制定防御洪水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根据行政首长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负责下达检查、监督防汛调度的指令及其贯彻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洪水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坝查险、抢险、迁安救护等工作。汛情紧急时,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抢险和迁安救灾等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研究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㈣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的堤岸保护。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免除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的路桥费用。

通讯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黄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旗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部队、预备役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河道清障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㈤各工作组职责

办公室:由水利局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协调联系各工作组工作,负责上报信息的审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抢险施工组:抢险施工组由旗分管行政领导任组长,由人武部政委、公安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山洪沟突发性险情的抢险救援行动。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领导担任组长,民政局、粮食局、镇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抢险人员和安置点人员的饮食、住宿等事项。

物资供应组:由商务局领导任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水利局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抢险所需材料的采购和供应。

技术指导组:由水利局业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由煤炭局、镇分管领导担任,抽调水利局技术人员、煤炭局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开展抢险工作,负责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抢险方案。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领导任组长,广电局局长、报社社长任副组长,负责抢险过程通信畅通和抢险全程的报道。

安全保卫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抢险队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防疫组: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局局长、防疫站站长任副组长,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仪器安全工作,负责对现场人员的急救工作。

转移安置组:由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负责人担任,负责人员转移,包括撤离路线、运输车辆、安全转移到安置地。

㈥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分工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棋盘井镇矿区防汛工作。

蒙西镇人民政府负责蒙西境内矿区防汛工作。

煤炭局负责煤炭矿区防汛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防洪防汛领导工作。

环保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白灰矿区防洪防汛领导工作。

棋盘井环保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白灰矿区防洪防汛领导工作。

四、防御洪水方案

㈠重点防护对象

防护重点的苏木镇有:蒙西镇、棋盘井镇及所属辖区内的村庄、草牧场、林地、农田、桥梁、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涉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设施。

㈡山洪沟洪水防御方案

在我旗境内的山洪沟防洪工程非常薄弱,为群众自发修建的民堤,其标准较低,工程质量差,加之管理不善,大部分带病运转。再加上坝体结构大多为土坝,土质差,河床淤积非常严重,若遇现状堤防标准内洪水时,要加强巡堤查险,密切观察堤防,避免出现淘堤、溃坝险情;若遇达到现状堤防标准洪水,一方面加强抢护,另一方面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具体的抢护方法为下抛铅丝石笼。未达到标准民堤的抢护方法是采用塑料编织袋装土七、八成后,将袋口缝严铺砌加高山洪沟道防洪堤坝。若遇超过现状堤防防御标准的洪水,立即启动应急撤离预案。

五、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㈠山洪灾害雨情、水情临界值确定

根据我旗山洪区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历年降雨等情况,分析确定本区域范围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值,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分别为每小时降雨量达10—15毫米,可能引发山洪,当降雨强度达到中到大雨(每年约1.8次)引发山洪,当降雨强度达到暴雨,引发特大洪水(每年约0.5次)。

㈡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主要是辖区内的降雨、水位等信息。

监测要求。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可预见时间短,预见性差,但是只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灾害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要求棋盘井镇、蒙西镇人民政府在汛前汛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掌握雨、水、灾情。同时,要认真落实防治山洪地质灾害资金,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两镇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有可能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排查,对于影响到河道正常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坚决予以拆除,确保洪水来临能够及时畅通下泄。三是积极发动群众实现“群测群防”。对居住在可能发生山洪危险地段,特别是重点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的排查,各镇要确定专人对隐患点进行全天候监测,并将监测人员名单报旗防汛指挥部备案。四是棋盘井镇、蒙西镇要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宣传计划,采取广播电视会、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在汛期,要及时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发布防治地质灾害警示信息,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摸清受山洪灾害隐患安全威胁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财产、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在遇到险情转移时不漏一人。六是对所有纳入监测的项目、地点、对象,要求各地必须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坚持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的原则;坚持“避治结合,避重于治,防治兼顾,以防为主”的原则,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

