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旗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按照旗应急管理局安排,结合自治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文件要求,迅速行动、及时开展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对15家非煤矿山企业完成了专项检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企业,要求各企业落实防洪防汛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消除侥幸心理,认真开展自查,确保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
二、做好准备工作。要求企业要落实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全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确保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施救。
三、加强排查整治。重点从地表排洪沟、截洪沟是否通畅,采场排水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垮塌现象等方面开展检查。
针对企业存在的未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未配备排洪泵、未成立防洪防汛应急组织机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书》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防汛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力度,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我旗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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