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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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托克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托克旗哈图野外监测站(鄂尔多斯市鼠疫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 |
鄂托克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托克旗卫生监督站) |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生活用房、实验室、封闭演练场馆及配套公用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1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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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密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应采取苫盖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和时间行驶;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物料运输应当使用密闭化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 施工期施工废水的主要产生环节是水泥、工程养护、车辆设备冲洗,这部分污水量不大,污水中污染物成分相对比较简单,浓度较低,其主要污染物为SS等,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在经由敏感点区域范围道路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检修和养护,保证正常运行;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绝大部分时间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施工前进行张贴告示。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净化后通过排风管道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再次吸附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备恶臭气体采取各构筑物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散逸。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m3/d)暂存后,定期拉运至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在实验室内消毒后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拉运至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装置。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声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包装经高温灭菌消毒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膜装入高压袋中经高压灭菌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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