监测系统的设立。以苏木镇为单位,通过就近设立的测点测站,随时掌握当地或邻近地段内的降雨、洪水情况、分析和预测山洪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为旗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信息提供决策依据。各苏木镇均应成立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组,具体负责和督促对各类灾害点实施监测、业务指导和监测数据的上报以及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监测员配备通讯联络电话、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做到区域内的暴雨与洪水测报迅速准确。

㈢预测预报预警

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短信、专用警报系统等公用通信网络,用通信网络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确保在应急期间和灾害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预报内容。主要包括气象预报、洪水预报。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以上预报内容分别由气象部门发布气象预报,水利部门发布洪水预报。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是否达到临界值。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每小时达到10—15毫米时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由中到大雨时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当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不同级别的预警由旗防汛指挥部及时向苏木镇预报,苏木镇要接到预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通报,并做好相关的抢险救灾准备。其中棋盘井镇、蒙西镇要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预警启用

⒈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时,苏木镇的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已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旗防汛指挥部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⒉当主要河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各级指挥部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的发布及程序。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旗防汛指挥部发布,如遇紧急情况,突发性洪水时,嘎查村可直接报告旗、苏木镇两级防汛指挥部,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方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紧急程序,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报警可采用电话、手机、敲锣或鸣号等形式,考虑到降雨时可能伴有大风、雷鸣等干扰以及停电的可能,各巡逻队在晚间还应配备强力照明灯,并事先预定灯光警报信号,采取灯光信号报警时应派专人时刻监视报警信号。

预警实施措施

⒈危险预警实施措施。接到预警后,由所在地政府组织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群众及苏木镇干部组成巡逻队。开始降雨后,巡逻队应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矿山企业停工停产撤离人员,群众接到警报后做好撤离工作。

⒉中度危险预警实施措施。在接到预警后,由所在地政府通知相关部门,在启动预警的基础上,由包片干部参加巡逻,降雨后由带队的苏木镇干部每隔一小时向当天值班的苏木镇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先指定的地点撤离,苏木镇责任领导要迅速赶往该地区,做好组织抢险救灾的工作。

⒊高度预警实施措施。在接到预警后,由所在地政府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预警,苏木镇主要领导应根据事先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区进行指挥。降雨后,每隔半小时由巡逻队带队的苏木镇干部向分包地区的领导报告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应立即向事先指定的地点撤离。同时,旗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山洪防洪预案》中的责任划分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㈠汛前检查

汛前,要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完善群防网络。以苏木镇为单位对苏木镇山洪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险情排查,要做到责任明确,不漏死角,发现隐患及时对隐患点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制定具体的防灾预案,排除隐患。

㈡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防洪法》、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汛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山洪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特别对灾害隐患点周围的干部群众,更要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对山洪灾害的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民,尤其是受威胁地区人员的防范意识,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当有山洪灾害威胁时,应及时转移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在组织群众转移时,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沟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方向转移,确保在转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各级防汛组织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区域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抢险救灾实战演练;特别是抢险救灾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

防汛指挥部设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情况

监测组:由旗水利局牵头,苏木镇防汛指挥机构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辖区内雨量站、气象站的雨量。

信息组:由旗防汛办、气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气象以及旗防汛指挥部等部门所涉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全面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由旗公安局、旗广电局、旗建设局、旗经贸委等部门组成,负责按照旗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要确保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保障转移途中和安置后人员安全。

调度组:由旗人武部、旗公安局、旗水利局、旗水保局、旗交通局、旗民政局、旗农牧业局、旗粮食局、旗建设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水利工程的统一调度,抢险人员的调配,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管理以及灾后的补助与处理等工作。

保障组:由旗民政局、旗卫生局、旗城乡建设局、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局、旗农牧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临时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的保障以及受灾群众新建住房用地审批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组:由旗人武部、旗公安局、旗消防大队等部门抽调100名工作人员组成,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㈣工作纪律

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汛期来临期间,要安排好汛期值班,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撤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各苏木镇必须按时向旗政府办公室及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值班人员的名单和联络电话。各苏木镇及矿管部门要加强险情巡查,一旦出现险情,必须立即派员应急处理,并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上报。

