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网站工作与新媒体监督 首页>政务公开>网站工作与新媒体监督
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旗政府网站栏目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鄂托克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3:38

字号: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自治区、市级有关要求,通过旗政务服务局人工检测,结合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抽查情况,现将我旗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栏目与政务新媒体账号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网站栏目抽查情况
  1.政府网站政策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长期未更新单位:
  自然资源局、乌兰镇、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局、统计局、苏米图苏木、农牧局、木凯淖尔镇、民政局、蒙西镇、教体局、工信和科技局、阿尔巴斯苏木。
  2.政府网站其他栏目内容长期未更新单位: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1.第一季度,市级抽查发现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单项否决情况单位:
  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博)、蒙西镇(微信订阅号)、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微信订阅号)、鄂托克旗政府金融办(微信订阅号)、鄂托克旗审计局(微博)、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微信订阅号)、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微信订阅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微博)。
  2.第一季度,旗级日常抽查发现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单位: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乌兰镇、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木凯淖尔镇、蒙西镇、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局、工信和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3.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中存在错敏词的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乌兰镇、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苏米图苏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融媒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棋盘井镇、农牧局、能源局、木凯淖尔镇、民政局、民委、蒙西镇、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局、工信和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旗分局、阿尔巴斯苏木。
  4.根据政务新媒体监测整改通知要求,未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单位:
  教育体育局、民委、融媒体、发改委。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旗政府网站二级栏目实际使用部门存在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落实不到位,导致错敏字数量多。
  (二)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各部门均未开展。
  (三)新媒体账号运营单位无法按时更新相关内容,网站栏目各部门无法按时上传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政府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纳入全旗绩效考核指标,逾期不整改影响部门平时成绩。
  政府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涉及单位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反馈方式为部门信息上传至后台栏目,“三审表”发送至邮箱1134399919@qq.com。
  (二)加强内容审核。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坚持先审后发,保证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不出现严重错敏信息及政治有害信息。
  (三)加强信息上传。各部门要及时上传更新本单位最新政策文件及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在线访谈、征集调查等工作。
  (四)加强风险排查。各部门要加强开展政府网站二级栏目及政务新媒体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本单位使用的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