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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财政局

来源:鄂托克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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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全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推进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全旗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具体编制旗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和向社会公开具体编制和汇总财政决算;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及向社会公开;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苏木镇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定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建议;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旗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合理安排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市和旗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负责直接管理并监督苏木镇财政收支,完善苏木镇财政职能,提高苏木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参与制订苏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执行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承办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托克财政局内设10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财务、保卫、保密、调研、信访、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 

  电话:(0477)6218219    

  预算股(国库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全旗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事项的审核、报批、调整工作;负责预算指标的下达,办理旗与园区和市财政结算事宜。 

  负责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资金划拨;负责预算执行,对预算资金执行指标进行审核、拨付;负责国库账户管理。 

  电话:(0477)6218203、(0477)6212238 

  行政事业股   

  负责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公检法司、文教、科学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编制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电话:(0477)6218201 

  农牧业股   

   负责农、林、水等部门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牧业救灾资金等有关上级资金的申报工作,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贯彻落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牧区改革工作有关事宜;负责编制苏木镇年度预算,核算旗与苏木镇往来、专项资金、定额补助、税收返还等各项业务,协调旗与苏木镇统计、核算、汇总苏木镇财政收支数据,考核各项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苏木镇财政所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电话:(0477)6218207 

    社会保障股   

   负责社保、卫生、就业、民政等部门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管理全旗社会抚恤、救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再就业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方面的资金及实施财务监督;编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预、决算及各类报表;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财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及核算。 

  电话:(0477)6218209   

    工交会计股   

  负责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交通道路建设专项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申报及拨付监管;特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旗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电话:(0477)6218206 

    (七)经济建设股(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办) 

  负责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财务管理,下达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指标,项目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绩效考核,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决算的汇总和编报,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管理。  

  负责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的延伸,对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预算编制、评估分析与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报告)。 

  电话:(0477)6218217(0477)6218225     

    税政综合股 

  负责审核报批地方税减免和税率调整工作;负责全旗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 

  负责分析预测全旗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建议,研究拟订旗财政收入分配办法;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办法措施;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和调整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处理政府采购中相关事务。 

  电话:(0477)6218202 

    (PPP项目管理办公室(债务股)   

  负责做好项目筛选以及财政部PPP项目信息综合平台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进度的跟进;配合相关部门协同审核项目采购合同,负责收集、研究PPP相关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做好PPP项目对上政策、试点、示范的争取工作;日后因PPP项目实施引起的相关资金的请拨款手续和资金的使用监管(除归口部门外的资金),以及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承担PPP日常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控和统计分析地方债务,对全旗政府性债务进行统一管理。  

  电话:(0477)6218210 

    (十)监督(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旗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监督预算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电话:(0477)6218229  

  负责人:张勤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苏里格街和百眼井路交汇处北200米(财政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016100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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