、抢险救灾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山洪灾害自救办法,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减灾能力。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协助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

当发生灾情时,旗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到达指定岗位,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山洪灾害应急工作,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确定救灾方案,及时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加强山洪灾害防御专业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队伍组织建设。建立严格的责任制,配备越野车,轻型挖掘机、支护设备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物资储备等,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快速投入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有武警、公安、苏木镇民兵预备役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各有关部门、工矿企业及苏木镇应当积极应备安置灾民、加强医疗卫生用品、生活必需品和突发性山洪灾害救助所需挖掘器具、支护器材、防渗布以及应急治理所需普通钢材、水泥、砂石等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山洪灾害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如有人畜伤亡,旗医疗机构和防疫部门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转移安置工作。一是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排除或改变线路;危险户逐户建立防灾避灾明白卡和分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因地制宜,采取集中或分散安置方式,制定交通、通讯中断时,苏木镇、嘎查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纪律。转移工作实行旗、苏木镇、嘎查村干部层层包片负责制,对每个危险区和每户计划转移户,明确由所在苏木镇、嘎查村行政负责人统一负责。对因领导不力,处置不当,不服从指挥,临阵逃脱而延误抢险救灾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紧急转移的受灾人员,各有关部门应尽快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保证受灾群众的衣食无忧,出行安全,保证学生的学习不间断。同时,卫生防疫部门应对受灾区域进行快速的卫生防疫工作。

山洪灾害发生后,建设、水利、电力、交通、电信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统一协调、积极配合,快速投入到抢修受损毁的供水、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工作中,负责组织灾后房屋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设施和道路、桥梁及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交通和通信的便利。

八、附件

2009年鄂托克旗山洪防汛责任人名单

 

鄂托克旗防洪工作指导性预案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

〇〇九年六月 

鄂托克旗地处黄河上中游地区,受黄河上游来水和暴雨洪水频繁袭击,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黄河不决口,共同做好全旗防洪减灾工作,编制本预案。

   一、暴雨洪水预报警报

汛期(每年6月15日—9月15日),直接获取防汛信息的单位应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重点密切监视天气和黄河、山洪沟、水库、闸坝水位变化情况。在黄河洪水、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布预报。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信息和洪水警报。

㈠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坚持汛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班。

密切监视全旗云、雨、水情。

负责发布防御黄河洪水、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督促黄河、水库的防洪调度。

组织防汛、水利、气象专家组。

㈡旗气象局

坚持汛期24小时全天候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班。

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天气发展趋势。

发布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

及时向旗防汛办通报有关情况。

㈢旗各新闻单位

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定时发布黄河水情、天气预报或暴雨警报。

做好防洪减灾的宣传工作。

㈣旗水利、建设、交通部门

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做好河道整治、维修加固、河道清障规划、维护河畅、防洪安全;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计划,督促限期除险,确保安全。

建设部门要做好危房的整治工作。

交通部门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

㈤旗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要加大防汛抗灾资金投入,要确保旗区特大防汛基金按时、足额到位。

二、洪水响应㈠

当发生洪水(洪水距防洪堤顶垂直高度2米时,全旗12小时降雨量30毫米)或冲淘距堤脚100米,旗域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苏木镇、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旗防汛指挥部重点密切监视黄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做出防御部署。

㈠旗防汛指挥部

至少有一位领导坐阵指挥。

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防洪抢险抗灾搬迁工作。

督促对中小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㈡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加强值班,实施领导带班。

加密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重点区、黄河、中小型水库的雨情、水情、险情、工情。

召集专家组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

向旗委、政府分析可能的危害,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向旗委、政府及旗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期。同时,了解、反馈各苏木镇、各部门防御动态。

掌握重点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督促做好黄河、山洪、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

向旗委、政府,旗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㈢旗气象局

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

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

向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

㈣旗各新闻单位

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及时通报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灾情。

