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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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托克旗广济中医院有限公司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乌兰镇布日都路南 |
鄂托克旗广济中医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布日都路南,工程主要为装修改造原鄂托克旗国恒宾馆场地,设门诊、理疗部、住院部、中医科、影像科、检验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等,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处、一体化水处理设备1套,不开展手术治疗且不收治患传染病的患者,设住院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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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水处理间内喷洒除臭剂等废气防治措施,确保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3一体化水处理设备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煎药室采取封闭室内煎药,通过换气扇,使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能力为15m3/d(5475m3/a),处理工艺为二级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的标准及乌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排入乌兰镇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污泥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定期清理,不在医院暂存;废紫外线灯管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负责定期收集、运输、处置;纯水自制机产生的过滤膜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药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减振或消音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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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0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