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促进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中小学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旗普通中小学正常在校的学生和班集体(起始年级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班集体。参评班级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有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师师关系)。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端正的生活态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班级团(队)活动丰富多彩,能充分发挥班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三好标兵。“三好”分别指好学生(合格+特长)、好孩子(勤俭+孝敬)、好公民(公德+责任)。申报“三好标兵”要过三关:学校关、家长关、社会关,除了在学校要做一个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 “好学生”,还必须在家里做一个勤俭自强、尊敬长辈的“好孩子”,在社会中做一个诚实守信、道德规范的 “好公民”。
(三)校园之星。“校园之星”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态度、习惯,只要学生在某一个方面有进步、有特长,就可以申报参加“校园之星”评选,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1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孝老爱亲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校园读书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公益服务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
三、名额分配
(一)旗级“优秀班集体”和“三好标兵”的名额以学校在籍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其中农村牧区优秀班集体推荐比例不少于10%。
(二)旗级“校园之星”从规定的“10 个评选类别”中产生,各学校根据在籍学生数量兼顾各评选类别在每个评选类别分别选报4-10名,赛乌素小学、碱柜小学每所学校各选报2名。
(三)各学校选报的名额均不得突破分配指标,不得附带后备人选,不得更换申报项目。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范开展校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的评选工作。
(二)各学校要将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推荐统计表(附件2)扫描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11月1日之前报送至旗教育体育局德育办,联系人:袁曼茹,电话:6214884,考虑到电子版材料容量较大,需学校统一用 U 盘或移动硬盘方式报送。
(三)各学校组织受到推荐评选的学生和教师于11月1日—11月10日登录“鄂尔多斯教育体育局官网”,进入“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市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页面,提交相关评选材料。
(四)旗教育体育局开展旗级评选,确定“2024-2025学年中小学市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入选名单。
五、评选材料要求
(一)“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材料:1.提交一篇800—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提交个人生活照和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各1张。
(二)“优秀班集体”材料:1.提交班集体建设综述视频(80分)。录制不超10分钟视频,重点讲述班集体建设思路、理念及具体举措,可从班级精神风貌、班级风气、师生关系、班级实践活动等方面展示出班集体鲜明的特色,避免以单一的装潢装饰代替班级文化的现象。2.“班主任情景分析解决问题”案例撰写(20分)。不提交材料,以现场集中撰写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提交班集体照片2张。
(三)材料要求:1.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封装格式MP4,文件小于500M ,时长在10分钟内,视频片头时间不超5秒,内容包括讲述题目、工作单位和姓名。2.照片要求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2M以上(证件照大小不作要求)。3.文字材料要符合公文格式及字体要求,Word格式。
六、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要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真正使评选工作起到激励师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作用。
(二)各学校在分配评选名额时需兼顾各年级,起始年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先进班集体创建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得以创建为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优秀班集体建设内容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校园文化建设文件的最新要求和规定。
(三)各学校要强化典型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度。市教育体育局将适时通过“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和市内媒体等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
附件:1.鄂托克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名额分配表
2.鄂托克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推荐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