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春季鄂托克旗中小学转学生手续办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转学申请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0日上午8:30—19日下午5:00。
二、转学手续办理方法
(一)请转学生或家长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新生入学·一件事”专栏进行线上转学申请,或通过电脑访问以下网址进行线上转学申请:https://ygrx.ordos.edu.cn:49292。请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登记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仅注册或未上传佐证资料,不予分配学校。
(二)旗教体局将于2月20日对转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转学生于2月20日前填写线上的转学申请表并上传完整的佐证材料,登录所填写的邮箱打印转学申请表后,于2月21日送到旗教体局或学校确认学位分配结果,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填写分配学校盖学籍章。其中:
1.若要转入乌兰镇地区学校,转学生或家长需前往鄂托克旗综合服务中心(原兴泰大厦)C812室,找乌日娜老师签字盖章确认;
2.若要转入棋盘井地区学校,转学生或家长需前往鄂托克旗青少年活动中心棋盘井分中心2楼206室,找何自成老师签字盖章确认;
3.若要转入鄂托克旗除以上两镇以外其他地区学校,转学生或家长可直接前往要转入的学校,在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转入学校同意后,找该校教务主任签字盖章确认。
(三)转学生或家长在完成上述签字盖章确认流程,拿到盖过章的转学申请表后,于2月23日前往分配的学校报到入学。
(四)对于从鄂托克旗转出的学生,转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了解拟转入地区的转学政策,并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执行。待学生被转入地所在教体局或学校确认接收且正常就读后,转学生或家长需及时正式通知转出学校班主任。鄂托克旗教体局对转出学生无其他特殊要求,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一)监护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父母亲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上传出生证或结婚证照片)。
(二)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第一或第二项,租房居住的提供第三项。
1.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照片;
2.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照片;
3.鄂托克旗户籍居民需提供所辖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原件照片。鄂托克旗以外户籍居民需出具所在社区(来鄂6个月内)或辖区派出所(来鄂6个月以上)办理的居住证原件照片。
四、其他说明
(一)登记对象:随监护人工作或生活迁入鄂托克旗境内,且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中小学生,可申请转学。
(二)为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班额标准的规定(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合理控制学校规模与班额,防止出现择校、择班和大班额等情况,将根据家庭地理位置、居住方式、困难程度等因素,结合各学校现有班容量,对转学生进行统筹分配。若某年级或班级的学生总数达到45人(小学)或50人(中学),该学校或年级将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三)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四)乌兰镇和棋盘井镇镇内学校之间不允许相互转学。
(五)初中年级转学生(市外转入的初一年级除外)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六)高中阶段转学,需先咨询意向转入的高中学校。在对应年级有学位的情况下,经高中同意,并报市教体局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七)办理学生学籍转移时,需要教体局和学校相互配合。学生到分配学校报到并实际就读后,家长需提供学生的学籍号。之后,转入学校将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向原就读学校发出转学申请,家长需告知原学校,待原学校和原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学籍转移。
(八)在学生免费教材发放方面,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所有转入鄂托克旗学校的学生,均可在转入学校领取课本。但从鄂托克旗转出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再提供课本,需自行联系拟转入学校申请免费教材。由于转入学生属于临时变动情况,申请的浮动教材需分级统计上报至市里,甚至可能需要从全自治区范围内调书,所以转入学生拿到免费教材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若学生急需教材,等不及浮动教材调拨,可就近在新华书店自行购买,费用自理。
五、转学业务咨询电话
乌兰镇及旗内其他地区学校:0477-6212970。
棋盘井镇地区各学校:0477-6212972。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9日