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华胜能源有限公司K2-1、K2-2勘探井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 |
内蒙古华胜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设井场1座,井场内设置2口勘探井,均为直井。建设内容包括钻前、钻井、试气、封井及辅助、储运、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万元 |
1、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采取泥浆不落地的技术。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并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保证生态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场区四周设围挡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冬季施工生活区采用电锅炉供暖,钻井过程中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生活污水由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往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钻井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和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外排。钻井废水收集后用于配置钻井泥浆,井场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剩余无法回用的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进行处置;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大部分回用于本井场钻井施工,剩余钻井泥浆、岩屑送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定期统一处理,不乱倒;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建设,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做好封井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封井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乱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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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华胜能源有限公司K2-3、K2-P4、K2-P5 勘探井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 |
内蒙古华胜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设井场1座,井场内设置3口勘探井,其中2口水平井(K2-P4、K2-P5)、1口定向井(K2-3),建设内容包括钻前、钻井、试气、封井及辅助、储运、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 |
1、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采取泥浆不落地的技术。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并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保证生态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场区四周设围挡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冬季施工生活区采用电锅炉供暖,钻井过程中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生活污水由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往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钻井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和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外排。钻井废水收集后用于配置钻井泥浆,井场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剩余无法回用的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进行处置;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大部分回用于本井场钻井施工,剩余钻井泥浆、岩屑送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定期统一处理,不乱倒;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建设,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做好封井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封井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乱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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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华盛能源有限公司K2-X4和K2-P6勘探井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 |
内蒙古华胜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设井场1座,井场内设置2口勘探井(K2-X4为定向井、K2-P6为水平井),建设内容包括钻前、钻井、试气、封井及辅助、储运、公用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3万元。 |
1、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采取泥浆不落地的技术。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并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生态植被恢复措施与计划,并安排足够的生态恢复专用资金,保证生态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场区四周设围挡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冬季施工生活区采用电锅炉供暖,钻井过程中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生活污水由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往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钻井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和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外排。钻井废水收集后用于配置钻井泥浆,井场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剩余无法回用的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进行处置;钻井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大部分回用于本井场钻井施工,剩余钻井泥浆、岩屑送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处理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剩余部分交由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定期统一处理,不乱倒;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建设,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做好封井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封井期产生的各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乱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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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托克旗勇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封闭式储煤棚建设项目 |
阿尔巴斯苏木巴音乌素矿区勇创洗煤厂区内 |
鄂托克旗勇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阿尔巴斯苏木巴音乌素矿区勇创洗煤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建设封闭式煤棚3座、配套泵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7292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网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喷雾装置、供配电、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00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四周设置围挡,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认真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座全封闭储棚+3套移动式雾炮降尘系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装卸、堆存、转载煤尘等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应限值要求。按照地方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运营期管理,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3.应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0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