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6216385
传 真:0477-6212949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4年苏75区块产能建设配套天然气管线项目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乌兰镇和苏米图苏木,全部位于苏75区块内 |
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勘探开发分公司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乌兰镇和苏米图苏木,全部位于苏75区块内,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9条采气管线,管线总长为7.08km,同时建设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万元,占总投资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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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体现在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烟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定期洒水、进入施工厂区限速行驶、分阶段施工减少土石方露天堆放时间、及时对土石方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车辆控制燃油消耗量、定期保养设备等措施减少机械废气对大气影响;优化焊接工艺,使用产尘量较少的焊接方法、减少焊条用量的措施减小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周边集气站污水罐收集后,由鄂托克旗再生水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拉运处理。管道采用空气测压,不产生试压废水。噪声方面采取选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废料中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收集后送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污染物排放,管道检修时,将采用天然气放空车对管道中天然气进行泄压,并引至临时火炬进行放空燃烧,此过程将有少量泄漏废气(天然气)和少量火炬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产生。 2.废水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 运营期无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清管工序产生的清管废渣,暂存至各集气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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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凯淖尔镇乡村振兴旧庙湾村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 |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内 蒙 古 希 隆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 1 条,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3 条,主管水带生产线 1 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废旧滴灌带、废旧农膜 6164.53 吨,生产再生塑料颗粒 6000 吨,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3000t/a ,年产主管水带 1000t/a ,外售再生塑料颗粒 2000t/a。本次工程总投资 529.6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8万元,占总投资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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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易起尘物料在装卸、堆放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应全部入库贮存或者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 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均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木凯淖尔镇旧庙湾村居民基础设施解决,不外排;施工场地外围建设临时围墙或简易挡板,对扬尘和噪声有一定阻隔作用;加强施工工地环保管理,禁止现场废包装材料随意堆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最终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物料卸车粉尘、人工分拣粉尘以及物料从废旧滴灌带存 放库转运至破碎口时产生的转运粉尘。项目在造粒挤塑机出口以及 4 台产品挤塑机出口上方各设置 1 套集气罩(共 5 套),并在集气罩后面的管道上面设置电磁阀对其进行控制,使用时造粒挤塑废气 G1 经集气罩收集后与产品挤塑废气汇入 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废气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 2.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破碎废水、清洗废水、 甩干废水及冷却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间歇期破碎、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与冷却水、生活污水一并拉运至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巴音淖尔村集中点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 渗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运送至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巴音淖尔村集 中点污水处理站处理。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的运行,破碎机、甩干机、切粒机、引风 机、上料机、挤出机、牵引机、收卷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声压级在 80~90dB(A) 之间,本项目夜间不运营。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引风机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设 空气消声器。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滤网及附着杂质、不 合格产品、废活性炭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和职工生活垃圾。分拣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置。经晾晒后的沉淀池干污泥,清挖晾晒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再生颗粒生产线作 为原料回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危废库暂存,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