㈤旗水利部门

了解黄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

了解旗域中小型水库蓄水情况,对水库实行监控。

对堤防险工险段险点、病险水库、堤防、闸坝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

㈥旗电力、通讯、卫生部门

电力部门要确保输电线路、设备正常运行,优先保障防汛抢险用电。

通讯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传递防洪信息。

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三、洪水响应㈡

当发生洪水(洪水距防洪堤顶垂直高度不足2米时,全旗12小时降雨量70毫米)时,启动预案。旗域内特别是城市和一些工矿企业发洪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黄河及洪水造成险情丛生。旗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黄河洪水、暴雨洪水发展趋势。重点对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做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部门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前述一般洪水各项工作外,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㈠旗防汛指挥部

执行旗委、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指挥长坐阵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协助指挥长工作。

审议并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

协调旗、苏木镇、各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的工作。

建议旗委、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抢险紧急动员令。必要时建议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㈡旗政府办公室

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

具体协调人武部、民兵预备役和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必要时代表旗政府向军分区、自治区军区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㈢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召开专家组会商会议,提出保障重点地区、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洪建议。

向旗防汛指挥部提出紧急防汛期的建议。

督查、反馈旗防汛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动态。

掌握特大洪水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督促黄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防洪调度,并实行严密监视。

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出处理方案。

督促各地组织力量,按有关洪水风险分析成果,洪水水面线以下群众全部撤离到指定地点。

协调各地、各部门抗洪抢险力量和物资的投入。

㈣旗气象部门

加密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㈤旗各新闻单位

做好水情、雨情、工情信息的传播,及时播放旗防汛指挥部的防洪抢险指令、部署。

做好救灾工作报道,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普及防疫知识。

㈥旗国土资源部门

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方案。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㈦旗水行政主管部门

旗水利部门全力投入防御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督查、监控黄河重要堤防险段、重点病险水库、闸坝以及山洪安全度汛措施。

加强技术力量,深入一线,指导抢险工作。

㈧旗建设、教育部门

危房群众全部撤离,提出危房的防治措施。

学校全部放假,做好在校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㈨旗电力、通讯部门

紧急部署防御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

防汛应急设备、抢险队伍全部投入,确保防汛等有关部门的用电和通讯畅通。

㈩人武部、武警、预备役、公安干警

防洪抢险机动队伍全部投入。

旗域内的一切交通道路实行管制。

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群众安全撤离洪水淹没区。

(十一)旗卫生、商务、交通部门

医疗队、后勤保障、物资运输队全部投入,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粮食到位。

(十二)其他部门

在旗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确保不死人、少损失。

四、局部灾害响应

当发生局部灾害(如水库出现严重险情、垮坝、山体严重滑坡、堤防决口等)情况下,在旗防汛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单项防洪预案要求,做好抗洪工作。

五、报灾救灾

当发生上述洪水造成损害和局部灾害情况,洪水退落后,旗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修复灾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㈠旗防汛指挥部

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旗委、政府召开紧急救灾会议。

旗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

向市、自治区防汛部门汇报灾情和汛情。

㈡旗政府办公室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向市、自治区汇报灾情,争取市、自治区的支持。

㈢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继续严密监视洪水走向和动态,直到洪水位降到警戒线以下。

协同旗民政部门,收集灾情,共同会商、核实、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㈣旗民政部门

组织并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

组织向灾区紧急调用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协助旗防汛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必要时,代旗人民政府草拟灾情报告,组织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

㈤旗公、检、法部门

组织旗各有关单位、苏木镇公安干警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节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它应急措施。

㈥旗卫生部门

组织旗、镇(苏木)医疗队伍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㈦旗教育部门

组织做好各类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㈧旗商务部门

组织救灾物资、粮食的分配和调运,安排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㈨旗交通部门

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

部署、指导灾区抢修交通主干线,安排水毁路段的修复。

㈩旗电力、通讯、供水部门

组织布置水毁的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和供水管网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的供电、供水和对外联系。

(十一)旗农牧业部门

组织布置灾后农牧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牧区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牧业生产工作。

