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环发【2022】102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和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与发展协调服务中心督促辖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督促过程中发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司已永久性停产,经实地走访调查,该企业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无法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企业相关人员如看到此公告,请与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与发展协调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萨日娜 电话04772282770),如恢复生产,要求补充披露环境信息。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