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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学校体育馆试点对外开放公告

来源: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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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实施全民健身就近工程,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自2024年3月16日起,鄂托克旗综合职业中学、鄂托克旗第一小学、鄂托克旗第二小学、棋盘井中学、棋盘井第四小学、蒙西学校体育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学校
  鄂托克旗综合职业中学、鄂托克旗第一小学、鄂托克旗第二小学、棋盘井中学、棋盘井第四小学、蒙西学校
  二、开放时间
  体育馆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活动安排,对外开放的时间为每周末、寒暑假期。
  具体时间:每周六、日9:00--17:30。
  三、开放对象
  广大居民、学校师生、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俱乐部成员等。
  四、开放项目
  篮球、排球、羽毛球
  五、入馆程序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登记信息。
  六、入馆人数及项目
  鄂托克旗综合职业中学:篮球、排球、羽毛球(70人)
  鄂托克旗第一小学:篮球(30人)
  鄂托克旗第二小学:排球(30人)
  棋盘井中学:篮球、羽毛球(50人)
  棋盘井第四小学:篮球(30人)
  蒙西学校:篮球、排球、羽毛球(50人)
  温馨提示
  入馆健身时,请遵守场馆的管理规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健康、快乐的全民健身环境。
  1.入馆人员需服从体育馆门卫、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体育馆管理制度,爱护体育设施和场地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入馆健身时做到不随便丢弃垃圾,保证塑胶、地板等场地的清洁卫生,避免发生各类纠纷事件,提倡文明体育、文明活动。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馆。
  4.禁止穿高跟鞋、皮鞋及鞋底易掉色的运动鞋进入场地。
  5.禁止在馆内吸烟、就餐、使用明火,禁止携带任何宠物入内。
  6.禁止将各种食品、口香糖、有色饮料等易污染或损坏体育馆设施的物品带入场内。
  7.馆内活动人员应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禁止在馆内乱涂乱画、胡乱张贴。
  8.12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填写《鄂托克旗体育馆对外开放健身责任书》,方可参加健身活动,监护人对该未成年人的所有行为负责。
  9.心脑血管、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禁止入场运动,入场运动者自身健康安全责任自负。
  10.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场馆概不负责。
  11.禁止私自挪动场地运动设施,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场地管理人员。
  12.未经允许,禁止在馆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13.体育馆活动场地未经允许不得用作体育活动以外的其它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入体育馆的活动资格。
  14.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经场地管理员劝阻仍不改正,场地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在场地内活动。
  15.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场馆有权调整开放时间。

  热忱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前来健身锻炼!
  咨询电话:15049587373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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