(十二)旗水行政主管部门

指导灾区急处理农业灌溉和乡镇(苏木)生活、生产供水。

帮助指导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

(十三)旗国土资源部门

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帮助整治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防止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十四)旗财政部门

统筹安排救灾补助资金。

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 

 

鄂托克旗防汛应急预案

鄂托克旗防汛指挥部

〇〇九年六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和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黄河洪水、冰凌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凌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自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

1.4.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管理。

1.4.3  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工业生产和农牧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1.4.4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抓好难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坚持防汛工作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旗防汛指挥部

旗人民政府专门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也要设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与防汛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本行政辖区的防汛和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2.1.1 旗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旗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旗长

副总指挥: 人武部部长

         旗水利局局长

武警鄂托克旗支队、民兵预备役、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牧业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利局、水土保持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水文局、煤炭局、电业局、网通鄂旗分公司、电信鄂旗分公司、联通鄂旗分公司、移动鄂旗分公司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防汛指挥部职责

防汛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指挥权。

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

召开防汛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

组织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负责发布全旗的汛情、灾情。

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商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

负责下达监督检查防汛调度指令的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情况及时上报。

当发生防汛险情时,及时启动旗防汛预案,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防凌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凌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民政部门: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赈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防凌防汛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镇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凌防汛保安工作。

交通部门:协调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水运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所属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汛期,按有关规定履行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用车,一律免除路桥费用。

通讯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凌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确保汛期通讯畅通。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黄河洪水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部门: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并监督完成水保工程的除险修复,负责水保工程防凌防汛的监测和管理。

农牧业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企业、牧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汛期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旗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预备役部队、武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人武部门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商务部门: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汛期煤矿防汛安全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区生产生活人员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直接管理工作。

水文部门:负责汛期各所属水文站点人员及设施防凌防汛安全,承担水文测报、报汛的任务。当流域内降水、冰凌和河道、水库水位、流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应及时准确地向旗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水情、凌情的适时情况。同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旗防汛指挥部的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

电力部门:负责所属水电站、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2.1.4  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指示,汛期统一调度全旗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黄河分水枢纽的水量。

(2)负责旗本级防汛行政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和检查苏木镇防汛行政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黄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指导和审查各苏木镇的防御凌汛、山洪、泥石流等预案。

(4)负责组织汛(凌)前、后的防汛(凌)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旗防汛工作意见、旗本级安全度汛应急工程建设意见和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全旗防汛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防汛抢险和减灾先进技术培训、推广工作。

(6)负责全旗的洪涝灾情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全旗汛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各地防汛动态,分析防汛形势,提出工作部署意见。

(7)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申请工作,提出特大防汛经费的分配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

(8)参与黄河治理工程计划的制定,防洪规划、河道整治工程规划设计和水库、分洪枢纽规划设计的审查和防洪工程建设的验收。

㈡苏木镇防汛指挥部

苏木镇人民政府均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要常设防汛办事机构,承办防汛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㈢其他防汛组织

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汛组织,在本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农牧业气象、水文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旗防汛指挥部。

(2)旗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气象、水文部门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会商和预报,对重大气象、水文情势作出评估,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防汛组织做好相应准备。当黄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依据预报方案进行水文预报,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内报至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为旗防汛指挥部适时作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黄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河道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的工情和水情情况;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至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必须赶赴第一现场。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同时向上级河道管理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按照水库报汛任务书的要求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报告。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半小时内由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向旗防汛指挥部报告。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由水库管理单位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可能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句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副渔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电力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将初步情况报到旗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行动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旗里要在汛前召开防汛或防凌工作会议,主要是宣传动员,通报气象、水情信息,部署防凌和防汛工作。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汛期要针对组织和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层层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和维修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重点城镇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⑷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黄河和城镇防洪预案、防凌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标准供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黄河堤防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⑸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⑹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的应急无线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⑺防汛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防汛组织、工程、预案、物料、通信等落实情况。旗里检查组主要是在苏木镇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责任人签字认可。

3.2.2 黄河洪水预警

当黄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预报工作,及时向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