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0日
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物资交流会场
四、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拔河(7男3女)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不限,地区不限,自由组队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7名,女运动员3名,运动员可兼领队、教练员。
(三)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旗级以上(含)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报名单位要严格把关,凡参加比赛的队员一律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主办方概不负责。
六、竞赛办法
1.参赛队伍5队以内采取大循环进行比赛,5队以上采用抽签淘汰制。
2.比赛按三局两胜制,第一局要场地,第二局交换场地,决胜局要场地。每局休息5分钟。
3.上场队员7男3女,全队总体重不得超过1000公斤,一旦确定,本场比赛不准换人。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按报名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参赛队在20队(含20队)以上取8名,10队(含10队)以上取3名,3队(含3队)以上取1名。
(二)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励5000元和奖杯、第二名奖励4000元和奖杯、第三名奖励3000元和奖杯、第四名奖励2000元、第五名奖励1000元、第六名奖励800元、第七名奖励500元,第八名奖励500元。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练员、运动员对比赛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申诉时须提供《申诉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三)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九、费用
(一)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赛事奖金、场地布置、器材购置及大会抽调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等赛事组织费由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蒙享动”小程序,点击本次比赛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赛事咨询:恩克13734872681。
(二)报到方式
各代表队将每名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免责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8月9日上午8:30在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物资交流会场比赛检录时统一提交。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