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传 真:0477-621294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托克旗达峰特种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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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东工业园区 |
鄂托克旗达峰特种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奇胜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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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1座全封闭10㎡的砖混结构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贮存鄂托克旗达峰特种气体充装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气体充装项目生产运营、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年产生量80kg/a)、废油桶(年产生量0.008t/a)、沾染油污的废劳保用品(年产生量3双/a);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分三区,分区一用于贮存废机油,占地面积为4㎡,最大贮存量为100kg;分区二用于贮存废油桶,占地面积为4㎡,最大存储量为3个废油桶;沾染油污的废劳保用品,占地面积为1㎡,最大贮存量为5双沾染油污的废劳保用品。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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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采取作业区边界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扫清散落在路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的运输道路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道路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沙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施工段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吸污车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泥浆或沙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废水特征,在施工场地内可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生产废水进行简单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首先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按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全封闭砖混结构危险废物贮存库安装轴流风机,贮存及运输过程均处于密封状态。2.废水:不产生生产废水。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人工搬运中产生的沾染油污的废劳保用品共计3双/年,与危险废物一同处置,非正常情况下泄漏的废液通过导流渠进入集液池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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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力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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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蒙西产业园 |
内蒙古美力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雁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一套废水预处理设施,包括压滤系统、调节系统、铁碳微电解罐、多相催化氧化系统等。本项目通过对生产废水的预处理+MVR蒸发,产生的钠盐代替元明粉进入染料工序回用,实现固废的资源话利用。项目总投资960万元,环保投资为695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施工粉尘扩散影响周边环境;临时堆放物料要覆盖篷布;采用密封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及时对周围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机等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 2.废水:施工废水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程。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减至最低;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施工弃方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废气经管路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各处理器(催化反应釜、絮凝反应釜、压滤机、MVR系统不凝气)挥发出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碱喷淋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均经MVR事故池收集后,重新进入废水预处理进行处理后再次进入MVR进行蒸发结晶,不外排。 3.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基础减振、密闭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杂色染料可作为黑染料加入染料黑中。钠盐喷雾干燥后代替元明粉套用至染料车间。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