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旗财政局进一步精简优化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实行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相关要求,对全旗范围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了告知承诺改革,代理记账业务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一次性告知其行政审批的条件以及所需相关材料,申请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将审批信息及告知承诺书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审批部门网站或政务大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办理时限。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符合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我局将办理时限由30天精简为1天,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的决定,并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大幅度缩减了办理时限,实现从申请到办结做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次门”。
——全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涉及行政许可1项,为“对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截至目前已发放代理记账资格证书24份,制定了《2022年鄂托克旗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托克旗财政局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事中”我局在作出准予代理记账许可决定的2个月内,对新领证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全覆盖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审批,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示。“事后”我局今年计划随机抽检5家机构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加大财政执法和处理处罚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会将检查结果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制度。按照规定,代理记账机构需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向财政局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可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备案,我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下一年度继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备案过程可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鄂托克旗财政局 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