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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报名】2024年鄂托克旗那达慕大会暨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混合拔河竞赛规程

来源: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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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0日

  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物资交流会场

  四、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拔河(7男3女)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不限,地区不限,自由组队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7名,女运动员3名,运动员可兼领队、教练员。

  (三)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旗级以上(含)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报名单位要严格把关,凡参加比赛的队员一律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主办方概不负责。

  六、竞赛办法

  1.参赛队伍5队以内采取大循环进行比赛,5队以上采用抽签淘汰制。

  2.比赛按三局两胜制,第一局要场地,第二局交换场地,决胜局要场地。每局休息5分钟。

  3.上场队员7男3女,全队总体重不得超过1000公斤,一旦确定,本场比赛不准换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按报名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参赛队在20队(含20队)以上取8名,10队(含10队)以上取3名,3队(含3队)以上取1名。

  (二)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励5000元和奖杯、第二名奖励4000元和奖杯、第三名奖励3000元和奖杯、第四名奖励2000元、第五名奖励1000元、第六名奖励800元、第七名奖励500元,第八名奖励500元。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练员、运动员对比赛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申诉时须提供《申诉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三)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九、费用

  (一)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赛事奖金、场地布置、器材购置及大会抽调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等赛事组织费由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蒙享动”小程序,点击本次比赛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赛事咨询:恩克13734872681。 

  

  (二)报到方式

  各代表队将每名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免责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8月9日上午8:30在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物资交流会场比赛检录时统一提交。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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