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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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危废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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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北10km处,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厂区内 |
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北10km处,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厂区内,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27㎡,建设规模为暂存废矿物油1t/a,180L废油桶5个(0.1t/a)。项目总投资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废气。 废矿物油采用密闭铁皮桶作为盛放容器,带桶转运。危废暂存库全封闭式设计,安装换气扇通风。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厂区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危废暂存库不产生生产废水。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场区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同废油桶一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及修改单中的要求;本项目暂存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
2 |
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金衍环保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晨光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26.25㎡,用于贮存废油桶(400个/a),周转频率为每半年一次、废机油(20t/a),周转频率为每月一次。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废气。 本项目废矿物油贮存于密闭油桶中,故正常贮存过程中只有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库房内配备轴流风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设置废液收集池1座,运营期发生泄漏时的废液及冲洗废水排入收集池,收集池收集后,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运处置。日常清洁的冲洗废水排入收集池后自然挥发,不进行转运。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场区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同废油桶一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另外,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包装等应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中第六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