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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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00万吨洗煤厂原煤堆场全封闭扩建项目 |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院内的原煤场地 |
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院内的原煤场地,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已有的7000平方米封闭式储煤棚基础上进行原煤堆场全封闭扩建建设,且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扩建后封闭堆场长313m,宽150m,高16m,扩建区域占地面积38800m2,扩建后封闭煤场总占地面积为45800m2,项目采用螺栓球节点网架封闭结构,最大堆存量约15万吨,年周转量约50万吨。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废气。 煤棚内喷雾除尘采用1套喷淋洒水系统抑尘,每隔20m设置一排水雾喷头,实现煤堆全覆盖。煤尘废气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中表5新建浓度排放要求。
废水。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污水。
噪声。 设备均在储煤棚内布置,采用减震隔声等消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不产生生产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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