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旗上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承压奋进、攻坚克难,经济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主要指标总体处于合理区间。
一、规模以上工业平稳运行,主要产品产量增长
1-10月份,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高于去年同期1.5个百分点。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从产品产量看,多数产品产量保持增长。能源产品中,原煤、精煤、发电量分别增长11.9%、3.1%、3.4%,焦炭产量下降26.8%。化工和冶金产品中,尿素、电石、烧碱、PVC、特种纤维、硅锰分别增长2.4%、3.3%、29.9%、15.9%、23.5%、68.9%。从民营企业看,民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其中煤炭行业同比增长1.7%。
二、固定资产投资基本稳定,工业拉动强劲
1-10月份,全旗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7%。分产业看,一产投资同比增长610%,拉动全部投资3.6个百分点;二产投资同比增长14.8%,拉动全部投资12.6个百分点;三产投资同比下降51.6%,下拉全部投资7.5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4.8%,其中采矿业投资同比下降35.7%,占工业投资的21.1%;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33.6%,占工业投资的35.2%;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120%。按投资构成划分,反映实物工作量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比增长44.0%,反映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的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4.9%,其他费用投资同比增长22.7%。
三、市场经济平稳发挥作用,需求持续增长
1-10月份,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7亿元,同比增长6.7%。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4.4亿元,同比增长19.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4亿元,下降8.2%;商品零售3.0亿元,增长40.8%。限额以上单位商品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8.3%;饮料类同比增长35.4%;烟酒类同比增长31.7%;化妆品类同比增长36.3%;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61.6%;汽车类同比增长102.7%;汽车类中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609.4%,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四、服务业效益稳步恢复,营收下降趋势减缓
1-9月份,全旗共计27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37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较1-8月收窄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为22.17亿元,同比下降7.95%,降幅较1-8月收窄0.93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收比重高达90.9%。房地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1.19%。
总体来看,随着积极因素不断积累,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全旗上下共同发力,主要指标持续改善,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下一阶段,要继续发挥政策效力,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努力助企纾困,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持续奋斗,不断巩固并增强经济向好回暖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