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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2022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

来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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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2022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


  按照《鄂尔多斯市2022年质量强市工作要点》(鄂质强办发〔2022〕2号)的部署安排,为建设质量强旗,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助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要点。

  2022年质量强旗工作年度质量目标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左右,工业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完成以上目标,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质量工作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质量强旗工作和质量提升行动的统筹谋划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加强质量工作督查考核工作。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质量安全、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等权重。开展质量强旗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做好迎接自治区对盟市、旗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推进各项质量工作任务目标落地落实。(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宣传报道建设质量强旗、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质量故事。持续开展“3·15”“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兴商、节能低碳等各方面的宣传工作,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聚焦重点产业,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一)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做好“十四五”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谋篇布局工作,积极推行合格证制度试行,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扩大监督抽查、检查范围和比例,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投资项目基础拉动作用,推动煤化工、能源、现代物流和“一带一路”沿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强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继续开展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和保险补偿工作。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推广普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推动引进优良种畜禽资源。以开展“蒙”字标认证,打造“蒙”字标区域品牌行动为抓手,以“蒙”字标“五大体系”建设为模板,以“蒙”字标获证企业和产品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示范带动企业开展乳肉质量提升行动。(旗发改委、工科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持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工程品质。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信息化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大培训和示范力度,督导制定企业层面手册实施细则,推进企业手册贯彻落实试点,推动形成国家、自治区和企业三级手册体系。持续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监管,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统筹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提高水利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严把安全鉴定审定、初步设计审批关,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建管模式。大力推行规范化、机械化、品质样板示范工程。强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旗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负责)

  (三)提升服务业质量。拓展提升“可爱鄂托克、神奇大草原”文旅品牌,重点围绕历史文物、观光旅游、红色文化等文旅资源,做好创意营销,推动优质资源变成优势产业。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着力提升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12个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类型教育定位,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城市公交服务,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水平。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的有效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加大对品牌连锁型企业的培育力度,依托社区商业,丰富教育、养老、文体、娱乐等形式,提升大众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日常生活服务消费规模。优化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厕所提档升级,支持建设一批游客满意率高的示范性旅游厕所。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老年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扩大征信有效供给,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建设,打造一批星级综合服务社,提升为农为牧服务质量和水平。(旗教体局、交通局、工科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扩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统筹增强跨区域通办能力。全面推行“一网办、掌上办、预约办、帮办代办、特事特办”,提供24小时“自助办、就近办、马上办”服务。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并联审批,实现容缺受理,推行一枚印章,高频事项实现“秒批秒办”。优化“不见面”审批和“保姆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化“政府政务+园区政务”模式,让企业、群众办事不出园区。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联系企业、靠前服务。严肃督查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有力有效解决好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入推进注销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公用事业接入服务办理方式,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许可审批便利化工作,强化信用监管作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涉企收费和价格监管力度,加强网络交易、广告等领域监管执法,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五)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聚焦煤电、冶金、化工主导优势产业,驰而不息提升装备水平、改造工艺路线、延伸下游产品,推动焦油、粗苯、甲醇等化工初级产品向化学纤维、高新材料、有机颜料等下游演进,实现“一克煤”向“一束丝”“一匹布”转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实施技术交易后补助。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重要作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旗工科局、市场监管局)

  三、夯实质量基础,发挥支撑作用

  (一)强化计量能力支撑。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计量工作要点》中关于《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和旗发改委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检测系统的应用(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做好标准提升工作。加快工业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绿色设计与生产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实施,支持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贯彻落实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推进2022年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发布一批先进地方标准,完善对标达标工作长效机制。开展2022年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盟(市)级地方标准监督检查。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建设。(旗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积极推进“蒙”字标认证行动,力争将辖区优势农产品列入自治区“蒙”字标培育品类,更好的提高辖区企业产品附加值、美誉度和知名度。开展认证获证组织等专项检查。配合自治区局开展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能力验证、技能大比武工作。 做好辖区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广首席质量官、品牌官制度等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指导企业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实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正确运用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迈上新台阶。(旗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部门间合作,打造和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服务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提升需求,汇集各部门政策、技术、项目,协同做好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质量基础技术服务。大力推动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行动,深化局校合作共建机制,开展标准制修订,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工艺规范地方标准执行,拓宽营销渠道,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

  (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高标准落实《2022年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监管,落实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化管控手段,加大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加快存量危桥和部分老旧桥梁的改造,完善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交通环境较复杂路段整治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市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工程稽察力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严守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动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严厉查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开展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加大车用油品、散煤、涉及限禁塑料制品、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具、非医用口罩防疫用品、特殊群体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推进重点工业产品领域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旗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

  (二)落实质量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工程质量评优创先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选。积极申报全国质量标杆、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等国家级质量奖励申报推荐工作。(旗住建局、水利局、工科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培育地方质量品牌。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选择肉羊、土鸡、螺旋藻、乳制品优势特色产品,积极构建以产品品牌为基础、以区域公用品牌为主体、以“蒙”字标认证为牵引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促进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牧业品牌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农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全面整合农牧业零散品牌,扩大“阿尔巴斯山羊肉”贴标覆盖面,提高鄂托克旗螺旋藻、木肯淖尔土鸡等品牌知名度。建立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畜产品追溯体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鼓励企业在主要贸易国和周边国家开展商标、专利国际注册申请,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旗发改委、农牧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质量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探索推进中职培养衔接和贯通培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等机制。继续推进企业质量人才培养,推动科技人才服务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以创新人才为重点,增强企业高质量创造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开展质量品牌培训等活动。(旗教体局、工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负责)

    





   鄂托克旗质量强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印发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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